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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有仪器,这一时半会也做不出趁手的工具,林婉月只好用最笨的法子:滴血认亲。
将赫连宸风的血分别和待测人的血液混合,看哪个融合的多一些就用哪个。
一连检验了七八个人,都没有合适的,府里倒是人多,然则一是时间上来不及,拖一时他就多一分危险,已经耽误了救治,抢时间就是抢命;二则赫连宸风受伤之事不能透露出去,太子正等着抓他的小辫子,连皇帝都不能知道,私自杀一个正三品大员,即便是皇子也是交代不过去的,否则赫连宸风就不会策划了一场为了争风吃醋斗殴的借刀杀人之计了。
可是所有暗卫都试遍了,还是差点儿火候,后来连纪云老太医颤颤巍巍的伸出自己干瘦的胳膊,不成;莲心抹着眼泪儿伸出了白藕似的玉臂,还是不成,林婉月咬了咬牙,自扎一针,滴入混有赫连宸风血液的碗中,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缘分,碗中两滴血慢慢的融合了大部分。
看着众人激动喜悦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林婉月暗自了一口气,罢了,看在他为我解毒劳心劳力的份儿上,我就舍身救你一次。挽起袖子,用一根极细的竹管插入自己的胳膊血管处,居高临下的姿势让血液源源不断的流入赫连宸风的体内。
玄风顿时明白,为什么一向冷心冷情,对女人不假辞色的王爷缘何钟情于林婉月了,这样的女子,该爱敢恨,不惧危险,杀伐果断。她可以因为你是王爷,不对你假以辞色,保持本心;但是当你有性命之忧的时候,她可以毫无顾忌的做任何能救治的事情。
赫连宸风是王爷,皇帝春秋鼎盛,上面还有太子虎视眈眈,其实王爷并无夺位之心,是有些人逼迫的他,不争便死,他那温柔善良的母妃就用性命向年仅四岁的他证明了身在皇家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
就是因为生下了他这个皇子,又聪明可爱,他就是去了母亲,他永远也忘不了母亲临死前遣退侍人,抓着他的手说的话:“风儿,在你长大之前,别让你父皇太喜欢你,你要笨。”
而后便看见父皇失魂落魄满脸泪痕的进来……所以从母亲离开他的那一天起,他就明白了太傅说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两句话,从此性情大变。
所以他面临的危险太多了,不是所有的大家闺秀,名门之女都能做好皇子妃,他需要林婉月这样的女子站在自己的身边,同他一起经历风雨。
玄风看着这个面容苍白,但一脸毅色的女子,一挥手,除了他和纪云、莲心留在这里以备不时之需,其他人都退了出去。
随着血液的流动,林婉月感觉自己的精力也在慢慢流失,本来林婉月的身体就比较弱,上次中了沉香散之毒,还没有完全痊愈。再加上这几日她又殚精竭虑的研制新药,并没有修养好。
细小的汗珠出现在林婉月的额头上,嘴唇隐隐也有些发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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