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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小蓉来到教堂后面,这里面已经葬了好几百人,小蓉带着严不闻过去,将花给小姐放下。严不闻看到墓碑上陈小姐的照片,小巧玲珑,挺可爱的一个小姑娘,今年才19岁。
“小姐,姑爷来看你了,给你寄过去很多衣裳,都是你喜欢的,还有小车子,无聊了就开着玩,小马驹也有,你给姑爷做的衣裳这几天我就能帮你做完了,到时候让姑爷穿着这件衣裳来看你……”小蓉眼眶中噙着泪水,之后旁边的陈太太也忍不住嘤嘤啼啼,和小蓉抱在一块。
……
头顶的太阳,艳而不骄,此时“烟花错”湖边聚集了一大帮的青年才子佳人,站在湖边赏花赏湖赏春风,时不时的还看看美人,因为大家都不再是学生了,所以穿着社会人的衣服,男青年们衣装革履,女青年们都是无袖的旗袍,衬托出婀娜的身材。
女青年们已经会打扮,脸上或多或少擦着淡妆,如果以自己本来面目出来见人,估计没多少男青年愿意过来搭讪,谁会对着一个皮肤蜡黄的女人感兴趣?而这些男青年也觉得,怎么当初在留学的时候没发现这群女青年的美来,一回来,各个好像都变漂亮了,这让很多男青年开始怀疑人生。
这场聚会名叫“新野茶会”,也可以说成是“新野诗会”,举办人借着喝茶的名义拉着一众男女青年来到这“烟花错”湖边春游,茶水有专人负责在一旁的凉亭中,渴了就可以喝,而且还有些点心,吃吃喝喝好不自在。但大家的重点显然不在吃喝上面,更多的是这场茶会的主题,喝茶谈诗或者谈文学,要是有人在茶会上公布了一首诗,这诗得到一位女青年的赏识,男青年也看上了这位女青年,说不准今天就可以把这女青年带走。
说的好听是茶会,其实本质上是泡妞大会,男青年借着机会和看上眼的女青年搭讪,女青年也借着机会挑一挑有文采长得还不赖的男青年当自己的另一半,在这温暖的春风下,躁动着的是他们的小心脏。
乱花渐欲迷人眼,这春风也似乎变成桃红色的了。
举办这场茶会的是野火派代表诗人叶进,从欧洲留学回来,在一所大学里面当教授,也是学有所用,教书育人,而且看人来的差不多了,于是就很有情调的做了首诗然后还特地改编成歌曲,唱给大家听,惹得一众女青年欢呼,逞足了风头。
这时候不远处一个相貌清秀的人走过来,跟叶进握手道:“叶兄大才,现场作诗,现场谱曲,真是了不起啊。”
来人正是曹凌渊,今天曹凌渊特地穿了身淡青色的长袍,文人风气尽显。民国这段时间,男性知识分子如果洋气点穿西装,中气点穿长袍,或者五四装都正常,曹凌渊这身长袍也不算另类,让他显得温文尔雅,气宇不凡。
曹凌渊今天穿长袍也是为了一人而来,希望能通过自己儒雅的气质,超凡的才华服得她的芳心。
被同样是留学生的曹凌渊夸奖,叶进也很是自傲,但表面功夫还是得做,谦虚了一番,问道:“曹兄,今天有什么打算?”
曹凌渊笑道:“趁着天气暖和,脑细胞活络,就做点诗,要么就谈谈文学,你也知道我是文学系的博士,最近因为工作方面原因,有些文学方面的知识还需要请教你们一下。”
“哦?工作方面,敢问曹兄现在在哪做事?”叶进问道,看曹凌渊这样子,今天也是准备大显身手一番了。
曹凌渊虚心道:“在《沪报》做事,当一个主编,不及叶兄能混上教授的职位。”
“哈哈,不愧是曹兄,《沪报》也算是个好单位了,那我混的可是不如你了。”叶进笑道。
“谦虚。”曹凌渊跟茶会主人打过招呼后,也不多留,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曹凌渊也不能忘了今天是来干什么的。
“文瑾,坐这边。”曹凌渊出了“烟花错”湖,然后左顾右盼,终于看到前面有人从汽车上走下来,这汽车是苏府的车,所以曹凌渊知道,她来了。曹凌渊连忙过去,将下了车戴着个太阳眼镜,撑了把伞的苏文瑾接到了凉亭坐下。
苏文瑾道:“早知道这么远,我就不来了,这里让我好找,还好刘叔认得路。”
曹凌渊挽起长袍,坐到苏文瑾旁边,连忙自己责备:“怪我,当初送请帖的时候没有写明路线。”
苏文瑾将太阳眼镜摘下,看了曹凌渊一眼,道:“你能坐对面吗?我嫌热。”
曹凌渊尴尬的笑了笑,坐到了苏文瑾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