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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刘胜男从小就喜欢他,不是没有考虑过让项清溪做她的男人,但是胜男有一个不喜欢经商的父亲,二叔又沉迷于赌博,二叔的儿子完全是个腐败透了的纨绔子弟,根本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刘家这一辈里,只有胜男一个可以在商场里拼杀的人,还是个女人,所以,她没有时间去谈情去说爱。让项清溪做她的男人,也只是一个念头,一闪就像划过的火柴,灭了就没了。

    看着吃饱了,慵懒的坐在那里的刘胜男,项清溪知道,加了无源之水做的米饭格外的香。脑子里一个赚钱的计划慢慢形成。但在执行计划之前,要先去考察一番。打定主意后站起身对胜男说“以后想吃,和我说,我就给你做。”

    让刘胜男感动的是,项清溪很绅士,脾气也很好,虽然平时话少一些,但不虚伪,不做作,答应的事一定会做,算的上是说话算数的男人。

    “好的。那以后我天天想吃,那你就天天给我做吧!”刘胜男狭促的笑道。

    “好的,只要我在家,就给你做饭吃。”项清溪看了一眼刘胜男那胀肚的样子笑道。

    吃完饭,项清溪洗漱完毕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就开始制订明天的计划,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他在制订计划的时候,喜欢把每件事的时间都大致定下来,这样有利于计划的实施。

    第二天早上五点,项清溪一个打挺就从床上起来,十分钟时间洗漱完毕。走到院子里,开始打从小就学习而且每天都练习的太极拳。而今天的太极拳打的如行云流水一般,周围的空气都被拳法带动的好像实质起来,难道这就是气感吗?项清溪没有去纠结这些,全套打完后,全身轻松不少。

    打完拳,项清溪把饭菜如昨晚一般,用无源之水浸泡,蒸煮一番,给刘胜男留出一份后,自己随便吃了一口就开车出门了。车子七转八转的开进了一家蔬菜种子批发市场,买回来一些白菜,萝卜,黄瓜,豆角等家庭常用菜的种子。

    中午回到项家大院时,刘胜男已经上班了,项清溪回到自己房间,锁上门后,找出一件厚实点的衣服就进入了神珠,当他看到昨天种的人参和灵芝的那块地时,眼睛瞪的大大的,简直不敢相信。昨天才种的种子,今天就已郁郁葱葱了,感觉好像长了几十天,上百天的样子。

    “小玉兔?我离开多久了?”项清溪看到玉兔在不远外摆弄着那些植物就上前问道。

    “多久?我也不知道啊。有很多天了。”小玉兔头都不抬,懒洋洋的回答。

    项清溪看小玉兔只顾着那些植物,和他说话的兴趣不高,也就不再理那只兔子了。

    以前灵液一天一滴,现在一天百滴。昨天下午种的种子,今天像长了百天的模样,难道是……,是时间?升级后神珠的时间和外界的时间不同。这次神珠升级,让时间发生了变化。如果真是这样,那外界和神珠内部的时间比例就可达到一比一百左右。白菜的生长周期是三到五个月,也就是说现在种下去,一天之后或是两天后就可以收成了。

    项清溪压住心中的兴奋,种下了一些家常蔬菜后,就把今天新生成的,将近一杯的灵液运到眼前张口喝下,灵液全部化为热浪冲向项清溪的丹田,项清溪只感觉丹田有点胀胀的,身上涌出了不少汗液,身体变的更加轻松,但没有昨天那如喷血般的感觉,看来灵液对他来说,作用不太大了,那也聊胜于无。

    项清溪见灵液没什么太大反应后,就穿上那件厚实上衣从时空门走了出来,现身的地方就是昨天找到的那个偏僻的地方。因为此处太过偏僻,所以项清溪现身之后要走一段路才能达到那个市集。这次他的目标是一家普通的酒馆,离兵器店很近,进那家酒馆之前,又一次走进了那家兵器店。

    兵器店老板是个瘦高个,看见项清溪进来,一脸推笑的迎了上来,“客官,哟,又是您,快请进,快请进!”看来这个老板还没忘记项清溪。

    “老板,那个我想问个事儿。上次那个红圣果如果拿出来卖是什么价呢?”项清溪也不墨迹,开门见山的直接询问。

    “呃,客官,这个还真不好说,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这些年又大旱,鲜果一类的东西都很少见的。您上次给我的红圣果,我献出了一枚给转运使宋大人,大人赏了我这块玉件。如果要卖的话,一个红圣果二十两纹银应该是有的。”兵器店老板顺手从腰间拿起玉件急忙回答道。

    “那再问一下,前面的酒馆吃一顿好的得多少银子呢?”项清溪看了看那做工粗糙但成色十分好的玉件又问道。

    “这个不好说,那酒馆里所有菜都吃个遍的话,十几两银子应该够了吧?”老板也不确认道。

    “那老板,我这里还有五个红圣果和你交换点银两和那玉件怎么样?”项清溪再次拿出五个大枣向老板询问着。

    “这……”老板眼神有点闪烁,商人嘛,利字当先。

    “没关系的老板,我只换三十两银子和那个玉件。”项清溪像个大灰狼一样的诱惑着老板,反正大枣有很多。

    当项清溪向那个名为听风酒馆走去时,神珠的一个小箱子里躺着三十两纹银和那个玉件,刚走到听风酒馆门前时,就看见一匹全身毛赤如血的小红马系到马桩之上,不识马的项清溪此识也感觉这马神骏绝伦。就在他欣赏这马儿时,忽听有人高声喝到:“把馒头放下。”

    项清溪扭头一看,一个身材瘦小也就十七八岁的少年,头上歪戴着一顶黑黑的破皮帽,脸上手上都是黑灰,早已看不出本来的面目,不过正拿着一个馒头,眼珠漆黑,很是灵动。一旁的店伙计正对这少年怒目而视。

    只见那少年听到店伙计的话就把馒头放下了,但是那白白的馒头上留下了几个污黑的手指印,估计是不能再卖出去了。那个伙计大怒,挥拳便要去打,这时一个身穿玄色大衣的小伙子走上前来拦住了店伙计,“别动手,算在我账上。”说完就捡起馒头递给了那少年,说道,“如果不够就进来和我一起吃吧,小兄弟。”那少年接过馒头放进布兜里。

    身穿玄色大衣的小伙子见状转身走回了店里,那少年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进去了。项清溪扭过头再看了看那小红马,也不再做惊为天人状也走进了听风酒馆,找了个座位便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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