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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当然不叫医生,没有人会起这样的名字,医生的名字是孙悯,性别女,今年二十九岁。
然而,在混乱之城里,对孙悯的称呼就是医生,每一个人,当他们说起医生这两个字的时候,所指的人一定是孙悯,也只能是孙悯。
孙悯当然不是混乱之城里唯一一个医生,在这座城市里有十五个医生,她只是其中之一。虽然不是唯一,但她却是混乱之城最好的医生,更确切一点说,她是最好的外科医生。虽然做不到活死人肉白骨,达不到断肢再生这种神话中才会出现的结果,但并不妨碍她成为第一,在她的眼里,开膛破肚只是疥癣之患,筋断骨折也不过是随手就能接上的小伤小痛,凡事经过她的手,哪怕肢体被砍断了,只要在坏死前重新接上,就能恢复如初,完全不会影响今后的战斗和生活,普通医生梦寐以求的东西,在她眼里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在这座城市里,最不缺少的就是佣兵和亡命之徒,用生命做赌注以小博大,是他们每天都在做的事,对这样一群人来说,最需要的除了一个勤快的掘墓人之外,就是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了,因此,在混乱之城里,谁都可以惹,唯独医生是不能惹的。惹到其他人,哪怕是血枪和刺猬这种高层,也不过就是今后艰难一些,但惹到了医生,就相当于把自己送上了绝路,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受重伤,受重伤的时候有孙悯在,就相当于多了好几条命。所以,再蛮横的人,哪怕是那些有自己团队医生的大型佣兵团团长,见到孙悯也要恭恭敬敬的问候一声医生好。
这样一个医生,偏偏栖身在很不起眼的血巷里,开着一家小小的诊所。自从她六年前入驻混乱之城以来,就一直住在这里,谁也弄不清楚到底为什么。也不是没有人问过她原因,不过得到的回答只有三个字,我乐意。
医生的工作场地的确只是个小诊所,甚至说连诊所都算不上,就是栋不起眼的民宅,而且还很破旧。第一次见到的人,很难相信这栋看起来已经有年头的旧屋,就是主掌着许多人生死的医生的住所和办公地点,他们更难相信,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奄奄一息的被抬进旧屋,之后又活蹦乱跳的自己走了出去,对于初次见到的人来说,只能惊叹这简直就是神话故事里才会发生的事。
现在,惊叹的人终于轮到乌鸦了,乌鸦也像很多人一样,呆呆的看着不起眼的旧屋,张大嘴巴忘记了合拢。
在乌鸦的认知里,医院,哪怕只是诊所,都该有它自己的形象。白色的外墙肃穆庄严,让病人一看就升起一种信任感,宽敞的大门方便患者出入,走廊里飘散着消毒水的气味,罩着白的工作服的医护人员在走廊里匆匆来去,忙碌着挽救更多的生命,某些病房里,偶尔会传出逝者家属的哭泣,但更多的病房里,传出的是痊愈者喜悦的笑声,这样的地方,才算是一座医院,至少锦缎城乃至大多数城市的医院都是如此,就算有些城市医疗条件稍显恶劣,也不至于像面前这座旧屋一样,让人一点都找不到信任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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