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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们离开医院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痞子便请我们到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饭店吃饭,毕竟是四五年没见面的发小,彼此之间有太多的往事近况要叙。
所以饭桌上一直都是我和痞子你一言我一句的聊着,待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气氛也热切起来。
我看痞子一副土财主的装扮,年纪也不大,却显得比一般人成熟不少,还开起了歌厅,定然是经历了不少事,于是问他是怎么做到的。
痞子本来酒量就不好,几杯下来就开始犯迷糊,醉醺醺地告诉我,他本来就是闲不住的性格,辍学后一个人跑去县城闯荡,一开始在餐馆打工,后来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人,就开始跟那些人厮混,慢慢的认识了一个姓高的老板,也就是他现在的老大哥,这位高老板本来就是在县城里经营歌厅和酒吧,比较赏识痞子,几个月前就把旗下的一家小歌厅交给他经营,就连他现在开的丰田也是人家借给他的,为的就是在乡里面涨涨面子,结果还没到家就被当车夫使唤了。
听痞子这般娓娓道来,我也知道他几年前想必是摸爬打滚、混过社会,十分艰苦,好在能够遇到人生贵人,也算是一种福分。
接着我又问起了陈星哥的情况,得知他初中毕了业就回家跟着父亲在乡里养甲鱼,也算是过得不错,就是比较忙碌很少回村。
最后,痞子借着酒劲问我:“我说阿光啊,你这几年情况怎么样?还有身边的两个大美女又是怎么泡来的,可以啊!”
我毁容的事情痞子并不知晓,而且恢复之后,也保留着原来的部分特征,所以我自然选择了回避。
而关于林雅和念儿,我跟痞子也没什么好隐瞒,很直白地就说她两是妖,而且念儿就是当年闹得鸡犬不宁的狐妖。
我这语出惊人,吓得痞子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本来瞧她们的眼神还有些痴迷,一下子就紧张起来,就连端着酒杯的手都在发抖,我瞧着好笑忙解释道,妖也分好坏,林雅和念儿都是从善者,没有恶意,至于如何相遇和结识,到最后结伴,我也用了最简短的语句来表达。
而瞧见我细心地给念儿喂菜,加上之前的情景,痞子自然而然地就以为我和念儿已经是一对儿了,一个劲地起哄抛媚眼,惹得全程高冷的林雅面色铁青,我已经习惯,也没心情浪费口舌作解释,而且有时候心里面也有一丝喜滋滋的感觉。
饭后,醉醺醺的痞子不能开车,他就打了一个电话让自己歌厅里的小弟过来送我们回家。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送张驰离开了。
接着,我便去了一趟县派出所,本来我打算一个人前往,结果念儿死乞白赖地非要跟着我,林雅又怕我照顾不了念儿,也没办法跟着一起来了。
我找到杨所长,打过几次交道,我与杨所长也算是老交情,让他派人跟我们一起去了一趟县城首富沈昂家,因为我得把翡翠还给他们,还有一些事情要说,结果杨所长就亲自跟我们一同前往了。
别看一个小小县城的首富,住的竟然是三进三出的大宅院,院内假山跌水、花丛池塘一应俱全,亭台楼阁古朴素雅,却有一种江南园林移步易景以小见大的风采,教人连连惊叹,真不知建造这样一个小园林需要花费多少钱财。
因为是警察登门拜访,游园主人沈昂也是亲自迎接,是个年过六十但精气神十足粉面油光的老人。
只不过一见面这老家伙的眼睛就没从林雅念儿身上离开过,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色鬼。林雅身材婀娜,更加受到了对方眼神肆无忌惮的侵犯,念儿则一直将半个身子藏在我身后,怯生生地露着脑袋,也是让他心动不已。
老头子这样的举动自然让我心中十分不爽,虽说人食色性也,但是这般明目张胆的确让人厌恶。
但是人家也没做什么,就是看看,我心有不满也不好直接表达出来。
杨所长轻声咳了咳,说道:“沈老板,您是不是最近丢了一块翡翠?”
沈昂一回神,忙说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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