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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城陆续追击的士兵回来了,有的人压着一对一对的俘虏,而有的人则是喜滋滋地牵着一对一对的战马回来。
这些人小放牧,把这些马圈回来很正常。
战场一路上死尸遍地,而这时一人拎着血淋淋的一大布袋。
只不过,如果不是那滴滴流下的鲜血,定会有人以为这是什么好东西,??那布袋里渗出的血,分明昭示这是一颗颗的人头。
拎着袋子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木讷的老三史忽瑞,他满脸血迹,只剩下一口白牙露在黑夜之中。
此时,天已经擦黑了,看着如此已经不像人样的史忽瑞,眼前的颜武摇了摇头,老三却是咧嘴一笑,说道:“大哥,你看看我这次捞了多少大鱼!”
史忽瑞说着又用手提了提手中着布袋,丝丝的鲜血凝成黑色的血迹渗了下来。
整个布袋的下方已经是褐红色一片。
“路上我把这东西栓到马屁股上,没想到还掉了几个,这些个人扎的辫子可真是不牢靠,真是可惜了,要不然还能多几个,我实在没办法拿,只能拿着的衣服包了?”
“老三,你还是这么冒失!”
老三说的有些感叹,这时,小四也回来了,更是满脸的喜色,只不过脸色有些苍白。
“小四,你怎么了?”
小四笑了笑,露出了英武的面容,??他摸了摸自己的腰间,说道:“没事儿,擦了一下,挂了点彩。”
颜武赶忙上去,小四的腰间赫然是一道长约一寸的口子,渗着血,不过此时已经结了痂。
最后一回来的一人乃是曾云风,他的身后跟着骆方,骆方一步不离地跟在曾云风的身后。
这一路上,他看见了曾云风是何等的神勇,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无论敌人怎样和他缠斗,都会被他一回合撂于马下,他在背后就是一刀,结果了此人的性命。
他也深刻地知道,他们兄弟几人跟着的不是别人,而是这眼前的秦先生。别人可以有事,可是眼前的秦先生必须要平安无事。
曾云风也是杀得有些兴奋了,久不临战阵的他,??此时真的有些杀过了,??一路衔尾追杀,都已经忘记了天时。
直到天擦黑,??他才感觉已经追出几十里,骆方在身后一直呼喊,他是未曾听到,直到他勒马的那一刻,骆方,才气喘吁吁的到他身前说道:“秦先生,咱们该回去了,穷寇莫追,这天已经黑了,万一遇到伏兵...”
曾云风点点头,这才拨马回还,一路上又收了一波走散的骑兵,陆陆续续的回到哈密。
而此时的哈密却是灯张灯结彩,欢呼不已。
众将士一回来,就看见大摆酒宴,曾云风微皱了眉头,这与他从军打仗的经历不相符,他不喜欢战后花天酒地。
不过,草原之人就是这样,游牧民族游也是这样。
死的人虽然人们会记住,可是并不会为了他们的死而悲伤,反倒是会为了胜利而欢呼雀跃,载歌载舞。
“秦将军回来了!”
“秦先生回来了!”说着黛绮丝抬头一望,一丝惊喜从她眼中露了出来,这一丝丝不经意的喜色被曾云风捕捉到了。
曾几何时,他也曾从女人的眼神中看到过这个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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