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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歌的自白——
我啊……
从一开始,就和别人不一样。
过目不忘。策论一百篇,兵法三百篇,林少英和林少华苦读七八年,也就大致记了个囫囵,想要学以致用,恐怕还要再十年。我,五岁时候通读了。
遇到不认识的字,就问他们两个。
他们正是青春年少,对五岁的我,甚是包容。纵使心中不以为然,面上倒是有求必应,有问必答。虽然言语不算稳重,倒也没有戏谑的意思。
所以当我找出书中一百零八处不当、三十六处笔误时,我认为没有必要告诉他们。
因为就算是不当,在这个粗糙蛮荒的世间,也足够用了。何必让他们多添些烦恼,以为自己不如五岁孩儿。
每个人的长处都不一样,不是吗?只是许多人终此一生都没有发现自己的长处究竟在哪里罢了。
再大一些,我意识到自己跟别人更大的不同,在于我可以绕过过程,直达结果。无论对事,或是对人。
也就是所谓的直觉。
旁人得到线索,还需顺藤摸瓜,但我知道瓜在何处,甚至它的大小、颜色,在得到线索那一刻起,它们就会呈现在眼前。然后我再反推,便能极轻易地导出过程。
人也一样。我会轻易知晓对方的善意或是恶意,或者是一些更复杂的情绪,只要他能引起我的兴趣,稍微花一点心思,就可以知道这个人为什么喜欢我,为什么恨我,为什么想要我死。
这样的人生……
真的很无趣啊。
到了青春年少时,也曾有许多女子让我蠢蠢欲动,我知道,如果和她们再亲密一些,就会发生一些很有趣的事情。
然而直觉告诉我,如果真的那样做,后续将会有数不尽的麻烦。
我很怕麻烦。
那些一眼就能看穿的小心思,写在脸上的小算计,偏生沾沾自喜,以为旁人都是傻子……嗯,的确,许多男子,碰见了女子,就会变成傻子,比如林少华。
所以那一天,究竟是有多无聊,听了伎院老妈子的话,我竟然会想见一见她们当家的。伎院当家的,如果是个年轻女子,嗯……一定会比较有趣。
这是第一个,我没有一眼看穿的人。
无论是冰窟中吃了十年人肉的少年,或是穿过死亡戈壁挟黄沙归来的少将,抑或是心如绵里针的叛军首领,或者更多更多千奇百怪的人,见到他们的第一刻,我便可以大致推导出他们近些年走过的路、遇过的事。
但这一个,我看不透。
他让我叫他二当家。
他的气质和他的经历南辕北辙。
他让我感到有趣,我很开心,发自内里的开心,所以我对着他笑得出来。
他就像一个谜团、一处宝藏,接触越多,越让我想要更深地探究……
嗯,此时我已知道她是个女子。
是我想要的人。
所以机会来临时,我当机立断,把她变成了我的女人。
原来是这样的。难怪林少华能被沈薇那个蠢笨的女人迷乱了心智。原来是这样的。
真的……很美好啊。
这就是爱情吗?
我好像也变成了一个傻子。
患得患失。
她笑,我会跟着她笑。她不笑,我心中忧愁,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让她失望。
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
我并没有很好地护住她,跟我在一起,她受了很多苦。
原来,我也并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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