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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6日,凌晨2点30分。三川外语学院8栋206室。
寝室里的日光灯早在两个小时前就已经熄灭了。王欢在自己的单人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他在心里不得不承认,在很大程度上,他自己是受到了刚才室友们谈话的影响。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看来,昨天晚上自己在烈士墓那里的‘壮举’在极短的时间内已经获得了广泛的传播。”
“pl们已经高度介入,目前正全力以赴的破案!正如前不久罗杰所分析的那样,自己似乎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点。暴力机器一旦运转起来,果然势不可挡。看来离pl们揪出自己这个真正‘元凶’的时刻不会太长。”
“目前的形式对自己来说那是相当的严峻。留给自己做的决定的时间已经不多了。todieornottodie——”
“这是一个问题啊!”
王欢双眼大睁,仰望着头顶的蚊帐,思维的马达高速转动。
“无论如何,肯定不能坐以待毙!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低估盖世太保们的能力和智商,对待某些人,像是无权无势的自己,他们可以发挥出超常效率的打击能力,不能有丝毫的掉以轻心。”
“所以一定要逃!要赶快逃!愈快愈好!”
“明天一早,待宿舍楼大门一开,立马就走!”
“路线,交通工具,准备工作,要不要化妆,要带什么东西……纠结啊!怕是已经化为一剖黄土的马加爵马爵士当时的心境跟自己也差不太远吧!”
一个晚上,王欢躺在床上毫无睡意,想着明日一早的逃亡计划。期间下意识的摸了两三次枕头下的黄牛皮带,摸到了,这才放心不少。后来干脆拴在了腰间,又细心一一摸了摸49把飞刀的刀柄,才算彻底放心。
清晨的第一缕曙光透过未有任何窗帘遮挡的落地玻璃窗射入寝室,宣告着又一天的到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跟平常没有多少分别的日子。
王欢轻手轻脚的从单人床上坐起,扒开蚊帐,下地,先是去将昨天晚上才洗了的孤狼t恤套在自己的头上,然后走到属于自己的衣柜旁,从众多的衣物中拿了条耐磨,耐脏,易于活动奔跑的牛仔裤穿上;脚下,则套上昨天晚上穿的,轻便的双星牌运动鞋。
翻出许久不用的黑色书包,发现里面竟然还有几本不知猴年马月放进去的英美文学双语对照小说,——这个现在自然是毫无用处,被王欢扔在了一边。
在书包内塞入一副厚厚的棉布手套,一个塑料手电,三条内裤,四双袜子,两条t恤,一条短裤和一套半年前痛苦咬牙了好久才决定买的,平时根本就舍不得穿的李宁运动装。
虽说是炎炎夏日,但准备一套厚点的,防风御寒的衣服也是很有必要的。
至于为了面试而买的衬衣,西裤和皮鞋,虽说都是便宜货,但也只有忍痛放弃了。
除了衣物,其他王欢准备携带的不多:一把牙刷,一支已经用掉了一半的中华牙膏,一条半旧的毛巾以及一盒带有五片刀片的刮胡刀。
还有就是一把广市老家的钥匙。王欢找了跟细丝带,将钥匙串在上面,系了个结挂在脖子上。就此一走,王欢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无机会再回广市那两间奶奶给自己留下的小破屋。但他还是想把小屋的钥匙留着——一把奶奶用了几十年的,跟在自己身边的唯一一件“遗物”。
最后,就是王欢最重要的财产——一张存有一千五百多块钱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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