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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严谨,近日还准备竞选某职位,个人作风问题自然是很重要的。
像离婚这么负面的事情,大多数都不会对外公开。
可是,落存志却知道了。
难道,他在美国是联邦调查局的?
“他们的离婚案是在我和朋友开的一家律师所办理的,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只不过略知一二而已。”
“哦。”原来是这样。
他紧接着吃一口我的圣代,完全不顾我吃过,皱着眉头说,“大冬天的吃这个不冷吗?”
“不冷。”怕冷就别吃,吃了就别喊冷。
真是的,这个男人怎么老喜欢吃我已经吃过的东西?难道他一个富家子弟,不应该更注意卫生问题?
“今晚来万世皇城吧,和我们过一个团圆的新年。”他说。
“啊?我……我去你家?”
开玩笑吗?我怎么可能去万世皇城,那根本就不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可以去的地方。
还有,他刚刚那句“过一个团圆的新年”是什么意思?
我们又不是真正的夫妻,这个连他儿子都知道了,他还装什么装?
“你不是学工商管理方面的吗?怎么还办律师所?”我很疑惑,同时也是为了转移话题。
“你先答应我,然后我再告诉你。”某人讨价还价。
你丫的!那你别说了,我不想知道。
“妈妈,爸爸的智商可是很高很高的,他有律师证、会计证、潜水证、医师证还有……”某小鬼掰着指头一直在数。
我看了一眼坐在对面吃着我的圣代然而表情却很淡然的落存志,心里直感叹。
讲真的,像落存志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电视剧里面那种成就了无数种不可能的神一样的男人。
但是他偏偏又低调,又内敛,怎么不叫人感叹。
唉!这种男人活着就是造孽,简直就是直接夺走了上帝的光环。
“来不来?”他再问我。
我吃着他时不时递过来的鸡排,总觉得自己在做梦。
对于他的问题,我也是完全不想回答。
志行突然抓住我生冻疮还没好的手,天真地问我:“妈妈,你的手怎么还没好?”
我无奈:“我也不知道。”
于是他就兴高采烈的说:“那妈妈你来我家吧,我给你涂涂药膏。”
我直接丢过去一个大白眼:“药膏我家也有。”
又不一定非得用他家的药膏才能好。
落存志看着我的手,灯光下,它就像一个熊掌那么壮观。
“再不好好保护,下次就戴不上戒指了。”他的手抚摸上我唯一没有红肿的无名指。
他那保养得比什么都好的修长手指,和我的萝卜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是是是,我知道了,我会好好保护的。”我准备把戒指脱下来,“呐,先把戒指还给你。”
“不需要。”他突然按住我的手,“以后它就是你的,不需要还。”
“我的?”我有点奇怪,这不是他亡妻的东西吗?怎么现在又把它给我了?
再说,别说他给不给,先问问我要不要。
“以后你不是要长期做志行的代班妈妈吗?”他解释。
我刚想摇头,他就又抢过话:“以后你还需要用到它,所以它现在归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