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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没有回。
大牛哥则一半时间在城里住,一半时间住厂里。
听到有人要买上千万块砖,而且还是个老客户,大牛哥心中自然欢喜。
按约定好的时间,大牛哥去了县城。在一家大酒店的包间里,他见到了这位老客户,在座的还有胖子和刘二狗。
胖子自小就是大牛哥的死党,自然再熟悉不过。
刘二狗这几年大牛哥也常见,十年前刘二狗领人捉奸的事,早已被岁月的风吹的一干二净。
都是熟人,大牛哥自然轻松了许多。
吃饭,签合同,喝酒唱歌都是少不了的。
曾几何时,这种已经被都市厌恶了的商业交际方式,却悄然在乡下兴起,而且越发的粗陋,越发的不堪入目。
要签合同时,大牛哥发现自己忘了带公章,就打电话让出纳红霞送来。
一切都很顺利,那位老客户答应第二天就将预付款打过来。红霞整理好合同正要回去时,刘二狗叫住了她。
“一起去唱歌吧,你的歌唱得最好听了,都超过了邓丽君!”他一边诚恳的邀请,一边谄媚的恭维。
红霞本就是一个爱玩的主,当年外出打工钱没挣多少,歌倒是唱得越来越好听了。父亲担心她不学好,就千万百计地找关系,这才让她到了二叔的砖厂。
因为在外面见过世面,人又爽快,还牵扯了点亲戚关系,二叔就想让她做出纳,为此还专门送她去西安进行了培训。
听到有人邀请她去唱歌,红霞的眼睛里放出为光。
她看了看大牛哥,希望得到大牛哥的应允。
碍于客户的面子,大牛哥勉强同意了。
他们去了县城最好的歌厅,要了一个最好的包间,还有十打啤酒。这些都是刘二狗一手操持的,他最擅长弄这些,也最喜欢弄这些。
这些年刘二狗子承父业,也干起了水电工程,听说可是挣了不少,只是这货属于那种挣一个想花两个的人,落在手里也没多少钱,还好没有老婆,爹娘又不让他养活,人活倒也潇洒、自在。
那一天,红霞成了真正的“麦霸”,麦克风拿在手里就没放下过。不过她歌唱的确好听,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拍手称赞的。
令众人称赞的除了红霞的歌声,还有她的酒量。
有人举杯,她就拿起瓶子对着嘴吹,一口气不下去多半瓶,不算完。
刚开始大牛哥还有些担心,后来发现这小妮子比自己还会玩,什么划拳呀、掷骰子呀都样样精通门门清,也就释然了。
不是老友就是熟人,人常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于是他们都敞开了喝。具体喝了多少酒除了歌厅的人以外,没有人记得,因为他们都醉了。
还好刘二狗早有安排,歌厅的司机按照事先写好的地址,依次将他们送回县城的家里,因为砖厂距县城太远,司机将红霞与大牛哥则送到了宾馆。
问题就出现在这个宾馆,不知道那个司机是有意还是无意,只开了一个房间,并将二人放到了一张床上。
大牛哥醒来时,衣衫不整的红霞就躺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