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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胡欢
马锦魁在办公室里一直坐到天亮,他给冈司的那四名手下安排在了市中心医院最好的病房里,花多少钱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一定要赢得这一场战争,这一场战争他如果赢了,马帮的实力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进而就有可能一举壮大下去,把斧头帮和光头党给吞并了。
实际上不光林昆有统一南城区的野心,马锦魁也有,除了马锦魁之外,斧头帮的老大李富和光头党的老大张磊,他们哪个没有这个野心?只不过平常大家都习惯相安无事,你赚的你钱,我赚我的钱,大家伙实力都差不多,谁也不当出头鸟第一个站出来挑事,除非哪一方的实力突然强大起来,强大到占绝对优势的地步,否则没有人愿意冒险当出头鸟。
不光是南城区,也包括整个中港市,甚至全华夏各地的黑道帮派都一样,平常看似平静的地下世界,实际上往往埋藏了这座城市里最大的野心。
帮派之间的斗争不打响则已,一旦打响了那绝对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浩劫。
马锦魁在他的办公室里吃过了午饭,叫上了秘书陪他出去,他的秘书叫胡欢,胡欢在中港市的道上绝对算得上是狠人一枚,当大哥的身边往往都有一条恶犬,过去被林昆灭了的疯彪有‘豺狼虎豹’四条恶犬,而马锦魁只有胡欢这一条恶犬,胡欢平时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马锦魁把他隐藏的很好,偶尔出一下面,必定会替马锦魁摆平大事。
有好事的人曾拿胡欢和疯彪手下的四条恶犬比较,得出的结论是,马锦魁的这一条恶犬,比疯彪的四条恶犬加到一起还要‘恶’,具体恶到什么程度还不好说。
马锦魁平常外出,只会带普通的小弟,一般会带五到十人,除非遇到了大事,才会把胡欢给叫出来带在身边。
胡欢今年三十多岁,也就一米七的个头,凹眼鹰鼻,相貌凶狠,皮肤天然的古铜色,身材算不上有多健壮,但会给人一股很有爆炸性的感觉。
胡欢的过去是一个迷,有说他是和尚出身,受不了寺院的清规戒律,从佛门中叛逃了出来,做了一个恶贯满盈的花和尚,但却从未见过他的头笑,我能遇上什么好事,就是遇上了好事,也得需要兄弟你的帮忙才行啊,这年头吃独食死的快,我可不敢轻易的吃独食。”马锦魁皮笑肉不笑的回道。
张磊笑道:“马老大,你这是谦虚了,就凭你的资格和资历,在咱们南城区还不横着走呀,有谁敢出来拦你的道,你跟兄弟我说一声,我马上要他好看!来来来,咱们先不说这些打打杀杀的,先到里面喝点东西。”
这张磊也绝对是奸猾之辈,刚刚把马锦魁给捧的老高,说的那番话就好似为了马锦魁可以两肋插刀一样,不等马锦魁顺着话题开口,他马上又将话题给岔开了。
张磊站在到一旁让路,做出一副请的手势,马锦魁抬脚就往里面走,有胡欢在身边,别说是一个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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