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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山谷之中,两位猎人结伴前行。
一位高大魁梧,剃了个光头,蓄着黑胡,另一位身体削瘦,面白无须。
高大魁梧的猎人叫王文忠,另一位叫张浩宇。
两人是好朋友,都喜欢打猎,成了最好的搭档。
群山之中,有猛兽出没。两人一起狩猎,自然多了一分照应,一分安全。
“听说了吗?最近大家都在议论一个奇葩。”王文忠笑道。
“哦?说来听听。”
张浩宇老婆刚生完孩子,有几天没来打猎,对这些大感兴趣。
“那是一新出现的猎人,据说那家伙没有弓箭钢叉,更没有马匹猎犬,身体还很单薄!”
“那他怎么打猎?上去和野兽肉搏?”张浩宇倍感诧异。
“那倒不是,据说手持一把巨大的木棒,有碗口粗!”
“我擦,倒是很粗!不过,他怎么靠近野兽,那些野兽就站在那里,伸着脖子,等着他去打吗?”
王文忠哈哈大笑:“哈哈,我哪里知道,我也是听说!”
“这他么哪里是来打猎的,简直是来搞笑的!就是一盘野兽的开胃菜,嘎嘣脆!”
这两位口中的奇葩,正是我们的主角何平。
不是何平不想买弓箭钢叉,骏马猎犬,这些不是需要钱嘛,他最缺的就是钱,口袋里的二百三十六元五角,在地球就够寒酸了,在这里更是一文不值,人家流通的铜币白银!
张浩宇两人转过一座小山,不再说话。
这里的杂草足有半人高,一丛丛灌木,非常繁茂,藏下一头成年野牛,不成问题。
远处,站着一只梅花鹿。
这只梅花鹿膘肥体壮,足有二百多斤,如果抓回去,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两人躲到灌木后面,蹲伏着,慢慢向前面移动
梅花鹿警觉性很高,每啃几口草,就会抬起头,慢慢咀嚼,四处观望。
两人都是老手,经验丰富,移动之间,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到现在为止,梅花鹿还在安稳吃草,没有意识到危险来临。
差不多了,张浩宇右手抬起,手掌无声的落下,将箭搭在弦上。
王文忠早已会意,将长弓拉满。
一会儿,张浩宇要射出第一箭,一旦射偏,王文忠立即补射。即使张浩宇准确命中,王文忠也会射出那一箭,只是射击位置不同。
作为经验丰富的猎手,第一箭会攻击猎物的胸部,命中心脏和肺,都可以有效杀伤。
第一箭未中,第二箭继射向心脏。
第一箭准确命中,第二箭就会射向头部,毕竟爆头是瞬杀手段。
头部目标较小,并且在不断移动,不容易命中,所以猎人一般首选的位置是胸部。
箭在弦上,蓄势待发之际,旁边山谷之中,响起嘈杂的兽跑声,五只狼仓皇地逃来。
两人立即停止了行动。
梅花鹿受到惊吓,撒腿就跑。有道是猛虎还怕群狼,能将五只狼追得狂奔,后面必有猛兽,要是一只还好,要是多只的话,只能避其锋芒。
脚步声轻响,两人抬眼望去,一道略显单薄的身影,闪电一般,从山谷里追出,擎着一根巨大的木棒。
那人神态自若,步履轻盈,轻轻一跃,画出一条长长的弧线,一下就到了最后一只狼身后,大喊一声:“吃我打狗棍法!”
随着这声大叫,木棍猛地砸落,嘭的一声,砸在狼头之上,狼呕的一声惨叫,倒地不起。
剩下的四只狼恐惧之心大盛,速度又快了一分。
干掉一只狼,这个人跳起,正准备继续追赶,却突然停下,看向张浩宇藏身的草丛。
“什么人?”
见行迹暴露,张浩宇和王文忠只好走了出来。
王文忠抱拳道:“小兄弟好手段!”
手拿木棒之人,自然就是何平啦。
何平没有寒暄,皱眉道:“两位鬼鬼祟祟,躲在蒿草后面,是何居心?”
这两个家伙,躲藏在那里,明显就是要进行伏击。会不会是劫匪?抢劫猎物的劫匪,何平听说过,只是没见过。要是被他遇上,他倒是不介意抓住,狠狠教训一番,捞点不义之财。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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