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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腴了。不过我更好奇的是,祝二不喜欢出门,喜欢整天窝在寝室里画画打游戏,是什么时候认识的男朋友?
“我刚好新买的裙子刚到,恰好又买大了,就借给她穿啦。”花四歪着脑袋俏皮地回了我,又转过去照镜子欣赏自己了,“哎呀,这边眼线粗了一点,重画重画。”
她对美有及其严苛的标准,我已经见怪不怪了。曾经有一次她因为两边眉毛没有化对称,硬生生在寝室化了一上午,课都翘了。
“祝二什么时候偷偷谈的男朋友,怎么一点儿没透露啊,藏这么深。脱单饭可得请顿好的啊。”我抽出凳子坐下,将塞在鼻子里的两团纸取出扔掉,又做了两个堵上。
花四取了两张化妆棉,用卸妆液浸湿,贴在脸颊上。又取出另外一瓶,倒了些液体在手掌揉搓开,用指腹揉散在眼周,边揉边说:“先前我给她化妆的时候打听了一下,好像是一个初中的同学,两人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在一起了。”
“啧啧啧,初中时代喜欢的少年郎啊,这也太能藏了,到现在都四五年了。”我开始有些羡慕这两人的感情了,“不过大学都读了两年了,也没见祝二这么隆重地出去过几次啊,他们很少见面吗?”
“嗯……这个我也不清楚,好像是现在两人不在一个城市,见面见得很少。这回那男生来阳沙市了,就叫祝二出去玩了。”
两人从初中时代懵懂的少年共同长成了青年,真好。说到初中,我不禁想起了谭松,自从上次给谭松白初初的联系方式之后,我整个人仿佛从以前的状态中掉落出来,明明有了好友,可以更方便的知道他的动态,但是我却渐渐没有了了解的欲望,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他的生活了。
罢了,往事不可追。
看了下手表,已经是下午四点,我觉得头有些昏沉,泡了包感冒灵喝下,就爬上床去睡觉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了,睡的时间太长,醒来的时候头更重了。寝室里一个人也没有,花四应该是已经出门了,桌上的瓶瓶罐罐还没有收拾。
我爬下床,按下饮水机的加热按钮,准备喝点热水。寝室里有个小型饮水机真的很实用,泡茶泡药泡面方便很多。等水加热的时间里,我对着镜子坐了好一会儿,这张脸真是比中学那会儿白皙平整了许多,虽然算不上好看,但总归少了麻麻点点,看着也算标志。大概是上了大学后睡觉的时间充裕了,或者是自由了没有什么学业压力,脸上的痘印瘢痕也渐渐消失了。
读初中那会儿,熬夜学习是因为有一个非常想超越的人,读高中那会儿,熬夜学习是因为有一个非常想靠近的人。夜熬多了,成绩上去了,气色却下来了,一张脸蛋真是应了金庸先生笔下那句:钉鞋踏烂泥,翻转石榴皮。
这样一张脸,哪里会有勇气去靠近中意的人呢。
“叮——”水加热好了,我起身去洗手池洗了个脸,在洗手台发现一只很是精致的耳钉,想来应该是花四在洗手台照镜子的时候掉了,随手给她放回了桌上,又怕小小的一只耳钉在那些瓶瓶罐罐中不易察觉,再次掉落,于是帮她稍微整理了一下桌面,腾出一小块空地放那只耳钉。
接了杯热水喝下,觉得一个人待在寝室太冷清,从衣柜取了件外套加上,戴上口罩,决定出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