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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不约而同的聚集在了一起。
而春梅所在的闫村比较远,所以一时半会儿没法过来。
冬梅弟有两个孩子,大的女儿五岁,叫尹青,小的儿子叫尹刚,两岁。
冬梅哥也是一儿一女,大的叫勇勇,比涛涛大两岁,小的叫娟娟,比涛涛大一岁。
一家人围坐在院子里,晒着已经不太温暖的阳光。
冬梅哥征求大家意见,是否要去宝鸡市里卖水果?
由于冬梅嫂的哥哥在宝鸡市的一家医院工作,他发现医院附近卖水果的生意特别好,所以便建议在村里种地的妹妹和妹夫,放弃家里的几亩地,去宝鸡卖水果。
冬梅哥之所以犹豫,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卖过水果,而且对这一行根本不了解,再加上传统的小农思想的束缚,他根本放不下家里的那几亩地。
冬梅弟听了哥哥的描述,当即建议哥哥放弃去宝鸡的想法。
冬梅弟告诉冬梅哥,一是因为那里太远,人生地不熟。
二是因为做生意有许多的未知因素,万一赔了怎么办?
庄稼人可没有本钱去交学费。
冬梅弟的话有一定道理,在哪个时代,村里人主要以吃面为主,没有钱买水果,也根本不吃水果,所以根本不知道哪个水果好吃,哪个水果卖的好,这就增加了卖水果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
冬梅哥听了弟弟的话,点点头说:“有道理。“
冬梅爸也不同意冬梅哥去那么远的地方卖水果,因为他觉得自己周围的村民,好像没有一个人吃水果的,所以便认为,如果儿子去卖水果,怎么卖的出去呢?
显然,冬梅爸低估了城乡消费能力的差别。
冬梅妈虽然没有主意,但是作为一名非常传统的女人,她还是觉得保守点为好,就在家把这几亩地种好就行了。
况且关中腹地,耕地平整,灌溉又好,几乎年年丰收,只要温饱能解决了,那就可以了啊,还有什么好眼馋的呢?
听了弟弟,爸妈的建议,冬梅哥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决定就在家,种好自己的拿一亩三分地才是王道。
可是,冬梅却站了出来,她力排众议,坚定的支持哥哥离开农村,出去闯一闯。
冬梅告诉哥哥,农村人努力奋斗的目标是什么,就是为了离开黄土地,告别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谋求更好的生活,让家庭过上好日,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如果始终把眼光放在微不足道的田地里的话,是非常愚蠢的。
冬梅的话,激怒了本来脾气就比较暴躁的冬梅弟,他直接跳出来反驳冬梅说:“农村人,生来就是与土地为伍的,如果离开了土地,那生活就没有保证,跟叫花子有什么区别?“
冬梅反问弟弟说:“那你怎么解释卫国,他也不是离开了土地,也没有见他生活的有多么的不好?“
冬梅弟马上反驳说:“卫国哥是通过学习和高考出去的,是有正式编制的人,这一点,大哥是没有办法比的,如果大哥出去的话,顶多是一个流动人员,靠天吃饭,生活根本没有保证。“
看到没有办法说服弟弟,冬梅直接把自己在钻一基地里面时候,卖冰棍,卖药的经历告诉了大家。
和种地相比的话,自己卖一个月药所赚的收益,可能比种一年地的收益还要高。
显然,走出去,离开黄土地,做生意是改变自己生活方式,提高自己生活质量,最好最快的办法之一了。
当大家听到冬梅,在城里那种养尊处优的环境中,依然自力更生的时候,纷纷对冬梅投去了敬佩的目光。
而冬梅弟,在冬梅的实践面前,瞬间熄火了。
冬梅妈和冬梅爸更是没有话说,选择了沉默。
而冬梅哥在听了冬梅的建议后,最终下定了走出去的决心。
正是由于冬梅哥这个小小的决定,在接下来中国的大发展中,以及城市化的进程中,冬梅哥一家子成功落脚在了城市,并且成为了大城市的市民,拥有了省城的户口和住房,两个孩子更是一个落脚到了宝鸡市,一个落脚到了省城。
而冬梅弟由于保守的思想,始终没有离开农村,在黄土地上奉献了一生。
而他的两个孩子,也都扎根在了村里,并且结婚身生子。
不过,二十年后,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小,村里人和城里人的差距也基本消失。
冬梅弟老有所养的呆在自己的独家小院里,享受着田间的美景,感叹自己的小别墅,可比城里的单元房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