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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阿萝。
从我能记事起,一直被放养在外面,山妖一族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年纪小的总是要在外面历练上一番才能回去,于是我这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玩意儿被踹出去了。
我背着小书包出去的那一天,外面天正好,阳光明媚。
我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山里,觉得一切都十分的新鲜,尤其是那个叫做人间的地方,简直不能太美,人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十分新鲜的。
但是,在离开之前,族长那个糟老头子告诉我,在外面的时候不要使用法术,尤其是法力底微的妖怪,特别容易被抓起来装进瓶子里,用保鲜膜给封住。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保鲜膜是什么,后来在超市看到那个东西的时候其实我的内心是有些小期待的,保鲜膜看起来不错啊。
我吃的第一口人间美食是馒头,而且还是冷的,但是比我在山里吃到的那些奇奇怪怪的水果要好吃,因此,我决定要吃遍人间美食。
人间的一切都十分好吃,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为此,我入了这个坑,基本上把城里所有的美食街和饭馆都扫荡了一遍,偶尔也遇到了几个不知死活的驱鬼师,解决他们都是小问题。
我在人间玩了十年,从一个小白变成了一只大白,族长见我留恋人间居然不是因为和小白脸谈恋爱而是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吃货,揪着我的耳朵把我带回了山里。
呵呵,把我关在哪里不好,偏偏把我关在藏经阁这种破地方,难道要让我烧了书来烤小油鸡么,他们真是太小看我了。
我计划了一百次逃亡,九十九次被堵在门口,跑得最远的一次也是被堵在了山门口,像我这种愈挫愈勇的性格,于是把族里拦住我的勇士们都揍了一遍。
当然,也不是白揍的。
我又被关了一百年,而那一百年里我太无聊了,偶尔被放出去的时候还跟着十八个小金人……不,铜人,他们很厉害,我打不过于是只能灰溜溜的回去学法术。
后来我又开始谋划我的逃亡,这一次总算跑得远一些了,可是那天出门没有看黄历,还没撒欢往外跑,就被一道天雷给劈焦了。
没错,就是劈!焦!了!
我十分惆怅的看着自己像个骨架一样在山里游荡,平时玩得好的小伙伴跑得比我还快,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丑得这般妖神共愤。
这一次的打击对我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心理伤害,我只能回山寻求帮助,族长看到我一副骨架还跑来跑去的样子,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最后,他只是叹息着说:“一切都是天意啊!”
呵呵,谁稀罕啊,族长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给我找了一盆血就直接泼在我身上了,而我也慢慢的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哦,原来是要这样。
当时我是这么想的,但是族长看我的眼神却多了一点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做敬畏,像我这么拉风的女子,所有的妖都应该对我心存敬畏,当然,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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