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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很奇怪,安逸宸想了想,觉得他现在虽然已经被次元世界里的小年轻人称为老头子,但感情仍像少年时一样。
他也不是不谙世事的年轻人,周围的朋友也有很多,婚礼他也参加了不少,如今身边的同学已经开始踏入被父母逼着相亲的行列。
他是演员,这一点已经限制了他的婚姻,他又是次元世界的赏金猎人,虽然收入很好,却也是卖命的职业。
所以,他一直被爱慕,却从来没有认真谈过一次恋爱。
以前,沈飞曾经提过,那时候他很红,是炙手可热的明星,沈飞说,我知道你喜欢夏花,我眼睛不瞎,你喜欢夏花很多年了,不瞒你说,我也曾经喜欢过夏花,但是看到你们之间的感情,我果断放弃了,可是安逸宸,你现在身份不同了,你现在是当红的明星,而夏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
而且你不能否认夏花脸上曾经有胎记的事实,一旦你们走到一起,就等于把夏花放到聚光灯下,到那时她的所有就暴露在太阳下,她脸上的胎记,她儿童时期的照片,势必会被挖掘出来,那时候,你怎么保护她?
这些,他当然有所考虑,所以他也迟迟不敢对夏花说什么,一直藏在心里。
但是在夏爸爸夏妈妈心里,一直当他是半个儿子了,在夏花心里,他……摸不准自己是什么。
好像……仍然是不太自信的少年。
后来,他落魄以后,就更不敢对夏花说什么了,他那时连自己的未来都负担不了,怎么担负起一个女人幸福的未来?
但是喜欢的心情,从来都没有改变过,即使现在已经是而立之年。
喜欢,就想了解她的一切,她的喜,她的悲,她所有的一切你都想要一起分担。
包括,今天这个对于她来说特别的日子。他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了下来。
***
朋友们不理解为什么我花20块钱在广场买的狗会花两千块钱给它治病。
不管它是多少钱买的,只要我喜欢了,花多少钱都值得。
只是,不管我花多少钱都治不了了,这是我接受不了的事实。
我怀念豆豆没有生病时,咬手纸摇头的样子,还有你叫它名字它的头会歪一下,很好玩。
可现在无论我扔多少手纸豆豆都不会理我,因为它很难受,连走路抬头都很吃力。
我心里总挥之不去豆豆量体温时那种痛苦的呻吟声,还有它躺在那里无力动弹时回头看我时难过的眼神。
我不是没尽力,但医生说真的治不了,我想即使豆豆死了他也不会怪我,因为我尽力了,我不是不救它,想到这我的心好象撕裂了……
算了,写不下去了……
以前总是感慨,日记里满是悲伤的色彩,我以为我只偏爱记下悲伤的事。
可我现在知道了,真正悲伤的事,我反而无力记录了,就像回忆豆豆的死,即便过了一年,我仍然无法释怀。
我记得我奶去世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哭的,当年我十二岁,事隔十八年。
今天,是豆豆的忌日,我会记住这一天这是豆豆最痛苦的一天。
无论我怎样不听医生的劝阻,坚持给它输液给它输血浆都没有用了,因为它已经吸收不进去药液了。
豆豆临死时的肚子涨的鼓鼓的,也不排尿,它一定很痛,很难受。
我想起了医生说的,它的肝脏、肾胀都已经衰竭了,没有救的必要了,只是我一直固执地坚持要挽救他的生命。
我不知道这样固执的坚持是对还是错也许让它早点死去是一种解脱。
豆豆你别恨我,我知道是我没养好你,喂错了东西,让你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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