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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能做到像以前的他那样干净利落,但也不至于搞不定。

    “咦?宋哥,你今天不戴那个扳指了吗?”张冠看宋越整理好打算走人了,立刻提醒道。不过话说完才想起宋越根本什么都不记得,主动走到他旁边,拉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拿出一个小锦盒,“宋哥你有个怪僻,这个扳指是你上法庭的时候必须戴的。”

    宋越微愣了一下,有个幸运物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例如他以前念书考试的时候都会用同一只钢笔来答卷,这确实也像是他的风格。可让他发呆的原因,是这枚扳指他居然有印象。

    这是四年前他来秦氏面试之前不久,在一家古董店淘换来的。这枚扳指是坡形扳指,上面还有弦槽,材质是骨质的,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变成了浅褐色,老板说是虎骨所制。其实究竟是什么材质的他也不在意,这扳指他曾经试戴了一下,居然说什么都摘不下来了,幸好价格也不算贵,当时他就没太在意地买了下来。

    宋越回忆着,他好像当时就带着这枚扳指来参加的秦氏律师事务所的面试,当时秦默还好奇地多问了一句这枚扳指的来历。而之后车祸的时候,他肯定也是戴着的。

    原来车祸以后,他就能把这枚扳指摘下来了吗?

    宋越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失去了四年的记忆,可能是和这枚古怪的扳指有关,所以在张冠把扳指朝他递过来的时候,下意识地拒绝了,连碰都没有碰,让张冠放回了原处。张冠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说什么,还以为宋越是对这个扳指没印象的缘故。

    庭审进行得很顺利,虽然严格上来说,宋越是第一次出庭,却也没出什么岔子,案子顺利地赢了。

    宋越注意到张冠的表情很惊讶,特意私下问了他,后者因为这一阵已经和他混熟了,有什么说什么,表示很奇怪宋越改变了质证和辩论的方法。

    张冠很形象地用武侠来举例,比喻宋越往常习惯的是用西门吹雪的剑法,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直来直去,简单地一刺中心。而现在的宋越就像是郭靖,练了内功,以力取胜,以德服人。

    宋越听了之后眼角直抽,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形容得很直观。熟悉了这四年档案的宋越,当然知道在庭上用什么样犀利的词语更能取得胜利,但这样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

    做人还是要圆滑一些,言语的力量可以堪比刀剑,甚至于比刀剑更可怕,产生的伤口都是看不见的,而且更加难以愈合。

    而最重点的,是善战者死于兵,善泳者溺于水,这把名为言语的利刃是一柄双刃剑,不仅可以斩向他人,更可以伤害自己。宋越知道自己被人暗算,恐怕也是因为祸从口出的缘故。

    也不知道这四年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按理说那么毒舌不是他的性格,可是这些天他一点一滴地了解了这四年来发生的事情,渐渐得也开始迷惑了起来。因为房间里摆放的东西,全都是按照他的习惯来的,连电脑里收藏的文档也是一样,找东西非常顺手。

    怎么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宋越回到事务所,和同事们随和地打着招呼,然后略微尴尬地看着他们无法适应的表情,飞快地走回自己的办公室。这都一个礼拜了,难道还没有潜移默化地让他们习惯?难道他以后也要绷着一张脸装面瘫吗?

    无聊地打开电脑,宋越看到桌面上的那个监控录像的视频,下意识地点开,反反复复地循环播放着。他看着嫌疑犯的那个身影,努力地想要回忆起些许蛛丝马迹,可是越看,他脸色就越发难看。

    当秦默推开门的时候,就看到坐在电脑屏幕后面的宋越,一副脸色阴沉的模样,瞬间还以为他找回了四年的记忆,顿时还颇有些遗憾。

    要知道,宋越自从来他们事务所上班之后,就是公认的冰山,和谁都没有过多的交情,也就是和他这个老板能有些许多余的交流,这恐怕也是看在这间事务所是他的份上,完全是彻头彻尾的工作狂。当然,这种员工也是秦默非常喜欢的,所以在这四年来也不断提拔他。可是随着宋越接手的案子越来越多,秦默就越体会到有些不如意。做他们律师这行的,最重要的就是人脉,而且今天虽然是站在对立面上做辩护,也许明天对方就会请到他们来帮忙。

    宋越的那张嘴太能得罪人,所以秦默也不敢让他接触大客户,只能让他负责民事案件。否则如果让宋越接手刑事案件的话,指不定早就被人砍杀好几刀了。今天的庭审记录他特意关注了一下,突然发觉宋越不仅仅是失了忆就变了性格,连庭审技巧都随之改变了。那样圆滑地取得胜利,对手心服口服,连怨气都没有,当真是符合秦默和气生财的宗旨。

    不得罪人的律师,那可是非常难得的,要知道律师这职业天生就是得罪人的。

    当然,以前的宋越那是做得太过激了。

    秦默这还在遗憾着呢,但脚下的步子却也没停,走过去看了眼宋越的电脑屏幕,讶异地看着屏幕上播放的监控录像:“怎么了?你看出来了什么?”

    宋越指着屏幕上来来往往的路人,沉声道:“我遇袭的地方离公司并不远,但到你过来也足足有五分钟,可是在这五分钟之内,路过的有那么多人,居然没有一个人上前查看情况,顶多也只是打110报警而已。”

    宋越第一次看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现在是终于看出来了。这光天化日之下,嫌疑犯行凶作案,居然没有一个人上来阻止就罢了,居然就让他这么躺在马路上自生自灭?这也太无语了吧!

    秦默反而一愣,随即苦笑道:“宋越,看来你还是没恢复记忆,现在做好事的人少了,尤其是我们这个城市。而且……说起来,这事起因也与你有关。”

    宋越一呆,这又从何说起?

    秦默扫了一眼宋越的办公室,这些天宋越一直翻看着他这四年来的案件,所以这些档案也一直没有拿走。秦默找了一会儿,从档案堆的最底端,翻出来一个档案袋递给宋越:“你先自己看看吧。”

    宋越接过档案一看,时间是2008年的,正是他刚进秦氏事务所时的案子,因为当时他只是其他律师的助手,所以并不是主辩律师,庭审记录上也没有他,宋越便一直没有翻看。带着疑惑打开档案,宋越立刻便明白了秦默的意思。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被告和原告在某处发生碰撞,原告的腿部骨折,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但就是这样一个很小的案件,却并没有简单的结束。被告因为警察局的笔录丢失,推翻了之前的证词,宣称自己是路过好心扶了一下原告。被告又告知了几个相熟的网络论坛好友,此事瞬间便扩大了影响,再加上唯恐天下不乱的媒体介入,一下子便变得复杂了。

    宋越拿着文件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期间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因为在档案上没有几处有他的名字,可是一想到这四年中的记录,他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我们是被告律师,当时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当年负责这案子的律师,结案之后就转到其他律师事务所去工作了。”秦默翻动着文件,指着其中一个复印件道,“这个案件最终以我们败诉而结案,当然,这是很正常的。毕竟被告是真的撞了人,可是没有人能想到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原告和被告双方达成了协议,在被告赔偿的基础上,签署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的协议。”

    “这样,岂不是没有人能知道真正的事实了吗?”宋越一怔,这个协议,显然是为被告做掩饰。一个撒了谎的人,居然能逃脱舆论的指责,反而是一副赔了钱委屈的模样。

    秦默没有多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道:“宋越,我们是律师。”

    宋越沉默不语,律师这个职业,在他选择学法律的时候就已经认识的很清楚了。就是不管为之辩护的人是真的有罪还是无罪,都要争取最大的权益和利益。在这样的判断标准下,这个案子显然是做得很成功,可是……

    “谁都没想到最后的影响会那么大。”秦默安慰地拍了拍宋越的肩,“前几个月也有记者重新报道了此事,采访了政法委的书记,完全地公开了本案的所有细节,可惜已经没有人关注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信息时代,吸引眼球的永远是更丑恶的事件,舆论的焦点都是转瞬即逝,真相究竟是怎么回事,很少有人会挖掘。”

    宋越的喉咙发紧,他无法知道四年前的自己究竟是怎么面对这样的案子,他的脑海里对于这样的记忆空空如也。

    可是如果时光让他回到四年前,他又将如何选择?

    这是根本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

    没错,律师是一定要说真话的,但是却可以选择只说部分真话。

    宋越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扯了扯嘴道:“我觉得,那人来敲我一下,恐怕就是想要我自己来体会一下被人晾在路上的凄凉无奈吧。恐怕负责这案子的李律师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秦默闻言赶紧打电话查问,接着又多打了几个电话,果然叹气道:“没错,李律师也遇到了和你一样的情况,还有被告也是。至于负责这案子的法官倒没有,可能是因为换了城市,没有找到人。”

    宋越的脸上并没有解开疑惑的轻松感,反而越发地沉重。

    秦默也不多言,知道做他们这一行,道德是一个需要自己跨越的槛。

    之前的宋越做得太过于干脆利落,而现在的宋越,显然是需要再次衡量。

    既然搞清楚了嫌疑犯的用意,对方也只是想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而并不是要怎么样,宋越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

    可是心里总像是被塞了一根刺,无论如何也消除不掉。

    这样也挺好的,可以提醒自己以后行事的尺度。

    宋越顺利地办了许多案子,也成为了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新合伙人,接手的面也广了许多。

    这一天,他接到了张冠的电话,说是有人来找他,并没有预约。张冠还加了一句,人很奇怪。

    宋越此时正空闲下来,便让张冠领人进来,不一会儿便有人推门而入,宋越一眼就看到那个黑衬衫上绣着一条龙的年轻男子。

    好像有点眼熟,在哪里看到过呢?宋越正打算递名片打招呼的时候,那人挥手一摆拒绝道:“我不是来找你咨询的,而是想要从你这里买回去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宋越一愣,没理解对方的意思。

    “一个扳指。”那人淡淡地说道,“想来这东西现在对你也是无用的了,还是卖还给我吧。”

    宋越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应该是四年前他买扳指时的那个古董店老板,那时那人穿的是一件绣着赤龙的中山装,这换了衣服样式啊!不过这扳指宋越确实挺反感的,丢也不是扔也不是更不敢送人,放在抽屉里当真是烫手山芋,闻言立刻便拿了出来,递给那老板。

    那老板也不含糊,掏出几张人民币放在他桌上,便拿了装扳指的锦盒想要走人。

    宋越连忙问道:“老板,这扳指可有什么来历?”他不敢说自己那四年不正常的生活是因为这个扳指,可是不问清楚他总觉得不自在。

    老板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知道扳指是做什么用的吗?扳指在古代名,射决也,在商代便已经出现,是射手用来扣住弓弦射杀猎物的工具。虽不是刀剑一类的凶器,但也是帮凶之一,具有强大的煞气。”

    宋越闻言一呆,觉得这老板话里有话。律师这个职业,可不是与这扳指很相似么?

    “再加上这枚扳指是周武王姬发开创大周朝时所用,可令所佩戴之人煞气盈身,会做出一切最有利于己身的判断。”

    宋越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不过他心中也多少有些不以为然。卖古董的向来都是舌灿莲花,他这个同样靠口舌为生的律师,居然也被人说得无言以对,实在是很憋屈的一件事。

    “不用担心,你之前戴上就摘不下这扳指,恐怕是因为这扳指中残存的煞气影响到了你的性格,在这几年的疏导之下,应该也都消失殆尽了。”那老板缓缓地说道。他脸上自然并无半分歉意,这枚尾宿选中此人,也并不是偶然,这人性格中的理性与感性太过于偏激,很容易便走上歧路,老板认为这和尾宿这个诱因根本没有多少关系。

    就像是在伊甸园诱惑夏娃吃那枚苹果的蛇一样,就算没有那条罪恶的蛇的引诱,迟早夏娃也会那样做。

    只是时间的问题。

    但这样的情况,究竟是好的还是坏的,谁都说不清楚。毕竟依照圣经里的叙述,亚当和夏娃虽然偷吃了禁果,最后却诞生了人类,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现在的宋越,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律师了,不是吗?

    四

    出了写字楼,老板低头看似把玩着手中扳指,实则用手不着痕迹地把衣兜里慢慢往外爬的兔子玩偶重新塞进去。

    “就看一眼嘛!又不会有人发现!”医生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衣兜里闷闷地传了出来,显然是这么一会儿就憋坏了。

    “有人看着。”老板淡淡地说道,但看着兔子玩偶晃晃悠悠地又爬了出来,却也没再把他重新塞回去。

    “不就是那个胡亥嘛!”医生瞥见一直在巷子口暗处站着的人影,因为是一头银发,所以非常的惹眼。因为这几日在附近正好有个很大型的漫展,周围的行人反而见多了这样的古怪发色和瞳色,也并不在意。不过他肩上的那只赤色小鸟,乖巧可爱,时不时卖萌装可爱,这样的帅哥加宠物鸟的组合倒是挺吸引人注意,回头率极高。医生还看到周围许多人掏出手机远远地拍照,“话说,这位少爷来这里做什么?不会是跟踪我们吧?不对,老板你不是把胡亥用龙纹铎收为己用了吗?是你召他来的?”

    “他应是为了这虎骨而来。”

    老板摩挲了一下手中的扳指,微微一笑道:“他虽是用龙纹铎被我控制,可却不能打草惊蛇。好刀,自然要用在刀刃上。”说罢,老板回过身,朝胡亥的方向晃了晃手中的虎骨,对方显然是把老板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中,脸色一沉,便打开手中的黑色大伞,撑在头顶大步离去。

    医生仰头看着头顶的艳阳天,啧啧称奇道:“不会吧?这位少爷居然像大姑娘似的怕晒黑?”

    老板看着胡亥走在阳光下的身影,一直看到他走到街头转角,再也看不到了之后才缓缓道:“因为他是无法接触阳光的。”

    “啊?他是吸血鬼?还怕太阳光?那以后若是对付他,是不是还要准备大蒜和十字架啊?”医生各种吐槽,忽又想起一事,大乐道,“对了,那水苍玉居然还被雕成了基督耶稣受难像,那十字架的造型,不会是胡少爷自找苦吃吧?”

    老板虽心情恶劣,听到医生这样的编排,也不免得微微勾起唇角。

    “吸血鬼那种低级的生物,不值一提。你就从来没好奇过吗?赤龙服只有两件,一件一直由我穿着,另一件则随着扶苏陪葬在秦始皇陵,那胡亥是如何活到现在的?”

    “咦?不是因为他也吃了那长生不老药吗?”医生这才觉得有蹊跷,他细细思索了半晌,不解道,“这确实挺奇怪的,看他那银白的头发和赤红的眼瞳……那胡亥不会是用了什么逆天的法子吧?”

    老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狰狞的旧伤,叹了口气道:“我和他都吃了那长生不老药,可区别是,我死过了一次,已是个死人一般,全赖赤龙服保持着我的身体不朽。而胡亥他一直好端端地活着,长生不老药虽是灵药,能让人一直益寿延年永葆青春,可头发却是会和古稀老人一般慢慢变白,那赤色的眼瞳恐怕也是如此。至于不能被太阳光晒到,倒也是可以想象。他本应是早死之人,又无赤龙服加持,阴气旺盛,自然是受不住阳气甚重的太阳光直晒。虽然他已把那半截赤龙服改成披风穿戴,可毕竟不像我是经年累月穿着,效用并不明显。”

    医生虽是大大咧咧并不细心之人,但也能听出来老板言语中的惆怅之意。他恍然发觉,为何刚刚老板看着胡亥的身影,目光会如此的复杂。

    恐怕这个世间,能和老板称得上同病相怜的,也就只有胡亥这个人了。两人均是在两千多年的岁月中,起起伏伏,看尽人世变迁。医生忽然觉得,长生不老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在每个地方只能呆上几年,便要在旁人起疑之前匆匆搬离。眼看着在意的人一个个年华老去,最后只能落到与古物相伴……

    医生悄悄地用长耳朵缠上了老板的手,拉回了他的注意力。

    就算老板再寂寞,也别想去找胡亥当同伴。

    嗯,那个占了他身体的扶苏就更别做梦了!

    扶苏把手中的医书放下,揉了揉生疼的眉心。虽然拥有着医生这个身体的记忆,可是医学无止境,医生只是个初级医师,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例如外科的缝合方法就有数十种,每一种都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分别判断,还需要在术前勤奋练习。扶苏这人有点完美主义者,无论什么事都喜欢做到最好,因此就有些身心疲惫。

    手边被放了一盏刚泡好的碧螺春,扶苏嗅着茶香,觉得头痛稍微缓解了一些。微微抬眼看了下站在身旁的胡亥,扶苏用手拿着茶盏,用茶盖拨弄了一下漂浮在上的茶叶,淡淡道:“那虎骨没有到手吧?”

    “臣弟莽撞,并未得手。”胡亥低垂着头,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等着大人责骂一般。其实他并不是没有机会拿回那虎骨,但他已经经历过两千年的岁月,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隐在墓中沉睡,却也知此时年代不同,皇兄的心愿恐怕是难以达成。他反而觉得,和皇兄住在一起,每日看着他去医院上班,两人如寻常兄弟般相处,倒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扶苏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并未说什么,而是低头吹凉了手中的茶盏,轻轻地抿了一口。

    胡亥背后的冷汗湿衣,皇兄尽管一字未说,但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势惊人,竟让他连喘气都不敢太过大声。他总觉得皇兄有点奇怪,虽说是放了话要重建乾坤大阵,可是这几个月来,扶苏每日都是代替医生正常地上下班,连外地都没去过一次,这让胡亥有些不安。

    是并不信任他?还是在谋划着什么?

    看着这个不争气的小弟额角渗出细汗,扶苏挥了挥手道:“无事,晚上吃烤鸭吧,懒得出门,汝叫外卖吧。”

    胡亥微微一怔,虽然觉得自家皇兄这些天越发的宅了,却并不拂他的意,打电话叫外卖去了。

    扶苏摩挲了一下放在案头的和氏璧,微眯了下双目,低声喃喃道:“才收集了六个帝王古董吗?不急……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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