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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老大小心翼翼地昼泊夜行一连七日,直到出了汝南地界抵达江夏,客船都没遇见一次劫持。这让马越不禁放松了警惕。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从洛阳出发已经一月有余,行船的速度比路上跑马不知慢上多少,一路上随着河水推进,尽管费时在马越看来却是值得开心的。
他有了和蔡琰相处的时间。
正午的太阳晒得厉害,趁着蔡琰在船舱中读书的档口上,马越褪去衣物只穿着一条垮裤与几个水手坐在船沿边上,跟他们聊着扬州风物。
他们不是南人,却比马越这种西北人对水有更多的了解。
“呵,郎君瞧你这身伤疤,竟跟那花雕在身上一般,俺曾听人说关外的那些外族人都文身断发,是不是真的?”
马越放下酒壶笑了,南方米酒虽然没有凉州烈酒来的爽快,此时吃起来却也别有一番风味,笑着解下脑后的束带任由头发披散着撩开了左前额上那道疤说道:“我只知道他们有些习俗会有文身,至于断发一说……头上挨了刀子,由不得你不断啊,哈哈!”
马越头上左前额的那道伤疤至今都未能再长出头发,因此马越总是习惯于将疤下面的左鬓角编成一股辨遮挡住伤疤,否则就会露出一条头皮。
同行月余,平日来马越的平易近人让这些水手感受不到隔阂,何况如今马越也是白身,因此说话也分外随便。坐在马越身旁赤膊的水手拍着马越胳膊上的腱子肉笑道:“就冲郎君你这身条,在军中若不做个军候都屈才了。”
水军通常一曲一楼船,常在水边讨生活的他们见识到军中最高的长官便是六百石的军候,这句话在他们这些人看来是一句莫大的夸赞。
马越笑着点了点头,军中可不是单单看身板的,想着马越朝船尾挂着的渔努了努嘴笑道:“咱们今日调鱼羹吗?”
刚才拍马越的那个水手探着脑袋望了望渔,“嘿”笑一声,两手一推船沿儿一个猛子便扎到河水之中,随后身子如一条锦鲤一般游动起来,游至船尾潜下去半晌才再次浮出水面,伸手抹去了面上的喝水将头发向后一拢,扯着嗓子笑道:“哈哈,郎君今日中午吃鱼羹,晚上食鱼脍!来人将子提上去诶!”
“鱼脍?”马越听说过鱼脍,但他还从未吃过,凉州那边也有鱼虾,只不过他没有吃过。
这个年代几乎少有人不吃鱼脍,在凉州是因为家里那是很穷,终年粗茶淡饭,一年到头都少有机会吃到猪羊一类,一直到十三四岁才有机会跟着程银那些个部落酋长蹭着烤羊吃,更别说鱼那种凉州稀罕的玩意儿了。
到了洛阳,一年到头忙个没完,也没什么机会去找好东西吃,就连朋友家里的宴会他都没参加过,而梁鹄又很少在家吃饭,家里的厨子也就不是南北通吃的那种能人。
可以说,他的物质条件已经到了大豪强一级,可他的生活水平仍旧停止在富裕庄户的水准线上。
比起马越的好奇而无动于衷,船上的几个水手可是乐开了花,一个水手喊道:“兄长,将你的大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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