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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二掌柜的把刚见底的酒碗往树桩子上一搁,吹起了自己最爱吹的那个牛逼。“想当年员外要我去偷太守,我当晚便偷了太守家,除了他老婆的内裤,没给他剩一样东西。”
贼小品了一口碗里的白酒,问道:“那他老婆呢?”
“也偷走了!”
二掌柜的说罢便和贼放声大笑起来。
“那后来呢?”贼又问道。
“后来员外觉得不需要我再为他偷什么东西,就把我送到监狱,关了我五年,等我出来,老婆儿子都已经不见了。”二掌柜的黯然道,但随即他的眼睛又亮了起来。
“但是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他接着说道,“就是人不能被别人随便使唤,所以我金盆洗手,开了这家酒馆,自己为自己干活。我也不想使唤别人,所以不雇伙计。”
他为自己又满上了一碗酒,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从那以后,再也没人管的着我,也没人能再使唤我。”
“那帮我把酒满上。”贼说道。
“好嘞。”二掌柜的立刻帮他倒上了满满一碗。
“嗯,不错,”贼尝了一口,赞叹道,“这酒确实很香,喝慢点怕是要把地上那三位都香得活过来。”
“小伙子好品位,”二掌柜的拍拍酒坛,“这是陈年的大曲私酿,味道醇厚,最适合在干埋死人这种闲情雅致的差事时喝。只是这酒太馋人,光是最近五年在我店里喝死的酒鬼就有三人。”
“把酒当樽遇知己,醉死便埋又何妨?能一醉千年,也算是作为酒鬼的幸福。”
贼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把瓷碗放回树桩子上。
今晚属实有些糟糕,他本有摔碗的冲动,但这俩碗也是二掌柜的店里幸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碗了,而且和二掌柜的聊了会儿天,他又觉得好像今晚没那么糟糕似的。
二掌柜的说起话来很亲切,让贼感觉他俩好像是多年没见的老友一样。
可能这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吧。
曾经有个朋友给他讲过一个歪理,说要两个男人一起去做好事,可能他们两个一起干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成为朋友,而如果要两个男人一起去干点坏事,他们干一次差不多就已经成了朋友。
贼觉得还算是有点道理,却从来没有真的验证过,因为他基本没和人一起干过什么好事。
“你好像很懂风雅,莫非是个侠盗?”二掌柜的眼中有亮光划过,他语气一直很轻松,店铺被砸的事情二掌柜的并没太放在心上,他并不差重新置办桌椅板凳的钱。
贼站起身,拍拍裤子上的尘土。
“不是什么侠盗,只不过是个贼罢了。虽然偷富,但不济贫。”
“那你是个强盗吗?伤过他人性命吗?”二掌柜的又把话锋一转。
“强盗倒是算不上,但确实杀过人。”贼眼中的阴霾一闪而过。
“几个?”
“一个。。。。。。只有一个。”
贼说着,看看天,东方已泛起白光,远处的人家里已有公鸡啼叫。
“差不多该送他仨上路了。”贼说着走向了横躺在旁边的三具尸体。
两人一个抓肩一个抓脚,便把那两个土匪扔进了挖好的坑里。
“只剩那个大侠了。”二掌柜的走向那具被炸烂半边身子的尸体,大侠刚打败那两个土匪时他心里对他还有点崇拜,不过现在都不重要了。
虽说埋大侠应该有别于那两个土匪,但毕竟三个并排的坑都挖完了。坑是一样的坑,埋法也是一样的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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