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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精神饱满的站在镜子前,看着我胡渣遍布,面色蜡黄的脸,这是35岁的我。
我已经忘记我有多少年没有照过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此刻镜子里的这个人生生的吓到了我。
我自认为我应该是帅气蓬发的,甚至英俊潇洒。我都不太明白,我的脸上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多褶子,像晒干的老树皮一样,流露着我十年来的沧桑。
我一直认为物是人非事事休纯属放屁,在我25岁之前,我从来都不信这些东西,因为我快活得很,25岁之前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与自由,我和一帮兄弟骑着摩托车奔驰在全国各地的公路上,我们一路上走走停停,感受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每走一个地方,阿乔就会在此地拍照留恋,后来去的地方实在太多,背包已经装不下了,阿乔还是不肯罢休,我本可以给她一个眼神让她老实下来的,可是我没有,虽然当时我并不是特别喜欢阿乔,对于我来说,她就像忙碌的时候的某一顿饭,忘记吃也就换菜了。可毕竟我是个纯爷们,用我的爷们气来吓女的传出去着实有点丢人,更何况一串人都在后头看着。
我自认为我的人生开了挂,所以我可以放荡不羁,别人大学毕业就四处碰壁出来,用一种为了理想而拼搏,为了明天而努力的**型借口拼命赚钱,我嗤之以鼻,何必说的那么高尚,你直接说你特么爱钱不就得了,在这个世界上和你类似的人比比皆是,不过你非要说的那么高尚总算是证明了你比别人多读了几年书,这个逼装的还是很到位。
为了自由与快乐,为了摆脱这种司空见惯的传统赚钱的束缚,一毕业我就告诉爹妈,我要创业,我要努力奋斗,今后给你们找个贤良淑德勤快肯干的儿媳妇。这种话说出来我自己都不信,但是很遗憾,他们信了。
然后我就把我倒腾来的二手摩托车加满了油,车龙头上一边挂着我的吉他一边挂着我的旅行背包,身后坐的的那个人,最初不是阿乔,而是我的大学同学,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大家都叫她甘甜,没错,她就叫甘甜。
她像温室里的一朵花,我骑着摩托车,她抱着我,静静地靠在我的身上,后头的兄弟伙便开始起哄,他们这些狗杂种,只许州官放火,还不许百姓点灯了,反了他了。
我们奔驰在远离尘嚣蜿蜒的大路上,两边的草带着些枯黄,太阳仿佛就在我的前方将不远处的天映得一片红,天和地近在咫尺,我有一种我冲过去就可以上天的错觉,周边的一切像是在迎接我,我激动不已因此我加大了车速,感受那一阵的刺激感。
无次尘埃扑打在我的脸上,被我吸进鼻子里,不过不重要。
我们去哪里?她问。
带你上天。
天与地的连接处就在前方,我想要去看看。可那个距离看起来那么近,我却追到天黑都没有追上。
几个兄弟带着他们各自的心窝子聚在一起,我点上了一根烟和他们瞎聊。
甘甜不爱说话,也不太能够融入我们当中,有人弹吉他,有人拍掌,几个女孩子听着歌打着拍子,有的开始即兴表演模式,一群人有说有笑,围着中间用零食袋和树叶点起来的一堆火笑的不亦乐乎。大家都围在一起笑,但阿乔却站的远远的,她笑的很甜,同时带着几分羞涩,她用她清澈的眼睛去看她以往所看到的截然不同的世界。
没有人去喊她一起过来,因为喊过了,再去的话就有点强人所难的意思,这群人都是些自由洒脱的野马,吃些草就开始自我奔腾了。
甘甜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带她来之前我就知道了。
虽然她活了二十几年,可却像个小孩子,尽管看起来她看起来,很正常。
我不愿意做一只笼子里的鸟,有的时候城市的万家灯火能够让我享受到自由的感觉,可自由的同时又当头一棒,让我觉得自己于这个是世界来说,一无是处,我想,管他呢,我开心就好。
甘甜不适应外头的生活,当天晚上就被蚊子群殴了一顿,第二天脸上起了好几个大包,尤其是鼻尖上的那个红疙瘩,像极了米老鼠,她觉得很丑,直接就委屈得哭了起来。
不得不说蚊子瞄得很准,黑灯瞎火的都能定位,把甘甜咬的很是滑稽,我偷偷的笑了许久,直到笑够了然后再去哄她,女孩子得哄,不然她就得说,你不爱我了,你变了类似于这样的话,听起来就跟我怎么地她了似的。
女人有这么一个共性的特点,她总能够让人认为是你对不起她,哪怕她心里跟明镜似得错不在你。
那天下午,我们一帮人到了一片空旷的黄土地边上,开始了自由散漫的无组织无纪律模式,大风突然卷起黄沙迷住了所有人的眼睛,黄沙漫天飞扬,尘埃扑打在脸上,所有人拼命地往一边跑,我拉着甘甜的手跟长了飞毛腿似的。
跑着跑着,甘甜停了下来,眼神全都落在了面前的漫漫黄沙中,她摸了摸鼻尖的蚊子包,对我露出不可思议的激动的笑,甚至拉起了我的手。
太浪漫了,太浪漫了,我要过去,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
我不知道什么叫做浪漫,一束玫瑰花,一个礼物,一场惊心动魄的沙尘暴么?
这件事,以我扛起她狂奔为结尾,她死命挣扎,想要去沙尘暴里感受她所谓的“浪漫”。
她因为这事生气了好久,不过这次我没有哄她,我甚至觉得带她出来是个错误,一个人我可以无所顾忌,没吃的饿着就饿着,看到沙尘暴就躲,喝酒想怎么喝就怎么喝,孤独也能当做一种享受,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我要去关心她饿不饿渴不渴,我还要绞尽脑汁去思考如何带给她所谓的浪漫,她酒精过敏,所以我不能喝,虽然是两个人,可我却开始有些压抑。
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跟我来。
因为想和我在一起,她答。
你喜欢我们现在的生活么?我问。
她摇头,不喜欢,她说,但是为了我,她愿意这样。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几个兄弟一起走了,走之前给甘甜爸妈打了电话。
我不需要一个为了我而去委屈自己的女人,我想要的是随心所欲,可她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我。
甘甜,我以前那些自我膨胀的话都是吹牛逼的,我特么何德何能。
既然是温室里的花朵,那就回到温室里去吧,你总会遇到真正能够满足你的中央空调。
当天我就换了号码,为了不让甘甜找到我,我由向西改为了向北,我们去的时候是秋天,一路走走停停,到的时候北方已经下雪了,冻得我连赏雪的心情都没有,或许也有一些原因是因为甘甜,那个冬天我偶尔会想起她,想她的现在,她的以后,但我从来不想自己的现在,自己的以后。
因为老子过得很好根本不需要想。
纵使下雪,那也阻挡不了我们前行的动力,冒着会被冻死的风险,迎着寒风我们启动了那辆摩托车,值得庆幸的是油很安全。
寒风扑打在脸上,就像是前任的巴掌一样,打的火辣辣的痛,最毒妇人心,妇人,女人,成为妇人之前都是女人,妇人是终篇。
就在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遇见了阿乔。
我见过雪山之巅的皑皑白雪,我看见繁华刺激的火树银花,可见到了阿乔,我服气了。
阿乔皮肤如普遍北方人那样,有些干燥,皮肤不白,带着健康色,眼睛狭长媚眼如丝,个子高挑,一件普通的黑色裙子都能被她穿出夜店的感觉,她的身上就带着这样的气质,但她这个人却与她的外表截然不同。
随便往某个地方一站,总能吸引大多数人的目光,不至于如痴如醉,但让别人对她看上一眼的魅力,她还是有的。
她背着一个帆布双肩背包,步子走得很快。
一哥们挎着一把吉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腹诽,这个色鬼,老不正经。
不过随着他所指的方向,我还是看了过去,自然一眼就看到了阿乔,我一眼看去除了她的身高以外,还有她高高扎起的黑色马尾,甩来甩去,像是活了。
站住!一个响亮的声音。
我爸都死了你还管我干什么,烦不烦。阿乔不耐烦道,撒开腿迎面跑了过来,正好拉着我身旁那位哥们的胳膊,哥们下意识的望了望摊位上坐着的那位姐们儿正死死的盯着他。
哥们尬笑,还没来得及说话,阿乔便开口,我跟你们讲,那女的是我后妈,烦死了,你就说你是我男朋友知不知道,一会儿你拉着我就跑,就这么定了。
哥们儿骑虎难下,也是头一回遇到这么豪爽的人,看他一脸为难的样子,我只好站出来做了个自我牺牲。
我胳膊比他粗,拉我的。
阿乔飞速将我打量了一番。
他女朋友在后面,我指了指一边吃饭的地方,我没女朋友,我又说。
阿乔嗖的迈步过来拉着我的胳膊,我一阵得意,朝着哥们露出个老子没女朋友老子骄傲的眼神。
哥们儿指了指迎面跑过来的壮妈,那一身都是回锅肉,来势汹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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