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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傍晚,日落时的晚霞讲碧绿的春日山野镀上了一层奕奕生辉的金黄色,金碧二色融为一体,仿佛辽阔的天地就是无尽的豪华大厅,居于其中顿生一股豪迈之气。
东子在营地旁边一个大树旁继续盘膝伽坐,慢慢的行练法。这一路上他每日皆要祭炼雷法,到现在与天地的接合越来越明显,当然浩大而绚丽的幻像也频频出现,就如现在虽双目紧闭的坐在树下却可以用雷法来感觉周围的动静。渐渐的这些“感觉”随着雷法与天地的不断相接而加强,甚至“感觉自身”不断膨大、膨大,先是涨大到三层楼房的程度,那不远处的麦肯思们就好似小人儿一样;在涨大到九层高楼的超巨大程度,四周一切高树、巨岩都宛如小人国的景象,实在不足一提;再一路变大直至高过了庞大的山顶,一直接到那遥遥的高远白云之中,将那半晚的云霞当作无边的巨帽带在头上。而身体也好似变成的比数座山峰还大,几乎接近了尾随自己的那支队伍!
若是常人遇此“境界”定会欢喜异常,将全部心神都投入其间,务求扩大这种感应。以为专注于此便可以像打熬身体,使肌肉发达那样提升雷法了。殊不知如此一来就误入歧途了!或使得自身的神志开始紊乱,最终疯癫、败。或是给了鬼神操纵自己的机会,被诱入入于鬼神道中。失了仙道之机了!
即便不专注于此也会因为见次情景而洋洋得意,心神失之于平稳,初始时无甚影响。到练至极深处了就不免被更强烈、更“真实”地幻境而迷惑。最后功亏一篑!
故此真正的仙法对心理得要求非常高,但莫以为是要什么“意志力、忍耐力”。那些东西根本就不是仙法中对心性得要求!相反地,意志越是坚定的人、忍耐力越是强地人,出错后导所致的问题越严重、越不容易纠正!!不但不是好事,反而是坏事!
仙法中心法的要义在于“通透”,也就是拨开自身心念所制造的“认知迷雾”,脱离众生所沉迷的种种幻想,如此才能离于“人道”而至达“天道”。这就要求修持者。对外要细细体会出种种外境是如何勾动情.欲诸念,且必须证悟这些念头非“自心之念”,也就是“诸念非我”的真实;对内可以细细体会出情.欲诸念发动后所引发的“心执”作用,进而暂时摆脱其控制,以相对圆融的角度来看待万事万物。
如此才能“不离人道而超于人道,超于人道而接于天道”,仙法才有一丝希望矣!否则不论神通练地多大,终究沉沦于鬼神之路,劫难一致便万劫不复矣。何也?只因“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鬼神道其实也是人道的变种罢了。一旦沉溺于此种道路,终究走上了一条“补有余”的道路,初始时自然是兴旺发达,似乎幸福快乐永无尽期。但水满则溢、物壮则老!一旦“补”到过分的程度,天之道自然要“损有余而补不足”了!那损谁呢?当然就是损你们这些“补有余”的家伙了!故而劫难必至矣。
这也是唐宋之前修持仙法者无什么天劫;而唐宋之后,修持仙法者屡屡遭劫,甚至出现四九天劫的原因。无它,只因唐宋之后修持者或依附鬼神之道来修持、或以人道之理混淆天道之机,甚至明里妄论什么“三教合流”,暗里迎奉统治者的“人道”之念。如此一来便打着“天道”的名义行“鬼神道”的路,如何不受劫难?而真正的仙法上合天道,绝不会受“天之劫难”!反倒是可能受“人之劫难”。只是唐宋之后仙法中所混杂地鬼神之术越来越多,满眼望去都是些不纯正的仙法。自然要受“四九”天劫了。
这种现象到了元明之迹越发严重,直到蜀山一脉持牛耳的时期,无论正邪都是不纯真的仙法了。所以正邪诸派皆要受天劫,反而是受污染较小一点儿的佛门不受天劫。
那些知机的,若是忍痛割爱、断臂求生或有一丝生机;不知机的,或妄图硬抗或妄想躲避或狡计重重,自以为可以凭借法宝、友人等撑过去。殊不知人之道便含于天之道内,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越是抗、越是躲、越是狡计重重。到最后死的越是彻底!连一丝真灵都会被打散与天地之间,连作个饿鬼都是奢望了。侥幸有几个扛过去了。其成就的也不是“仙道”,而是“鬼神道”!所谓的飞升也不成仙,而是成就“鬼神天人道”而已!只因修地是鬼神天人道,故而受其庇佑,才侥幸逃离天劫之难。但鬼神天人道也有坠落之时,且爬的越高摔的越狠。一旦陨落,那么连求一禽畜之身也不可得了!
东子修的是古仙法,自然明白这些道理。虽然自己走地道路比之蜀山等法脉要艰难的多,旦毕竟不会像他们那样受天之劫。除非自己有朝一日也走上鬼神天人道,自然又要像他们一样受天之劫难了。
这会儿便抛弃诸多奇妙的幻像,仍旧守住自己的行之法,勿使心神魂魄稍有放纵,专心于内外合和的运行之法。让生命本源如雾生云聚,自然而发自然而收。不强加一份、不松懈一毫。如是久久不动,宛如人形植物,虽外不动半点儿却内中大动。
不远处乐琳与妲妮拉正聚在起就着一些采集过来的野菜吃着烤肉。这些野菜除了一股类似青草的气味,就没有任何味道了。而且茎叶又粗糙所以吃起来并不舒服。但是东子老师。也就是“艾力露牧师”却要求他们必须吃这些东西,因为每天光吃烤肉会生病地。
乐琳嚼一会儿野菜就马上啃一口香肉来填充空虚地味觉。她看了看低头不停吃野菜地妲妮拉,关心地问道:“光吃这个对胎儿不好地。对了。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妲妮拉沉默了一会儿后,有气无力的哀喘了一声后说道:“还能怎么办呢?有了这个孩子就不能参加什么雇佣兵和冒险队之类的组织了,想搏命发财是不可能的。好在我毕竟是个掌握了三阶法术的正式法师,以后可以作点儿低等魔法棒或者药剂过日子。虽说富不了,旦总比乡下的农夫强多了,肯定饿不死我自己和这个孩子的。这样也好,其实那些出去当雇佣兵地人,十个里面能活着回来两个就不错了。一百个里面能有一个发财就算走运了。那你呢?你是那种终身的女仆吗?可我看你身上怎么没有烙印?”
乐琳神情一暗,理论上讲她确实是个“终身女仆”,说白了就是“女奴”的委婉说法。因为一般的女仆或是按雇佣关系受聘的,或是按契约关系服饰主人几年活十几年的,总有自由的一天。^^^^唯有这“终身女奴”是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除了在道义上不能受到非人的待遇、不能无故处死外,主人可以任意处置他们,甚至转卖给别人。像乐琳这种武者一般会转卖给地下角斗场去。当然这种仆人身上一般会有特殊的烙印以标明主人地身份,而且都是烙在比较明显的位置如头脸、手臂等位置。可乐琳身上很光滑圆满,从没看到任何烙印的痕迹。
乐琳神情不太自然的摆弄着手里的大肉块。低声道:“他说不想给我烙上。而且还说过些日子可以赐予我自由。”
妲妮拉轻轻的“哦”了一声后悄悄说道:“看来,他还不是蛮坏啊。”
乐琳略感吃惊:“坏?他一直都不坏啊!你怎么会觉得他坏呢?”
妲妮拉愣了一下,有些吃惊的说道:“可他这几天用来对付敌人的手段实在太残忍了,一般人更本做不来啊。而且掏心挖脑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我听说只有嗜杀的人才会有这种爱好。”
乐琳有点哑然地说:“那只是个死尸,和块石头没没什么两样。杀都已经杀过来,怎么能算是嗜杀呢?又不是虐待大活人。”在她的地下世界生活中,对敌人的死尸施虐实在是太平常不过的事情乐,有时还必须对敌人地尸体进行“惩罚”以提高己方的士气。东子的行为虽然是有些残忍,但还在她可以容忍的范围内。至少他摆弄的是个死尸。不像卓尔们那样以玩弄活人为乐。
妲妮拉有些语塞,话不投机半句多,气氛立刻有些尴尬。于是她改口称赞道:“要是真的获得了自由,你准备去哪里?我看你的武技非常高啊。这几天看你和麦肯思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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