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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走出了山洞,在一片死寂的死域中开始征途之后,有相当长的日子,处在生与死的边缘上挣扎,经历之险,在我任何一次冒险生活之上,其间包括在临渴死的前一刻,找到了水源,在氧气用尽之后的一分钟内,再找到了新的“水肺”。
总之,一切冒险小说或惊险电影中的情节加起来,也比不上我这一段日子中的经历。但是,我却不准备详细写出来了。
为什么呢?这些经历,正应该是故事中的精彩部分!但是,我不准备写出来,几笔轻轻带过,为什么?看下去,各位自然会明白,而且也会原谅我不将这段经过详细写出来的原因。
总之,在经过了一段日子的冒险之后,我找到了那个“逆转装置”,而且,又经过了一番冒险(在任何惊险电影内都可以看到的情节),我通过了这个装置,回到了我自己的时代:“核子动力的萌芽时期”。
我回来之后,仍然是在格陵兰的冰原之上,正当我茫然站立在积雪之上,知道自己已经回来,还未曾来得及除下“水肺”,就听到了直升机声,一架直升机在我不远处停下,一个人自直升机中跳出,向我奔来。
那人是达宝,那个丹麦警官。我除下了面罩。他看清楚了我是谁,陡地叫了起来:“天,卫斯理,是你!你在干什么?”
他来到了我的面前停下,脸上现出来的惊讶,我从来也未曾见过。
达宝当然有他惊讶的理由,因为这时,我还穿着颜色鲜艳,闪闪发光的衣服,配戴着一副水肺,形状之怪。无以复加。
我看到了达宝才肯定我真的是回来了!
我大叫一声,不顾他的神情如何怪异,抱住了他,怕他在我的面前消失。
达宝也在叫着:“你居然避过了这场烈风,这是奇迹!这真是奇迹,你用什么方法避过这场烈风?你……从哪里弄来这些装备?”
他推开了我,用极其疑惑的目光望着我,我叹了一声:“说来话长,我……这场烈风,是什么时候停息的?吹了多久?”
达宝道:“老天,足足十二天!我不等风停,就来找你,老实说……”
他说到这里,用力在我肩上打了一拳:“老实说,当我来找你的时候,我在想,要是我能找到你的尸体,已经是万幸了!”我苦笑了一下:“在你想来,我一定被积雪埋得很深,像是古代的长毛象一样,永远也没有再见天日的机会了?”
达宝仍是一面望着我,一面摇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他望了我一会之后,拉着我上了直升机,我们并排坐了下来,我拿起了座位旁的一滴酒,大口喝了几日,达宝问我:“到哪里去?”我只说了极简单的两个字:“回去!”
达宝神情疑惑:“齐宾和梅耶的死因……”
我不等他讲完,就道:“我已经知道了,不过,我思绪十分乱,现在告诉了你,你也听不懂!”
达宝十分谅解地望了我一眼,就没有再问下去。直升机降落在一个探险队的营地上,下机时,不少探险队员,都用极讶异的神情望着我,我和达宝进了一个营帐,一面喝着酒,一面换衣服。
当天晚上,虽然达宝没有催,我还是将和他分手之后的经历,向他详细的说了一遍。
当我说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达宝的神情有点不大对劲,他应该对我的遭遇感到极度的兴趣才是,可是看起来,他却要极度忍耐,才能听下去。
我心中觉得有点奇怪,但却没有出声,继续讲下去,直到讲完为止。
等我讲完之后,达宝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拍了拍我的肩头:“你该休息一下!”
他竟表示了这样的漠不关心,那使我十分恼怒,我用力推开了他的手:“你不相信我的叙述?”
达宝伸手,在我肩上轻轻拍着:“相信,当然相信,我相信你讲的经历!”
他口中虽然说着“相信”,但是他的神情却表示他口是心非,而且,在我的叙述之中,他一点疑问也没有。
我叹了一声:“真想不到,原来你根本不相信我的话!”
达宝被严重指责,弄得胀红了脸:“我已经说过了,我相信你的话!”
他这样讲了之后,盯了我半晌,才又道:“可是,我只是相信你的话。却不相信你真的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我呆了一呆,弄不明白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何以他相信了我的话,却又不信我有这样的经历呢?
我十分恼怒的盯住了他,达宝挥着手:“在暴风雪中求生存,我比你在行得多,在暴风雪中能够生存下来,绝不容易,那情形和在沙漠之中……”
他讲到这里,我已经明白他的意思,我伸手指向他的鼻尖:“你的意思是,我会产生幻觉,当作曾经发生过一样?”
达宝道:“是的,在深海,有时也会……”
我冷笑了起来:“幻觉?你应该记得我的样子。那种七彩发光的衣服是幻觉?佩戴着的水肺,也是幻觉?”
达宝眨着眼,答不上来,过了好一会,他才道:“那……可能是什么探险队留在冰原上,恰好被你发现的,可以有合理的解释!”
我道:“当然可以有合理的解释,合理的解释是有人曾在冰原上作小丑演出,也有人准备弄穿百丈冰原,钻到冰下去潜水,所以才安排了水肺!”
达宝当然听得出我在讽刺他,他只好苦笑,没有任何回答。
我叹了一声,说道:“你不相信就算了。这种事情,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我也不会相信。”
达宝的神情相当为难,看来为了同情我,他愿意自己相信我讲的一切,但是那却又违背他自己的良心,所以他说不出口来。
呆了半晌,他才道:“你的‘逃亡’过程,太富于戏剧性了!你说完全没有氧气,地球已变成了一个死域,可是,每当你用完了水肺的氧气,总会发现新的水肺。再说,当你筋疲力尽的时候,又会有适合你使用的交通工具。”
我没好气地提醒他:“逆转装置!”
我翻着眼:“我以为我已经说得够详细,你可以听得懂了!”
达宝道:“对,你找到了那逆转装置,是装在一座圆球型的建筑物之中?”
达宝叹了一声:“我不明白的是,何以这个装置如此重要,却能轻而易举让你进入建筑物,而没有任何力量阻止你?”
我冷冷地道:“很简单,因为那些机器人虽然有着超绝的电脑来作为他们的思想,但是他们也未曾想到,会有人突破了重重困难,而找到了这个装置!”
达宝摊着手:“好了,就算是这样,这个装置,一定极其复杂,你以前从来也没有见过这样的装置,如何会使用它?”
我又是一声冷笑:“问得好,那装置,我的确一点也不懂,可是在装置的主要部分,都有按掣,而且每一个按掣之下,都有一块金属牌,说明这个按掣的作用!”
达宝呆了一呆,望着我,现出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神情来,过了片刻,才说出了一句他自以为十分幽默的话来:“是用什么文字来说明的?”
我立时道:“英文,这有什么好笑?”
我这时理直气壮,将达宝的怀疑,一一驳回,是因为实实在在,我的遭遇就是如此,并非由于捏造,所以一点也不怕达宝的语气充满了不信任和讽刺!
达宝听得我这样说,现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来,勉强点了点头:“就算这一切全是真的,我们也不能采取任何行动来阻止人们使用电脑!”
我长长叹了一声:“是的,我们根本没有这个力量,只好眼看着人脑越来越退化,人越来越懒,到后来,人变成废物,终于成为机器人的奴隶,由机器人来选种保留,好像我们这一代对待珍禽异兽一样!”
达宝皱着眉,沉思了片刻,没有再表示什么意见,躺了下来。我也躺下来。在经过了长时间的历险之后,我疲倦不堪,尽避思潮起伏,但是不多久,还是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仍由达宝驾机,飞过了海峡,回到了丹麦,我们之间没有再说什么。在丹麦,我和白素通了一个电话,没有多作逗留,就启程回家。
回家之后,和白素详细谈了很久,白素当然不会以为我所讲的全是幻觉,但是她却也无法作任何表示。因为在种种离奇古怪的遭遇之中,以这一次最为古怪和不可思议!
她只是在听我讲完之后,想了半晌:“你不觉得逃亡过程太顺利?”
我抗议道:“顺利?一点也不顺利,那是九死一生的逃亡!”
白素道:“我的意思是说,你的逃亡过程,有点像惊险电影。你是主角,不论过程如何危险,到了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你总可以安然脱险!”
我呆了一呆:“你想暗示些什么?”
白素并没有立即回答我,我知道她正在思索,可是无法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我在等着她开口,她终于开了口,但是说出来的话,却异常轻描淡写,她道:“我没有暗示什么,我只是庆幸你能够回来!”她这样说了之后:“那个金发少女,你的配偶,你甚至没有问她的名字?”
她一面说,一面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我伸手扬了一下她的头发,笑道:“我不喜欢金发少女,只喜欢黑发少女!”
白素也笑了起来:“黑发老女!”
在两人的嘻笑声中,结束了谈话。我回来之后,渐渐恢复了正常生活,只不过我对于玩具,起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厌恶心理。
尤其是对于二十公分高下的那种机器人。每当我经过橱窗,看到有这一种玩具陈列着的时候,我都会莫名其妙地震动一下,自然而然转过头去。
而且,对于饲养小动物,我也厌恶。有一次,在一个朋友的家中,他的几个孩子,问我应该如何饲养一只螳螂,才能使螳螂产卵,几个孩子就给我莫名其妙地骂了一顿,吓得他们躲在房间里不敢出来。其中一个年纪最小的,捧着一只十分精致的透明盒,看来是专门作饲养昆虫用途的,被我狠狠瞪了一眼,甚至吓得哭了起来,这件事,令得我那位好朋友,以为我应该好好找精神病医生去治疗一下才行。
除了这一点之外,没有什么不正常之处,也没有再发现那种小机器人,有几次晚上,在睡梦之中,白素起身有事,忽然着了灯,倒令我虚惊,以为是那种柔和的黄色光芒,又向我照射了过来。
在起初的几个月中,我很想念陶格的一家人,因为达宝也好,白素也好,就算他们毫无保留相信我的话,他们未曾身历其境,我的遭遇,只有讲给陶格夫妇听,他们才会和我一样,有切身的感受。
可是,我不论如何打听,和以色列的那个“联盟”联络,都无法再得到陶格一家人的消息。直到有一天,已经是我“回来”大半年之后的事情了,我因为另一件事,在印度的孟买,那天傍晚,我在一条街上走着。
孟买有它繁华的一面,也有极度贫穷的一面,我走着的那条街,两旁全是高大的建筑物,然而在横街上,却是成狂结队衣衫褴褛的贫童。
那些贫童,以偷窃、乞讨为生,一看到外人,会成群结队拥了上来向你乞讨,不达目的,誓不干休。
我经过了第一条横街,围在我身边的贫童,已经有三五十个,不住地乞讨,有的甚至来拉扯我的衣服。遇上这样的情形,真是难以应付,我正在考虑该如何脱身,第二条横街中的贫童又发现了我,一声呼啸,又有三二十人奔过来。
我实在有点啼笑皆非,只好加快脚步,向一家百货公司走去,公司门口有守卫,只要进了公司,贫童不敢进来。就在我快到公司门口之际,我忽然看到,在公司门口,有两个白种小孩子,瑟缩着,缩在一角。
这两个孩子污秽之极,长头发打着结,身上穿着的,也已不能再称之为衣服。可是无论如何污秽,那一头金发,一头红发,看来还是十分夺目。
当我向他们望去之际,他们也抬头向我望了过来。在那一刹间,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唐娜和伊凡!毫无疑问,那是唐娜和伊凡!
从我第一次在欧洲的国际列车上遇到他们开始,我一直未曾遇到比他们更可爱的小孩子,我绝不会认错人,而且,他们显然也认出了我,正想向我走过来又不敢。我实在想不到,何以他们两人,竟会沦落到这种地步,陶格夫妇呢?到哪里去了?
我一面迅速地转着念,一面已大声叫了起来:“唐娜,伊凡!”
唐娜和伊凡一听到我叫他们,立时跳起,向我奔来,我蹲下身子,不管他们身上是多么脏,一边一个,将他们抱起,他们也立时紧搂住了我的脖子,这种情形,将公司门口穿着制服的守门人,看得目定口呆。
我抱着他们两人,急急向前走着,转过了街角,才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的?你们的父母呢?”
听得我一问,唐娜小嘴一扁,立时想哭,伊凡忙道:“别哭,女孩子就是爱哭!”
唐娜的眼中,泪花乱转,但总算忍住了,未曾流下泪来。我又道:“你们的父母……”
伊凡伸手向前一指,说道:“就在前面,过几条街,不是很远!”
我将他们两人放了下来,紧握住他们的手,唯恐他们逃走。忽然会在这里遇见他们,而且又可以和陶格夫妇见面,这是意料不到的大喜事,我决不肯因任何疏忽而错过了这个机会。
唐娜和伊凡拉着我,一直向前走着,穿过了两条街之后,我心中暗暗吃惊,因为我发觉,已经置身贫民窟!街上凹凸不平,孩童在污水潭中嬉戏,两旁的屋子,甚至不能称为屋子。挺着大肚子的女人,一面在晾晒着破衣服,一面在用极不堪入耳的话,骂着她们的子女,老年人在墙角,吸食着拾来的烟,在等死,看不到一个壮年男丁,这是最可怖和贫穷的地方!
陶格先生来自那个时代,他有着极丰富的学识,在这个“核子动力萌芽时期”中,他几乎可以担任任何工作,就像我们这时代的人,回到了石器时代,可以成为超人一样,他何以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我没有向唐娜和伊凡多问什么,只是跟着他们向前走,又穿过了一条窄巷,来到这个贫民窟的中心部分,在一幅堆满了垃圾的空地上,用纸箱和旧木板,格出了几十间屋子,那些“屋子”,最高也不超过一公尺半,简直只是一个勉强可以遮住身子的掩蔽体,触鼻的臭气,中人欲呕,还有许多大老鼠,在污水和垃圾之间奔来奔去,肆无忌惮。
看到了这样的情形,我忍不住失色道:“天,你们住在这里?”
伊凡道:“我们住在那一间!”
他说着,伸手向前一指,指的就是那间用纸皮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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