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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能把党*国领袖们气的集体绝食的书该是什么样子的?吴宸轩手里这本就是,铜版纸印刷带三十多页胶板照片插页,封面是仿皮面的包书脊硬底封皮装潢的大气又不失庄重,特别是那一个湘西缠头的农民目光空洞的眼神和他那满是老茧的粗糙手里端着的那个缺两个口的粗瓷大碗,里面是他一天的唯一一顿干饭,小半碗的南瓜红米饭。血红色的题目《共和万象千里行》,这是一位《字林西报》的女记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从十几位中外旅行者的口述和文字及照片中整理出来的原始资料,里面女记者只是记录着、讲述着,冷静客观的笔调,始终未置一词的评价,也正是因为这样,看惯了南北两家论战的大众才更愿意看这本书。
或许从其中一些章节,就能明白为什么让乔大总统如此光火,甚至不惜在“租界报案”之后仅仅不到两个月就再次起诉一位无冕之王,全然不顾革命党的最后一点颜面。
书中第三章土匪保民众是这样记述的:“共和二年,美籍牧师安东??伦丁遭江西土匪绑票,获释后,伦丁牧师写下了关于土匪的见闻:
还在商酒务的时候,有一天,一片浓重的阴郁笼罩了匪首和整个营地。匪首的一个下属违反了命令。在土匪地盘里,有些做法与在行军< 路上有所不同。在路上,任何土匪都可干下几乎任何暴行而不会因此受罚。而在这里,在土匪地盘里,匪首们是很注重自己名声的。正在受审的这个土匪以匪首的名义偷取了一条毯子。当消息传到匪首耳朵里时,他暴跳如雷,命令马上把这个该死的土匪宰了。这个土匪的许多朋友为此都来求见,希望他宽大处理,但所有这些努力都没有奏效。人被枪毙了,一切都已过去,但处决的命令却令人耿耿于怀。好几天里,营地里人气低落消沉。尤其是匪首自己,更是明显的郁郁寡欢,但是显然他把自己当成了当地的治安官,维护当地的秩序显然比起他的弟兄们的性命更重要。
伦丁牧师本来对土匪的印象还不错,但是:我们刚出土匪区,对他们的印象一下子就变坏了。他们无恶不作,烧杀抢掠简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可怕的劫掠景象难以用语言形容。远近四方的村子全部被毁,烟与火是土匪所到之处留下的最明显的痕迹。随着土匪队伍的移动,遭难的地区实际上扩展到了10英里以外,到处是浓烟、烈火、灰烬和废墟。
伦丁牧师对土匪执法的描述很真切。可以看出,在自己的地盘里,土匪比共和国的治安军队和当地警察还要严厉地打击犯罪。伦丁牧师认为这是一个渐变系列:一端是纯粹的害民贼,另一端是纯粹的保民官,两者之间存在着众多组合,保护和加害的组合。那么,决定这种组合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或许是对利益的最大化追求,长期或者短期都有所考虑。
无论是保民还是害民,暴力集团都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土匪之所以不打扰他的势力范围内农民的耕种,是为了有的可抢。
抢劫行为存在的前提,是有可抢的东西;绑架人质勒索赎金的前提,是人质有支付赎金的财力。如血酬定律所说,人质的命价,是由当事人支付赎金的意愿和能力决定的。在风险和成本相同的条件下,人质越有钱,抢劫对象越富裕,绑票和抢劫的收益越高。反过来说,抢劫绑票的对象越穷,抢劫的收益越低。低到得不偿失的程度,土匪就没法干了。
但是官府显然没有这种顾忌,不论是前朝的县衙门还是现在共和国的县政府,他们显然对于“天高三尺”的兴趣都是一致的。(不得不承认东方人的幽默往往表现的更加黑色一些,他们在绝望的环境里通过这种幽默来表达自己的无奈。)
因为南方的共和国政权对于自己政权的长期性表示非常高的质疑,为了追求短期血酬收入的最大化,合法的暴力集团也可以退化为土匪(这里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土匪)。
比如广西玉林地区的军政长官黄骐(革命党人,还曾经参加过镇南关起义),比起当地的土匪却更加心狠手辣,一种捐税到了玉林就要完成几种。如酒税,到玉林便有了购米税、蒸馏税、入瓮税、卖酒税、喝酒税等等。有一次,玉林诗社以“诗”、“酒”二字举办征联竞赛,有一副获奖对联是这样的:
“将军囊涩加征酒,政府事忙漏税诗。”
黄骐知道了这件讽刺他的事情之后,就下达对做诗的人每人征收收入的30%、获了奖的征收20%的税。此令一出激起了民愤,但是显然没有能让南京城的那位伟光正的乔夫大总统阁下有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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