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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道:“这手字若下了苦功夫,练上个一年半载,便也可以抄佛经了。”
云舒很是尴尬,干笑两声:“呵呵,少爷若不嫌我的字丑,我倒是,倒是愿意效劳。”
言风道:“嗯,这字与语溪倒是不相上下。罢了,你还是替我磨墨吧,我便多抽出点功夫自己抄录吧。你先去替我将铁马叫来。”
云舒见尉迟言风并未拒绝,便站在桌旁磨了起来:“天气炎热,睡不着,出来凉快凉快。”
“原以为只有肥胖的人才怕热,你这样瘦弱,不想,也如此怕热。”言风一面写字,一面又冲云舒道:“坐下吧。”
云舒依言,在桌旁的矮凳上坐了。
少爷的字体苍劲有力,笔酣墨饱。云舒并不懂书法,只觉得尉迟言风写的字十分好看,就像,临摹的字帖一样。
见尉迟言风书写得很是认真,烛光下的侧脸,十分俊逸挺拔。
云舒不觉有点微微发怔:果然,认真的男人最帅!
见言风并不说话,云舒也不便多言。抄录佛经,想来是最需要静心的!
看了半晌,觉得挺有趣,云舒挑了支小巧的紫毫笔,也在纸上画了起来。
握笔的方式倒是不难学,看了半天,模仿总是会的。
将丫头小厮的名字写了一圈,却也还是不得要领,不知道为何这小小一支笔,怎的这样难以驾驭。
甚是懊恼,双手捧着自己的头,手指在头发里使劲挠着。
言风自是注意到了,见他脸上一抹黑色,头发散乱,也觉十分好笑。
放下手中的笔,走到云舒身后,只见这张纸上歪歪扭扭写着许多字,这字已经不是能用丑来形容的。
言风道:“想写好字,首先姿势要正确,要使腕部用力,用手腕带动整支毛笔。你先练习永字吧,把永字写好了,其他的自然不难了。”
说着重新拿了张纸,握着云舒的手,在纸上写下“永”。
云舒十分不自在,浑身僵硬,手也是被尉迟言风拖着走。
不曾与男生这么亲近,想起上次骑马,也是离得如此近,云舒只觉耳朵灼烧得难受。
言风似未察觉他的不自在,握着他的手,一边写一边叮咛,哪里该转笔哪里该顿笔。一连写了两行,才松了手,道:“好了,你便依这个方法勤加练习吧。”
云舒这才松了口气,方才只顾心慌,未曾认真听。这会子又不敢抬眼看言风,便只好硬着头皮,自己琢磨。
徐徐地写满了一页纸,只觉手腕酸痛。
言风要过去看了一眼,轻轻摇了摇头笑道:“练字也不是一时半刻的事,你这功底,便慢慢来吧。如果累了,就回去歇息吧。”
言罢,低了头继续抄录。
云舒很是不服:是像鬼画符,但难道就一点进步也没吗?
赌了口气,提笔继续写着。
正写着,听言风说:“给我倒杯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