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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只能看着金鑫哥被他们害成植物人!哥,你变了!你变得好陌生!为什么你会这么冷血,你跟金鑫哥的关系不是最好的吗?”
“火焱!人总要为梦想牺牲一些事情的,接受现实吧!金鑫已经不会再醒过来了!”
“木森,你是不是跟袁大叔商量好了,你是经纪公司的说客吗?”
“水淼,你怎么会这么想!金鑫倒下了,我也很伤心,但是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明天的舞台不是我们五个人从初中时就一直梦想着的吗?我们要带着金鑫的份一起登上那个舞台,这样做金鑫才会高兴,你明不明白!”
“木森哥……”
“木森……”
“哥……”
……
柯望叹了一口气,看着已经哭成个泪人的金鑫,现在已经不适合再施展归魂咒,先行撤退,改日再说。
一人两鬼返回“万事屋”,一路上大家都保持着沉默,气氛显得很诡异。
柯望与东方玉全程保持紧张,紧紧抓住金鑫的手不松开,唯恐金鑫想不开。
金鑫仍是低着头保持沉默,任凭柯望两人扶着返回“万事屋”。
回到“万事屋”后的一人一鬼也没了插科打诨的兴致,只是担心地看着自从医院开始就保持着沉默的金鑫。
过了许久,金鑫才缓过劲来,开始了他的自白:
“我们五个人从小就认识了:土垚最小,是个爱哭鬼,总是缠着我要我陪他玩;水淼很高傲,做事讲究逻辑,什么事都能够分析个头头是道;火焱的脾气很暴躁,做事冲动,但是很热血;木森和火焱是亲兄弟,但是性格却完全不一样,他们都说他是冷血,但是只有我知道,他只是太冷静,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至于我,总是认为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天真的认为只要去做,事情总会成功。而把我们这五个性格各不相同的人联系起来的,就是音乐。
那个时候电脑还不怎么普及,我们平常的娱乐就是看电视,学着电视上的人唱歌,特别是一年一度的音乐盛典,我们都觉得能登上那么华丽的舞台唱歌这样很酷。学着学着就开始幻想自己要是能登上舞台那就好了,终于在初中的时候,我们五个人组建了乐队,对,就是FCboys。名字很傻对不对?不过当时的我们都很开心,因为我们都为了梦想踏出了第一步。
一开始谁都没有理会我们,我们只有到街头去表演,乐器都是价格不菲,当时的我们还没有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乐器,都是靠租的,瞒着家里的爸妈将餐费都去租用乐器了。就这样,我们靠着街头表演过着饥一餐饱一餐的追梦生活,直到我们遇到了袁大叔。
袁大叔他不是坏人,相反,他是我们的恩人,是他将还在街头表演一名不闻的我们给发掘,一手把我们捧到了知名少年偶像乐队的程度。但是他也有难处,他所在的经济公司的合约都是霸王条款,签约时间更是达到了十年之久,稍有不如意的地方就要雪藏打压,不论是艺人也好,经纪人也罢,都是如此。袁大叔年近四十了,要养家,他那么做,我不怪他。我更感谢他给我的那些兄弟们求情,免得被我连累。
其实我早该想到的,这件事本身就透着古怪。经纪公司不喜欢刺头,我以前的一厢情愿只不过是我不愿意去想罢了。现在我死了对于他们来说才是最好的!他们能够放下过去,登上梦想的舞台,而不必再被经纪公司打压,这个结局也算不错了。
对不起,麻烦你们了,害你们陪我白跑一趟,真的对不起!”
金鑫说完,强忍着泪水,准备离开,却被人一把拉住。
柯望故作轻松地说:“怎么能就这样走呢,工作一旦委托,不完成可不行!”
他与东方玉对视一眼,眼神透露着前所未有的认真:“小玉,现在,要开始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