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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下了几场雨后,在宿舍里学习看书的时候,林初夏就毫不犹豫地换上了毛绒绒的法兰绒睡衣。
对此,于丽玲是不以为然的。
这种突显出满满少女心,不,应该说是童心的衣服,从头到脚都不适合她穿!
于是,深秋的季节里,于丽玲照例一袭长裙,光着腿,脚上蹬着小牛皮或羊皮鞋,一如既往地演绎出“校园女神”特有的风采。
至于张莎?
她到是喜欢毛绒绒的睡衣,只是,她是阳火旺盛的体质,即使下雪的冬天,也是一条牛仔裤,一件贴身薄毛衣,外加一件薄棉服就行的。再多的话,哪怕站在那里不动,也会热出一身大汗。
这种情况下,她只能一脸羡慕地看着林初夏身上的毛绒绒睡衣。偶尔靠近林初夏的时候,伸手摸上一把,感受着指尖传来的温暖又舒爽的触感,就心满意足了。
……
与此同时,林初夏、张莎和于丽玲三人写的信,经过无数个城市,穿梭过无数条街道巷子,最终,顺利地抵达北方某部队。
这三封信,在驻地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没办法,都是特种兵,都是被派去当教官的,面对学生的时候,都是同样的教导手段,离开时,得到同样的依依不舍,即使经过多年训练后,一颗心已经变得坚强冷硬起来的他们,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归队后,没有谁收到学生寄来的信件,更不用说,那张张都彰显出学生们朝气蓬勃、气势昂扬,一看就知道是精挑细选的照片。
这些,都是常态。
他们没有一人失落,更不会生出任何不该有的羡慕嫉妒恨这类情绪。
然而,现在呢?
摆在面前的,就是他们中间出了个叛徒!
这情况,能忍?
必然不能。
于是,这三封信和几十张照片,在众人手里兜兜转转了一整圈。最后,回到陈教官这位“主人”手里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周后了。
看完这三封信后,陈教官手指轻点桌面,思索了许久后,才挑出林初夏写的那封信,递给自己对面的战友:“老李,你不是准备考军校吗?要不,我帮你写信跟这丫头问问,请她推荐些参考教材?”
“这……合适吗?”
老李有些意动,说来,他18岁就参军,这么些年来,也越发地意识到了文化的重要性。现在的他,已经25岁,确实不年轻了。想要继续待在这座绿军营里,那么,就必需提高各方面的能力。
军事方面的技能和能力,他完全不担忧。甚至,不吹不捧地说一句,他在这方面还很有几分天赋。然而,这文化知识方面,却是让他头痛不已的。
虽然,他从去年就计划着考军校,到底只有初中文化,又离开学校多年,囫囵吞枣般地看了许多辅导书。文科方面的内容,就处于“翻开书就能记住,合上书就记错”,理科方面的内容,那更是如同看天书,一脸的懵圈。
“怎么不合适?”陈教官说,“我们去军训的那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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