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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防盗章节,11月1日晚上八点替换
如果有很多个你——如你能洞察深渊,愿你读此书,愿你能渐渐爱我。
文/老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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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前,我还在学校门口摆地摊,烦恼着晚饭要怎么解决。而一个小时后的我却坐在了富人区的豪宅里,面对着满桌子的珍馐美味。
其实,我最想要的只是一碗热汤面而已啊。
生活就是这样奇妙,瞬息万变,没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是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还是忽然被幸运之神砸中脑袋,价值千金。
不过,虽然我被狗屎运糊了脸,却还清醒,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我是齐荠,是一颗随便扔在阴沟里都能茁壮生长的荠菜。而李明珊是天上的月亮。
我是一个流浪少女,十五岁的时候祖父祖母过世,家里的房子被拿去低了债,我不愿意去收容机构,便开始了在街头流浪的生活。
可是我想读书,下定决心一定要去全市最好的大学深造。
书里总是说皇天不负有心人,努力就会有回报。果不其然,经过我多年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十八岁这一年,进入了鼎鼎大名、遍地富二代的道林大学!
成为了学校里的一个保洁小妹……
每天打扫完教学楼,我便偷偷溜进教室蹭课,时不时还会有一些不想上课的富家女顾我给她们签到和考试,让我挣一点“巨额”外快。
当然,绝大多数时候,我并不受欢迎,人类似乎对外来者有一种天生的抵触情绪,尤其是对我这种没有花钱就蹭课的人。我能理解他们对我的轻蔑,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脸皮再厚一点。
不过昨天,我人生的转机来了,中文系的大美人陆青媛忽然非常亲切地跟我说,“教授”要约我单独见面。
其实“教授”也是学校里的学生,正在读一个博士学位和两个硕士学位,年纪轻轻但是博闻多识,人又风趣幽默,很出名。有时候老师有事儿会让他来代课,结果他的课比老师讲得还生动有趣,所以学院里的人都喜欢叫他“教授”。
我喜欢教授。可谁不喜欢呢?
他长着一张会让他永远被人爱着的脸啊……
其实,仔细想想就会知道这是恶作剧,但是人总是选择相信他愿意相信的事情。况且,我和陆青媛的关系一直都很不错,她这个学期的作业都是我给她做的,我自顾自认定了她肯定不会骗我。
所以我拿着身上仅剩的两百块钱,买了一条我认为很漂亮的裙子。
女人就是这样,就算只是一个保洁小妹也渴望会有王子来爱她。
我渴望接下来的故事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王子从天而降,犹如被人下了降头似的莫名其妙地爱上我。他会来拯救我的人生,我再也不用在红尘煎熬,不费吹灰之力,我就能得到真爱和数不清的漂亮裙子。
可事实却告诉我,我的想象力还是太贫乏了!
虽然是冬天,我还是咬着牙,只穿了一条裙子就去了学校鼎鼎大名的“情人坡”,西北风就像是一根根冰针扎进骨头里,但是我的心却是火热的。
我已经做好为教授奉献一切的准备了,尤其是身体!
然而事与愿违,教授虽然真的来见我了,却是怒气冲冲地来的。
周围传来哄笑声,教授那双漂亮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眼神刻薄、恶毒。
“这是最后一次,你以后再搞这一套,我不会来见你。”
什么叫做我搞这一套?
“你是什么意思?不是你……”我正想问,可李明朗却伸出手制止了我。
他摆摆手指道:“我不想和穿得这么廉价的人说话。”
我感觉被人很很扇了一巴掌,堵住了喉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瞧,这世界就是有阶级地位的,要不然为什么他对别人都风趣、礼貌、温柔,单单对我只有践踏和侮辱呢?
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啊,难道默默地喜欢他,偷偷地看他,在他上课前把桌子整理得纤尘不染也算是过错吗?
也许吧,喜欢你配不上的东西,就是一种十恶不赦的罪过。
“还有,这池水这么浅,肯定是淹不死人的。”
教授皱着眉说完这句话,便转身离去,他最后看我的那一眼里满是轻蔑和嫌弃,仿佛我是一只蟑螂,而实际上,在他们的世界里,我可能真的是一只蟑螂。
我也是懵了,我从来没有想过教授会是这种以玩弄别人为乐的人?我想不到他也和别人一样坏,一样低劣,串通着大家一起来整蛊我、取笑我。
很明显,我被上了生动的一课——不要以貌取人,长得帅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异装癖的恶毒后母。
在那一刻,我的少女梦碎。
教授走后,我被坏心眼的大学生推进了冰冷的湖水里,不过,就像教授说的那样,这池水真的很浅,淹不死人,所以他也不算太坏吧?
好不容易爬出来,还被池塘里的鹅追杀,我听到好多人在笑,你瞧,这世界上就有那么多人把别人的悲剧当做热闹。
可是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真的好冷,也因为身后的鹅群追着我不放!
失恋、被玩弄、被群嘲,可我发觉并没有觉得愤怒或悲伤,我只觉得懊恼,懊恼身上的裙子泡过满是鹅屎的湖水,人家肯定是不会给我退了。
这大概就是穷人的爱情吧……
那时的我没有想过,再过几个小时,饥寒交迫的我,竟然会摇身一变,成为冉冉升起的社交名媛。
拯救落难白雪公主的人竟然不是白马王子,而是拿着毒苹果的。
没错,就算沦落成捡破烂的,内心深处我还是觉得我是一个骄傲的公主。
虽然这并不是重点,但是我还是想告诉那些人,无论他们怎么作弄、贬低、嘲笑我,却并不能挫伤我的尊严一丝一毫。因为死去的祖父祖母告诉我,高贵的人格,任谁也无法折辱。
你要我毁灭?
我不。
李家人都纷纷给我夹菜,体贴而热情,这餐饭吃得我百感交集。如果我是李明珊,有这么多在乎我喜怒哀乐的人,我一定不会离家出走!我一定每夜睡前都要跪拜神灵,感激他给予我生命如此丰盛的恩赐。
只可惜我不是李明珊……
不过也奇了怪了,李家人似乎认准了我就是他们失踪多年的女儿。我不承认,他们便说我是流浪的时候受了刺激,要带我去看精神科的医生。
这话吓得我直接就跪在地上认了爹妈。唯一比街头还要可怕的地方就是精神病院!
“不着急,慢一点吃,一会儿你哥哥就从学校回来了,我让他顺路去给你买了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燕窝酥。”
哥哥?
我抬眼瞟了一圈李家人,好像的确差一个人……
李家是城中著名的富豪,李爵是地产商人,与妻子庄雪结婚三十年,育有三子一女。老大李明诚、老二李明义都已经成家立业,有自己的公寓,今天听说小妹找到,便都带着妻子赶了回来。
唯独只差老三李明朗。
这个李明朗我是听说过的,今年二十二岁,可他的名字却已经是八卦报纸上的常客了,总是和一些小明星、小嫩模混在一起。李家人都是家庭主义者,在城中是名声很好的富人,就只有这个李明朗不受欢迎,社交圈的人也不大喜欢他,他是公认的“troublemaker”。
不过,李家上下都非常溺爱这个小儿子,好像是因为这个李家三公子身体不好,从小到大不知道被抢救了多少回。因为知道儿子命短,所以家人凡事都迁就他,随他去闹。
我正琢磨着,就听到屋外有汽车的声音。
“明朗回来了。”母亲庄雪高兴地说。
李家人似乎都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个李明朗,听到车声,脸上的笑意都温柔而喜悦。看来,这个李明朗还真的像传言一样是李家的宝贝。
我的好奇心也吊到了嗓子眼,这时候大门被推开,大厅里走进一个人来。
那个人二十来岁的模样,高高的个子,身材瘦削,虽然一脸病容,却长得极其俊美,即便李家人都熠熠生辉,可一到他面前还是会显得光芒暗淡……
他睫毛长得跟蝴蝶翅膀似的,继承了母亲的一双桃花眼,天生就带着桃花债来。可他目光坦然,有这样的清清白白眼神的人怎么会是八卦报刊笔下的纨绔子弟呢?
我不信。
看着李明朗,一刹那,我觉得自己仿佛是到了红楼梦里,只是我是混世魔王,而他是那个神仙一样的哥哥……
这个男人有仙气啊!
“神仙哥哥”跟李家其他人比起来有些画风大同,李家有钱,自然各个都打扮得“精致奢侈”。
可“神仙哥哥”却显得有些随意,头发略长,一看就不爱打理,穿得也非常朴素,不像李家其他人那样浑身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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