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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月4号没错。”
沈暮点头,笑嘻嘻解释道:“其实,我从小到大,一般都在农历小年这天过生日。
“上学的时候,我生日那几天要么遇到期末考试,要么就在备考阶段,为了不影响学习,老沈和老妈就没给我过生日。
“但是,他们选择在小年这一天给我补上!”
柳轻璃怔了怔,露出一脸惊叹和佩服之色:“生日还能这样过?”
沈暮非常臭屁地仰着头,以说教的口吻道:“做人不能墨守成规,只要愿意,每天都可以过生日。”
柳轻璃白了他一眼,即便赞同这种观点,但她对那货的态度怎么看怎么不爽。
可她很快又想到,突如其来的生日,又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自己到哪里去弄生日礼物呢?
“你在想什么?”
“沈暮,我没有准备,回魔都再给你补生日礼物吧?”
“什么礼物不礼物的,你不是把最好的礼物给我了吗,实在不行,今晚我可以陪你熬通宵。”
“你……流氓!”
两人打闹了一阵,快速下楼。
老沈不在家是预料之中的事,这几天他都在为即将开业的超市,忙着备货呢。
问题是程玉珍也不在。
“阿姨呢?”
“咱们先吃早餐,我带你去找她!”
不用多说,早餐依然是鸡汤,只不过这段时间以来,沈暮的待遇渐渐好转,终于能分到一个鸡腿了。
一刻钟后,二人在一座破旧的堂屋找到程玉珍。
这里对沈暮来说,算是祖屋,原属他爷爷奶奶住的地方,在二老过世后,几乎处于半荒废状态。
堂屋的一侧,程玉珍正卖力地推拉一个大石墩。
“妈,让我来!”
沈暮赶紧上前,这种石磨很大,非成年人很难推动,但又不得不承认,用它磨出来的豆浆,比很多豆浆机都好。
普通豆浆机加工的豆浆经过高温,破坏了大豆的清香,甚至还有焦糊的味道。而用手工石磨制作的豆浆原汁原味、豆香浓郁、新鲜口感好。
“没事,我不累,你们休息!”
程玉珍稍稍停顿,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渍,转头看着儿子儿媳,脸上的笑容格外舒畅。
“不行,我来了你就歇着。”
沈暮不由分说把老妈拉走,轻车熟路地推动了石磨。
“我也让来试试。”
柳轻璃在旁边看了半响,既感新鲜又觉得有趣,原始的制作工具她只在电视里看过。
“你确定要试试?”
沈暮脸上挂着一抹坏笑。
“你都行,没道理我推不动。”
柳轻璃把两只袖子挽起来,粉嫩的小手扶了上去,可她使了半天劲,石磨只转了半圈,到最远位置就拉不回来。
“磨豆浆虽是体力活,但还得用巧劲,利用惯性推它才能省力。”
沈暮大笑,把美女富婆推到石磨旁:“你还是帮忙添豆子比较合适。”
柳轻璃顿觉不好意思,主要是在准婆婆面前丢脸了。
事实上,程玉珍可没那么多想法,反倒觉得儿媳懂事,明明是城里来的,并没有嫌弃过农村生活,也不像她想象中富家小姐那般娇贵。
望着他们一人推磨、一人添豆子,配合得非常默契,程玉珍起身:“我先去喝口水再来。”
见婆婆离开,柳轻璃不再那么拘束,添了一勺豆子后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会推磨的?”
“什么时候?”
沈暮想了想:“很早了,小学我就学着推,当然那时候力气小推不动,是跟我妈一起推的。
“上中学后,有次我被英语老师点名批评,老沈得知后告诉我说,如果再不好好学习,以后一辈子都要干这种活。”
在柳轻璃眼中,沈暮的成绩只能算一般,否则也不会只考了个师范大学,但她故作不解:“你以前成绩不好吗?”
沈暮打死都不会承认:“谁说的?我记得中学时,就连最差的英语,我都考过全班第一呢!”
柳轻璃眨了眨眼,明显不信:“哦,你还拿过第一?”
“我还骗你不成!”
沈暮郑重道:“上学时我个子高,坐在最后一排,有一次英语测试,试卷发到我这里时多了一张,我环望四周,见全班同学都有试卷,就直接把多余的试卷给撕了。
“同学们见状纷纷模仿,我邻桌的哥们儿还边撕边说‘有个性’。
“等全班同学都撕完试卷后,我默默拿起了另一张,开始作答……你是没看到我那些同学的表情,恨不得把我给撕了。”
柳轻璃刚开始时,还在认认真真的倾听,到最后才发现,这家伙又讲了个段子。
她佯怒,本想吼他几声,又忍不住大笑起来。
沈暮一脸正色:“其实,我并不喜欢读书,如果有得选,我宁愿想做一枚安静的咸鸭蛋。”
柳轻璃立即被吸引住,情不自禁问道:“为何?”
沈暮叹息:“闲得要命,富得流油!”
“你做梦呢,不过,这个比喻很不错……咯咯咯!”
柳轻璃在心里暗暗把小年这一天记住,想着以后是不是也要在这个时候给沈暮过生日,还是说:得过两个生日?
吃午饭时,老沈回来了。
还带回来一句话:他接到消息,除夕前姑妈会回来吃年饭。
沈暮对此略感意外,姑妈嫁得远,在巴蜀另一个相隔数百公里的小城市,如果没什么特殊事情,一年都难见上一面。
且在老家这个地方,除夕晚上的年夜饭才是与自家人吃,而在前几天,都是和亲戚朋友吃,同样称作“年饭”。
程玉珍问:“哪一天回来,我好准备菜?”
老沈摇头:“具体哪一天不能确定,估计就二十六、七吧。”
晚上,柳轻璃吃过饭坐在小天井里,抬头望着天空发呆。
“你在看啥呢?”
“我在想,为何今年没有下雪。要是下雪了,我就给你堆个雪人,当作生日礼物也不错。”
“巴蜀乃是盆地,下雪的机会不多,我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几场雪。”
……
三天时间转眼即逝,农历腊月二十七这一天,姑妈到了。
但和姑妈一起过来的,还有三叔、三婶,以及沈暮的堂弟沈富。
沈忠顺姐弟三人中,姑妈年龄最大,但不得不承认,仅看面容,她比程玉珍都显得年轻。
即便城里的生活也不容易,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人来说,还是有不少好处的,难怪那么多人向往城市。
姑妈和三叔的面相,与沈忠顺有几分相似,毕竟是亲兄妹,只不过姑妈圆脸,三叔长着一张国字脸。
“姑妈大老远赶回来辛苦了。”沈暮热情唤了一声,略作犹豫,又喊道,“三叔、三婶,进屋坐。”
至于旁边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沈富,他仅是看了一眼。
“有啥辛苦的,这里也是我的家啊,两年没回来了,总要看看大家我心里才踏实。”
姑妈脸上挂着歉意:“可惜你姑父和表姐怕累,嫌路远没和我一起回来。”
她的解释比较牵强,因为场中众人都清楚,是那对父女嫌弃农村穷,不愿回来遭罪。
在沈暮记忆中,唯一见过堂姐的那次,他仅有13岁,距今差不多十年时间了,现在,说不准那个没什么记忆的堂姐都已结婚了。
“咳!”
三婶清了清嗓子:“大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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