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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小黑算是幸运的,因为它是小婶娘从城里带回来的,说是纯种牧羊犬。
王魁年纪小,自然不懂什么是纯种,只是那狗的确有些灵性,有几次奶奶偷偷给自己东西,它都叫个不停。
这一次,王魁还是希望奶奶能看见自己,能给自己一点吃的。
可是那一天,奶奶一直都没有出来。
眼看着日头已经西坠,王魁开始绝望了。
就在他准备饿着肚子回家时,突然看见,从小叔的院子里扔出来一块鸡蛋大小的东西。
只一眼,王魁就立即判断出,那绝对是吃的,应该是一块馍。
他用尽全身的力气,闪电般扑向那块东西的落点。
但还是晚了一步,小黑抢在了他的前面。
怎么能容忍自己盼望已久的食物落入一个畜生的口中?王魁拼出了自己的小命,从小黑的口中抢回了那半块馍。
或许是知道眼前这个小人与自己的主人有些关系吧,那畜生并没有下口撕咬他,只是用牙齿划伤了他的手背。
小叔家的房院是新建的,在村子的最西头,平常很少有人来,王魁狗嘴夺食的英勇之举并没有人看到,他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当然,王魁也有运气好的时候。记得有一年附近村子里过庙会,许多吃食都摆了出来,有面皮、醪醩、甑糕、豆腐脑、肉加馍等等,但在王魁看来,最好吃的还是羊肉泡馍。因为羊肉饱馍有肉,碗还大,离老远都能闻见香味。王魁很喜欢闻这种香味,因为香味不要钱,他就站在羊肉泡馍摊前,尽情地闻。
那时农村经济已经渐渐放开,心里活套、脑瓜灵光的人也已经挣到了第一笔钱,所以吃羊肉泡的人很多,店主有些忙不过来了。他看见王魁在摊前很了久,知道是个穷人家的娃,就让他过来帮着烧火,说等人少了给他一碗羊肉泡馍吃。
听到摊主的允诺,王魁高兴的差点跳起来。
烧火他早就会了,在家经常帮母亲烧。那一天,他饿着肚子,咽着口水,烧了多半天的火。
那位摊主并没有食言,他将当天所有剩在碗里的肉用笊篱捞了出来,又添了些羊肉原汤,给王魁专门做了一碗特殊的羊肉饱馍。
王魁根本不在意肉别人吃剩的,也不在意所谓的肉大多都是肥肉和肉渣,他吃的很香,也吃的很饱。
尽管生活异常困苦,王魁还是艰难的长大了。
只是苦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也深深地影响了他的性格。比如说习惯性的谄媚和病态般的节俭。
见了外人,他会不由自主地谄笑,他会大方的令对方吃惊。不见外人,他就变成了冷酷的吝啬鬼,欠债不还的赖皮狗。
因为这个原因,葛红离开了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常常有债主追上门来要砍他的手。
对于农民工山青来说,包工头有没有手与他的关系都不大,只要他能按时拿到工钱就行。所以,以往遇见讨债的,他都听从老乡的忠告,躲得远远的。
可那天或许是苍天故意安排的,他被那个讨债的惹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