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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汀想起那种第一次去暗恋对象家里留宿并且由于特殊情况不得不拼屋的中学生,到晚上各自占据床铺一角,一条被子都被拉直,只盖边缘。他觉得自己和他们没什么两样。他穿着刚从行李箱里翻出来的融绒棉睡衣,攥着袖口,正躺在邓莫迟的床上,靠墙的那半边。
身体左侧当然是他朝思暮想的人。
那人似乎正在冥想,刚才还说困,现在却默默靠在床头,一动也不动,更不躺下,像尊入定的大佛。
于是,尽管困意不断侵袭,陆汀还是老老实实地躺平躺正,绷着一口气。人家越安静,他就越怕自己稍微闭上一会儿眼,就像平时那样睡得无法无天、形象全失——这儿可没有毕宿五里的海绵大床供他踹开被子,从床头滚到床尾。毕竟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首次同床共枕,他想给邓莫迟留下个好点的印象。
屋外传来呼啸,是午夜的冷风割过荒野,然而这座外观简陋的小平房独自屹立其中,却丝毫不受侵扰,玄机大概在建筑材料上,外层是石,里层是木,中间夹着陆汀辨不出材料的保温层。卧室的智能墙面上显示,此时室内温度26度,湿度54,是十分适宜入睡的状态。
陆汀对这种墙面倒是熟悉,在特区随处可见,想不到还会出现在这里。墙上的显色涂层还可以模拟水下波光、林间的丁达尔现象、黄昏的末尾的太阳等等光影场景,营造舒适氛围从而助人入眠,不过邓莫迟并没有开启这种功能,卧室四壁都是黑的,只有一扇狭窄的窗子,几块模糊的月光。
邓莫迟不与人群居,不听睡前音乐,不在床上放枕头被褥以外的东西。他的房子和他的村落隔了一座山丘,他显然也习惯了这种简洁到光秃秃的生活,又或者,不如说,是适应。
“老大,你今天晚上别吃安眠药了。”陆汀小声道。
“答应了你不吃。”邓莫迟的声音清醒如旧。
“可是你床头柜上还放了半板。”
“那是以前剩的。”
陆汀静了静,“和我躺在一起,你是不是紧张啊。”他又问。
“不是。”
“可是我好紧张,”陆汀想让邓莫迟躺下来,挨着伤手他不敢碰,就只能摸上去,压人的肩膀,“你离我近一点我就不紧张了。”
邓莫迟没有说话,就连陆汀都觉得自己这借口找得逻辑不通,还不如大大方方承认,说我胡扯这么多就是想和你贴在一起睡。然而他也没有后悔几秒,邓莫迟顺着他的力道下滑,乖乖地躺回枕面上,陆汀屏着呼吸,侧过身,蹭没了被子底下剩的那一点点距离,直到他的鼻尖下方就是邓莫迟的肩膀,填满嗅觉的铁锈味中,他还能闻到一点衣物除菌剂的清香。
“我喜欢这样。”他用气声神神秘秘地说,“晚安老大。”
“晚安。”邓莫迟道,这让陆汀的魂一下子落回了地面,他觉得先睡着的一定会是自己,哪知还没过上几分钟,邓莫迟居然往被子里缩了缩,随后慢吞吞地斜靠过来,脑袋抵上他的颈窝。呼吸均匀,平缓,这就像是入睡之后无意识的一种靠近。
是因为本能吗?陆汀想,我的信息素让你觉得很舒服,就像你的对我的作用一样。
反正你一定是真的很困了。他又想,心里也又软了一下,把那只受伤的手轻轻向上抬,自己左臂垫在下面,免得把它夹在中间被压出毛病。随后他亲了一口邓莫迟的发旋,那些发梢方才弄得他下巴痒痒的,现在又来挠他的嘴唇。
陆汀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再睁眼时,满屋子照得都是阳光,墙上显示上午九点三十二分。陆汀果然无法一夜维持相同睡姿,他平躺着,感觉到肩上的重量,慢慢地、有些诧异地意识到——邓莫迟没有醒,也没有远离他,反而更进一步,直接枕上了他的肩膀。
是拿脸蛋枕的,所以更像是趴。陆汀能从视线底部看到,自己从肩头到胸口的那块布料仍然十分干燥,他悻悻想,果然这人睡得再沉也不流口水。
睡了一夜,陆汀精神很饱,肚子很饿,但他一点也不想起来,不想叫醒邓莫迟,不想打破当前任何。他就仿佛置身一块巨幅拼图之中,每一块在拼的时候都耗了他不小的力气,现在完整了,拿在手中了,他想到的词当然是永远。
刺眼的阳光是胶水,衣料褶皱间的影子也是,把他和邓莫迟永远地黏在一起。
九点四十五分,永远被打断了。是有敲门声响起,隔了一扇门板和一个客厅,十分规律地持之以恒。陆汀见怀里这人还是没动静,开始琢磨自己是否要尽可能轻地把他放下,然后下床开门,看看有什么急事。
正当他犹豫,却见邓莫迟突然坐起,直立腰杆,闭眼往床头柜上摸,在触屏上按了几下。
“仁波切,今早过得还愉快吗?打扰到您非常抱歉,”女声像广播似的响了起来,陆汀认出是幸子,“是先知想要见见您带来的贵客。”
“不见。”邓莫迟还是那样长睫低垂,合着眼皮。
“先知已经准备好了……”幸子似有苦恼,“可否告诉我,什么时候可以见面?”
“我通知她的时候。”邓莫迟关掉通讯,又躺回床上。
陆汀见这人始终坚持闭眼,怀疑他是信了“只要不睁开就能迅速回归睡眠”的传说,或许是做了美梦,想无缝对接回去。但两人的距离又拉开了,中间的被子塌下去一块,于是陆汀拱回邓莫迟身侧,静悄悄地没发出声音,准备跟着他赖床。
“你想去超市吗?”邓莫迟突然问。
“不睡了?”陆汀撑起上身,“去超市干嘛?”
邓莫迟眼中已然不见丝毫惺忪,清清明明地瞧着他,直接拆了夹板,又把他按回床面。那种半搂半抱的姿势仿佛习惯使然,“这栋房子里没有适合下咽的东西,除了水。”
陆汀问:“你的手好了?”
邓莫迟把右手从他腰上挪开,举出被窝,五指微张着,一副不信你就来掰手腕的架势。
陆汀没忍住笑了,“真可惜,舒锐说至少要一星期,我还想多喂你几天饭呢,”他试着去咬那指尖,邓莫迟没有躲闪,竟然就那么任他含了一下,“这样……算接吻吗?”陆汀闪了闪眼睫,又道。
“算吧。”邓莫迟眯了下眼。
“最多算一半!只能算一百分,我现在只有二十,”陆汀用力握他的手腕,“老大,以我们的关系是可以赊账的吧?欠你八十。”
“嗯,没有利息。”邓莫迟配合他说。
陆汀自觉幼稚,也不好意思了,转而道:“其实我没想到这儿还有超市。”
他说这话时,邓莫迟专心看着他的眼睛,拇指还搭在他的下唇上,沾上一点湿润,等他说完,邓莫迟就捏捏他的嘴角,随后翻身下床,“还有电影院。”
他背对着陆汀,开始换衣裳。
陆汀还在因为嘴唇上的触碰发呆,直到看见那把细腰和那条光洁的脊线。邓莫迟白得瘦得都像冰雕,阳光照照就融化了,好像多看也会融化,把那恰到好处的线条破坏。
不对,说融化也太夸张了,陆汀自问,你是做贼心虚吗?可是不该啊,我凭什么不能看?他又开始跟自己讲道理,但终究是不能再看下去了,在心里挑起发痒的芽儿,受苦忍着的也是他自己。于是他坐上床沿,也背着身子脱下自己的睡衣。昨天的衬衫阵亡了,今天他就换了件新的,明艳的鹅黄,异形珍珠缀成的扣子,宽肩阔袖的设计,是以前在都城碍于身份不敢轻易上身的一件。
这种无论是颜色还是款式都和“优雅”搭不上边的衣服,如今看来,倒是挺适合在草场苔原上晒着太阳游荡,拍几张照片。
邓莫迟也没有继续黑白灰,直筒牛仔裤上面是件海军蓝的夹克衫,尖尖的立领有种硬朗的潇洒。白天低温不低,他带着陆汀轻装上阵,骑摩托爬上山坡,在山顶,陆汀看到远处的温室大棚,横在山隘间,在平坦的空隙里填上大片的白。
“都是食用蔬果,”邓莫迟解释道,“适合耕种的土地都用上了,其次才是放牧。”
陆汀心说周围都是无人区,最近的城市离这儿两千公里,确实只能自给自足。
却听邓莫迟又道:“农业是这里主要的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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