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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bxwx520.cc,最快更新失忆的前世今生最新章节!

    那天真是阴差阳错。我本来没有想过去莲山。给何方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有接。他曾经说过,不要随便给他打电话,他可能正在手术中,也可能在家里。但那一天我特别想他,就想跟他说说话,那是从心底散发出来的渴望,自己禁止不住。他不接电话,我有些担心,会不会被他老婆发现了呢?一时百无聊赖就去了莲山。这么冷的天气,山路上一个人也没有,林子里到处弥漫着雾气,看起来好孤独的样子。山不高,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山顶的平台上,站在栏杆前往下望去,却发现此处其实极为陡峭,心中忽发奇想,如果从这里纵身一跃,会不会像鸟一样飞起来呢?就在这时,我忽然看见何方站在另一边,正独自凭栏远望,一副忧伤的样子。我喜欢他这样子,英俊,性感,酷,我又惊又喜,叫了一声,方方!奔到他身后,一把紧紧抱住了他。此时此刻真想把他抱进心里,抱进肉里。我开心的呢喃,方方,你怎么在这里?你是来找我的吗?怎么不叫我一声?要给我一个惊喜吗?我真开心。

    从这平台上往下望,整个城市都呈现在眼底。在这个灰蒙蒙的下午,它被一层迷雾所笼罩着,正如我初时的心情。但这时候,天气虽依然,感觉却像忽然出现明媚的太阳,吹散了重重雾霾,心中的忧伤全部都消散了。

    何方没有回应,依然双手抓着面前的栏杆,轻轻说,如果从这里跳下去,不知要多久才会到底?有时候我真想跳下去,体验一下飞翔的感觉。

    听了这话,我感觉彼此的心真的是相通的,连想法都一样,于是说,是啊,我刚刚也是这样想的。要不,咱们手拉手的跳下去?

    他回过头来,用手在我脸上轻轻的拍了两下,微笑道:傻瓜,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跳下去?

    如果两个人能一起死,一起飞,那不也很好吗?

    我说这话完全出自真心,我觉得从未如此刻这么爱他,却也从未如此刻这么忧伤。心里面就像塞了许许多多的棉絮,满满的,却又空空的。两人相跟着下了山,他送我回家,然后就要离开,我死死拉住他,说什么也不放他走,我从未如此纠缠过他,两人相爱以来,我总是显得那么洒脱,那么独立,就像男人一样,似乎一切皆毫不在乎。他终于还是从了我,两个上楼,一进屋,我就抱住他,把他脱得精光,把自己也脱得精光,在这冰冷的冬日,两个赤裸的身体用拥抱给对方火热的体温,用渴望给彼此心灵以慰藉。

    我们直缠绵到天黑了。也不开灯,只是拥抱着默默无言。我忽然想起来,问,方方,今天我打你电话,你为什么总是不接?

    他沉默不答,忽然点上一支烟抽起来,那充满着性感的烟味便直扑我的鼻端,我把手伸向烟火闪烁处,拿过烟来,吸了一口,然后又塞到他嘴巴里。

    我们分手吧。他忽然说。

    什么?我没有听懂。

    我们分手吧,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他这句话像一块沉重的石头从天空中砸下来,我被砸得有些措手不及。但我没有哭,没有喊,只是拿过烟来,狠狠的吸了两口。其实这个结局早该想到的,与他相好,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修成什么正果。一开始,我甚至是玩世不恭的,但为什么他要在我最爱的时候说出这个残酷的决定呢?也许正因为发现我爱上他了,所以他害怕了,要逃走了?男人常常嘴上说着爱你,也喜欢听你说爱他,可真正爱了,就会逃之不及,像看到毒蛇似的。已婚男人从根本上来说,是害怕真爱的。他们只受得起逢场作戏,只喜欢露水姻缘。这一点我早明白了,但事到临头,我还是感到伤心绝望,愤恨难平。难道今天就是最后的晚餐了?想起晚餐,我忽然感觉饿了,是啊,早过了吃饭时间了。于是我平静的说,我们吃饭去吧。就当最后的晚餐。

    就当最后的晚餐……我想起了许多往事,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吃过几回最后的晚餐了?最后的晚餐真是一个忧伤的说法,忧伤到麻木。

    如果没有那件事,即使后来与那男生依然不会有结果,但我的人生一定会因此而不同。我的叛逆性格,行事往往出人意表,就是从那时开始形成的,这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婚恋,从而毁了我一辈子。

    那男生叫宋多。长得高大帅气,成绩极棒,在各种考试、竞赛的获奖悬榜上总能看到他的名字。更重要的是,他充满阳光,笑起来真有光辉灿烂的感觉,即使是在阴天,也能冲散你心头的阴云密布。我知道,有很多女生都喜欢他,在课间,总是有事没事去找他,借书呀,问问题呀,他也有求必应,很随和的帮助她们。后来她们也渐渐大胆起来,不再找理由就与他去聊天。我坐在他的侧后面,听到他们嘻嘻哈哈的谈笑声,心里很不耐烦。甚至觉得他这人挺讨厌的,一个男人像个八婆似的叽叽喳喳,成何体统呢?我那时在班里高傲得就像个公主。其实我是有资本高傲的,爸爸是本市出名的大老板,朋友圈都是市长市委书记级别的,跺跺脚要响三声,一开初,无论男生女生都想巴结我,与我套近乎,可我的眼睛就像长在额顶上的,对他们正眼也不瞧。这些人变脸比翻书还快,眨眼间,没人再理我。还故意孤立我似的,男生没人再来追我,从前收到后看不看就扔进垃圾桶的情书一封也没有了。改去追那些我根本看不上眼的骚货。女生呢?大家一下课就三五成群,四六成伙的玩乐,或聊天嗑瓜子,或跳绳打羽毛球,总之玩得尽兴的很,背后难免对我风言风语,我略有耳闻,但因为不敢肯定,所以只是不屑的哼一声,有本事当着我面说吧,看我不老大耳刮子打过去。我是骄傲的,对这一切都不屑一顾。我知道,无论别人装得多不待见我的样子,其实他们对我是需要仰视的,心中不知有多羡慕嫉妒我。我每天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踩着一双昂贵的红色高跟鞋,度度有声,姿势自是曼妙婀娜的。这是我的特权,别的女生,有爱打扮的也学着我想穿高跟鞋,虽然买的鞋子与我没法相比,但也聊胜于无,只可惜她们刚刚走进校园,就会被管纪律的朱老师给叫住,然后一顿好训,也不管晴天还是下雨,冬天还是夏天,立马叫你脱下来,热也好冷也好,赤脚吧。你还委屈?叫你家长来,小小年纪就像社会上那些不正经的女子一样,穿高跟鞋,一副妖里妖气的。像什么话?你是来读书的,还是来勾引男人的?骂得那些女生往往又羞又气,嘤嘤的哭红了眼睛。也有大胆的反驳,罗婉穿怎么不说?她?你跟她比?她是谁?灰姑娘能跟公主比吗?你有那样一个爸爸,我也许你穿。

    别人当然没有那样的爸爸,那样的爸爸就这样一个。就是偶尔有市委书记市长的子女在学校读书,那风头也是无法跟我比的,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有几个市委书记市长是在这当一辈子的?只有我爸爸,在这里土生土长,跺跺脚摇三摇,哪个市委书记市长上任,也要给他三分面子。

    管纪律的朱老师没人叫他老师,大家背后都叫他老朱,顶上只剩下三根头发,光光的头皮像长年四季被风吹过的黄土高坡,成了铁红色。同学们对他又怕又恨,他对校长巴结得很,对学生却严厉得变态,看见谁吃一个红薯,也要罚五块钱。

    没有男生敢留长发,那时正流行四大天王和古惑仔,好多男生喜欢郭富城和郑伊健那种飘逸的长发,说起话时,头轻轻的一甩,遮住眼睛的黑发便随风而动了。那是多潇洒多酷的劲头儿。但因为老朱,谁也不敢留长,稍微遮住了耳朵,他看见了拿起剪刀就剪,剪得你的头发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烂糟糟像被牛马践踏过的麦田。再好的理发师也无法修整了,只好理一个他们从不愿理的平头。他好像剪刀都是随身带的,有些男生头发稍长没剪,看到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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