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初来乍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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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岗山顶,山寨门口。
李长欢看着眼前破破烂烂的山寨大门,不由大失所望地摇着脑袋。
这就是瓦岗寨?
一堆破木头堆起来的山寨,凭什么在日后名震天下?
当然了,此时的瓦岗山还不能称之为瓦岗寨,毕竟连翟让都还没有上瓦岗山。
蛇无头还是不行啊!
这时瓦岗山上的人数不多,老幼妇孺加起来不过一百多口人,其中真正能称之为山贼的,仅仅只有七八十个左右。
这里的七八十个指的是真正能拿武器砍人的男人,老弱病残都刨除在外,小孩妇女什么的也不能算。
人数有点少啊!
李长欢起初还指望招揽一大批瓦岗山贼,好用他们来替自己打下洛阳城。
如今此地只有区区一百多号人,能上阵杀敌的还不到一百人,再严格精简一轮估计连五十人都没有。
这么点人怎么打洛阳?
“老王,你来瓦岗山几年了,怎么才混成这么个鬼样子?”
李长欢叹了一口气,朝王儒信问道。
王儒信显然没料到李长欢会这么称呼自己,愣了一下后,讪笑道:“不瞒少帅,小人来瓦岗山已有十余年。”
“都十余年了还混成这样,我说句实话吧,你真不是做山贼的料。”李长欢拍着王儒信的肩膀道。
王儒信老脸一红,倒是也没有反驳,因为李长欢说的事实,他的确不是做山贼的料。
“为什么当山贼?”
李长欢问话时已经进入了山寨里最大的一间屋子。
屋子里边桌椅板凳齐全,所有摆件的材料不是木头就是竹子,环顾四周,偌大的屋子里竟然找不出第三种材料。
李长欢就近挑了张凳子坐下来,然后随手拍了拍旁边凳子,示意王儒信也坐着。
王儒信犹豫着坐在李长欢旁边,娓娓道来:“说起来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年小人在老家犯了点事,不得已之下逃离了老家,在外边东躲西藏了几个月,后来实在没有办法躲了,上山当山贼也是无奈之举。”
李长欢也没问他犯了什么事,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小事,否则也不至于畏罪潜逃,而且一逃就是十几年。
背井离乡的滋味不好受啊!
李长欢闲话家常的和王儒信东聊西扯,没过多久便将他的底细问了个七七八八。
“看你名字取得还不错,读过书么?会写字么?”
李长欢随口问道。
王儒信点点头,如实说道:“读过几年书,会写字。”
闻言后,李长欢不禁眯起了眼睛,再看向王儒信的眼神,突然就变得不一样了。
这年头会认字的本来都不多,更别说会写字的人了。
更有意思的是,王儒信可是个山贼啊,一个山贼会读书写字,这人绝对是个难得的人才!
俗话说的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这句话放在山贼身上同样适用。
一番交流下来,至少李长欢觉得王儒信是个可造之材,就是这人有个坏毛病,专门喜欢捡好听的恭维话说。
说白了就是喜欢拍马屁,是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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