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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已经入了地府,我如何帮得了他?更何况你我萍水相逢,我为什么要帮你呢?”
“他因为执念过深,现在还在忘川河里游荡,并未进入地府。至于报酬,我愿意献出自己的灵魂。”女鬼很决绝,没有半点后悔之意。
献出自己的灵魂对于林琅来说也算是重礼,要知道人的灵魂可是很有用的,他虽然也可以通过术法来抓鬼魂,可这违背天理,是要背因果的。如果是对方自愿献祭,这便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也不会因此背上因果,因此恶魔们总喜欢人类献祭自己的灵魂,这等好生意是相当划算的。
“你可知道献祭灵魂会有什么下场么?”林琅放下泡面,开始正视面前的这个鬼。
“当然,魂飞魄散。”那女鬼倒是很清楚,可能魂飞魄散对于她来说不过是四个字。
“你知道什么是魂飞魄散么?人都是靠灵魂转世的,失去灵魂后的你会渐渐衰弱,直到化为天地间的一团气流,再也不能入轮回。”
“那又如何?”女鬼显得很淡然,一副超脱生死的感觉。
“你想让我帮你什么忙?”林琅好奇的问道,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我想和他结婚!”女鬼脱口而出。
林琅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是个想要冥婚的鬼。
“你认识他?”林琅问道。
“是的,我认识他,那也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女鬼刚刚说完,林琅便为之震惊,原来这鬼已经活了几百年了,怪不得刚刚能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自己背后。
“又是个为情所困的故事?”林琅似乎已经猜到了剧本,能让一个女人几百年都忘却不了的,唯有男人。
女鬼点点头,大概叙述了这个故事。
这女鬼名叫金兰,在那时是大家闺秀名门之女,其父是府内有名的巨贾,在朝廷里也是手眼通天,有不少与其结私的官员。
按理说金兰并不缺对象,毕竟这么好的条件,上门提亲的都能把大门槛给踢平了,可她确是一个也看不上,也不知是什么原因。
原来这金兰择偶也是有要求的,不求声名显赫,不求家财万贯,只希望能一见钟情。
可一见钟情的人虽多,能遇见可不容易。直到那日,金兰坐着轿子横穿街道,迎面走来一队人马,他们身披重铠,骑在马上坐的笔直,就好似一座铁塔,手中的兵器闪着寒铁,紧绷着的脸上满是杀气,她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这队人马是朝廷精锐背嵬军,都是以一当百的好手,领头的名叫赵梧,据说可是当今圣上的远方亲戚,倒也算是个皇族。
金兰掀起遮布看了那将军一眼,那将军也正好斜过来看了一眼,那一刻,他们的眼神交融在一起,碰撞出闪亮的火花。
那将军生的英明神武,浑身铠甲闪着淡银色的光芒,腰间的七星剑寒芒未露,却给人以肃杀之气,背上那血红色的披风被风吹起,猎猎作响,那噔噔的马蹄声好似战鼓擂响,仿佛一声令下,这些威武之士就会策马奔腾奋勇杀敌,好不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