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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爱干净。”卷堆抱着手。
“你们站了那么久,居然没想去帮忙?”叶轻飘拉起垮在一边脸上的头发,好把她鄙视的目光露出来。
“我们担心苏苏。”寸言答。
“让她看,我们去帮忙!”
漫山落叶纷飞,老胡夫妇打扫的路要整整绕他们居住的地方一整圈。老实说,人还在前方打扫的时候,后面那些打扫干净的地方已经又零星地盖上了树叶。
对于四人加入进来一起打扫,老胡和薄倏也倒没说什么,只不过两人不时盯着年轻人们看,不时交换着眼神,但也是充满了善意和喜悦的。
“婶儿,我们扫得一点不让你们失望,你们才会看上去如此高兴,对吧!”叶轻飘凑近了薄倏说道。
“那是自然。不过,更重要的是自从我儿出门后,家里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薄倏说着说着脸上露出甜蜜的笑容。
“噢,你们家里还有个儿子的呀?”更云也凑过去。
“是呀,小石头在家的时候,我们每天都是一家三口一起扫这些叶子的!”老胡说着嘴角也露出平淡而又满足的笑容。
“可这些叶子扫了又落,为什么还要每日打扫?”
卷堆话一说完,老胡夫妇同时停住手中的扫帚,停了一会儿,脸上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立。
本是极普通的拉家常,大家都没有料到二人会有如此反应,所以四人都觉得有些尴尬,也不知如何收场。
“嗨,每个人生来就都注定了有这一辈子该的职责,我的职责就是每日清扫踞霞巍下的这一条路。老胡,他那是帮我呢!”薄倏说完,与老胡会心地对望了一眼,又继续大幅度挥着扫帚。
踞霞巍——
四人互看了一眼,每人脸上都少不了欣喜!
“可是这里只有你们一家人,是谁给你摊派的职责呢?”卷堆问道。
“一个能掌握我们命运的人!”说着话,路已经扫得接上了起点。薄倏起身扶着佝偻了一早上的腰,看着老胡说道。
“孩子们,我们还得去拾菜地里的树叶,你们先回去休息!”
菜地里?叶轻飘突然想起还躲在菜地里的苏桂,赶紧朝那边望去,只见苏桂已经坐在门前的石墩子上,远远地看着他们。
不由分说,四人执意要跟着一起去菜地里。刚到菜畦边,透过树与树之间的缝隙,寸言就看到远处的山谷里似乎是一个村庄,因为它灰黑的颜色在这铺天盖地的各种黄色里实在是有些格格不入,所以即便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像,寸言还是看见了。
山里人家总是这里一小撮那里一小撮地安置,这本正常,可是寸言却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似乎那不仅仅是一片农舍的集中,似乎……似乎……似乎它自带了一些情绪——一些原该是人才会有的情绪,且是有些阴骘的冷笑,或者说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总让人心里有些不舒服。
这样感受着,寸言的脚步不自觉地停了下来,出神地盯住那里。
“怎么了?”卷堆折返回来。
“你看……”
“村庄?”
“是,但觉得很是奇怪。”
“老胡叔,薄倏婶儿,下面是有个村子吗?”
根本没给寸言任何回应,卷堆直接张口就朝着已经下地的老胡夫妇问道。
“是呀,那是旧时的莫百村,现在已经是个荒村了!”
隔了两日,寸言一行又回到莫百村看望过骆回和柳欢。这两位一壁之隔彼此牵挂了二十年的好友,他们的未来很是让几个年轻人伤神。
可是到了莫百村才知道,曾经的羽、鳞两族族长竟已在这个有山有水的小村庄帮村里的银矿做起了账房先生,并用预支的工钱买了山上两亩竹林。
再过不了多久就是莫百村春笋上市的季节,寸言他们一路打听到达二人居住的林间竹舍时,柳欢正在编制过段时间挖笋用的竹筐和麻袋。
四个年轻人执意要到骆回做事的矿上去瞧过才可安心,柳欢也一路摸索着带四人去了。一切都比想象中完美,归于平淡后的二人生活得甚是心安和满足。对于几个年轻人,他们更是感激不尽,硬是又跟工友借了些钱买了肉、斟了酒连敬三杯。
骆回蘸着水在桌上写说柳欢拥有一双巧手,家里的一整套茶具、碗筷全是他用竹制成,接下来还要做一整套的竹制家具。
柳欢说,今儿早上有媒人来打听骆回的情况了,听媒人讲骆回的风骨在村子里可是被传开了,有好几家人都让来说媒呢!假设骆回有家室了,那么自己就在他家旁边建一个小院子,跟他做邻居。
骆回略有羞涩地打趣老友:彼此彼此,矿上可是有工友询问了几遍柳欢的情况了,说是有人请家里媳妇儿帮忙打听的。只不过老友重逢不过几日光景,尚且舍不得分开呢,所以一个个给搪塞过去了。
老老少少六人嘻嘻哈哈一直到傍晚,寸言他们离开时,两人又叮嘱不必挂怀和担心他们,事到如今,时光已经算是待他们不薄,唯“珍惜”二字对他们最重要,他们知福!
自打见过老胡,苏桂整个人像是换了一个,从不知“多愁善感”为何物的人一下子变得像是有了心事。大家说陪她一起去找老胡问个明白,她又不愿意。她说她有预感那背后必定是个悲伤的故事,能拖一日且算一日吧。
另外四人,尤其是叶轻飘和卷堆,那是越“奇”越向往的人。山谷里的那个莫百村旧址实在是让他们每日扫完路后都要驻足看上很久,何况踞霞巍就在此处,大家又岂有放过的道理。
“老胡叔,莫百村当初为什么要搬走呢?”卷堆翻着灶台里烧得火旺的柴疙瘩问道。
“呃……我……”老胡磕巴着,一看就是那种很本分的乡下人。
“嗨,他不知道。据说莫百村搬迁的原因是风水不好,但是后来也有传言说他们是为了银矿。”薄倏在灶台上洗着腊肉,把烧过又刮得黄生生的皮一块块撬下来递给叶轻飘和苏桂两个小姑娘。
“那他们搬了几年了呢,婶儿?”卷堆的嘴甜起来可是无人能招架得住。
“哪是几年哟,怎么也快三千年了吧!”薄倏把才抠下来的一块皮塞进苏桂嘴里,她嘴角的笑和对苏桂的爱怜不仅仅是这个年龄的妇女对于一个孩子的慈爱,或许她自己都没有发觉她对苏桂很是不同。
“婶儿,你了解的可真清楚,定是村里的老人说的吧?”
“我们跟村里哪有什么往来呀,不过是活久见罢了!”薄倏双手使劲才把那半只猪腿提进另一口已经烧开水的锅里。然而话才说完,她立马意识到了什么,匆匆胡乱把锅盖盖好,手在围裙上蹭两下就出去了。
看着她那两只洗过腊肉后油腻腻的手,大家相互打量着,要知道薄倏可是特别爱干净的,这种直接在围裙上蹭油手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哦,今晚吃老猪脚汤凉粉哈,我去把豌豆先泡一泡!”老胡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也跟着出去了。
如果没有后边这两夫妇的奇怪举动,薄倏的一句“活久见”,大家或许只会当作灶台边的闲扯,可正因薄倏表现得很是在意,大家就不得不去细细品这三个字了。
然而,这两夫妇嘴甚严,问不出什么更是品不出什么。这一切更加勾起了年轻人们对那个荒村的兴趣。
年轻,大概赋予人们的就是“莫怕”二字,因为没有那么多的责任需要你负,没有那么多的后果需要你权衡利弊——
荒村之行,势在必行,多加考虑不过是在浪费时间。大家踏上了那条只能凭树间距来判断曾经是路的崎岖小道,带着苏桂,必须带着她,尽管她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