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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bxwx520.cc,最快更新夜有风雨雾锁重楼最新章节!

    在燕云城西郊外,自漾水风临渡口伊始,沿途两岸怪石岭峋奇峰突起,也有山花烂漫小溪潺潺,孤帆一叶扁舟顺流而下,行至三十五里的朔望坡听风阁。一路上,或是平缓舒徐,低吟浅唱;或是急流回漩,碧波荡漾,虽然曲折,但总是一往无前,并入汹涌澎湃的沧浪江。

    如画美景自会免不了有人流连忘返,就譬如常常会见到夜家小公子慕雨独自伫立江边峭壁,恍若乘风踏月神仙人物一般……

    夜慕雨最爱月下临江极目远眺,常立攀云索道之南,侧身回望,任微风卷起长发素服,袍袖飘摆,倾听波浪轻拍岸边岩石;间或有丝丝缕缕潮意似从天上吹来,带着水气,冰冰凉凉顿觉得心中畅快,便以为天下极乐莫过于此。

    听风阁有三位公子,最末就是夜慕雨,因此他往往被人叫做“小雨”,踏月乘风的小雨。

    夜家创建听风阁二十三年,二爷夜丞功不可没,就像大爷夜勋所说:“我们夜家少了夜丞,办什么都不成……”

    因为这个原因,一家子人都很尊重夜丞,所以二爷又被人叫做“说一不二的夜丞”。

    但是夜丞却又最宠着小雨,故此小雨在家里年纪虽然最小,却也最是不服管束的那个。

    故而大爷夜勋往往一提起,就免不了摇头叹息:“说一不二的夜丞,永远也治不住踏月乘风的小雨。”

    小雨从小就是在这种关照宠护下长大的。他自小就聪敏过人,读书过目不忘,能诗善画,他的艺业得自二叔夜丞而非父亲夜勋,在十七岁时已经超过了父兄,青出于蓝自成一家。

    夜勋暗地当然也很喜欢他,但是他很不喜欢小雨的胡闹,小雨一惯爱抱打不平,爱闲荡遨游,爱广交朋友,爱怒易喜,遇事也往往爱干了再说……夜勋认为名门世家子弟,不应该那样,应该庄重点或是圆滑点,就像小雨的大哥夜孤鸿以及二哥夜慕云。

    其实小雨的秉性最随夜勋,他这个当爹的年轻时远远要比今日的小雨更加放浪游侠。

    三月三,正是上巳踏青,青年男女结伴出游的好日子,夜家大奶奶也早早就备下了果品糕点和精美饰物,只待三个儿子从堂屋里出来,就让他们结伴同行。

    长子夜孤鸿已经弱冠之年,次子夜慕云明年也要冠礼,就是最小的小雨也已经是束发的年龄……

    作为慈母,大奶奶自然也就早为儿子们操上了这份心思——夜家现在也就只有嫡长房大爷夜勋香烟鼎盛,二爷夜丞却是少年时就许下了宏志大愿,一心在家里潜心修行,不肯婚配。也就是说,夜家开枝散叶的重任完全就落在了小雨及两个哥哥,这哥仨的身上!

    三兄弟每次出门的时候,夜勋就一定会吩咐他们几件事:一是交友谨慎,二是守正持重,三是恪尽本分。

    虽然是老生常谈,不过每一次三兄弟出门,夜勋和夜丞都会郑重其事地把他们叫进房里,一遍遍唠叨,尤其是小雨这个老幺,更是百般叮咛千般嘱咐。

    不过小雨的态度从来都是有讲没有听。小雨喜欢交朋友,上到庙堂公门,下到酒肆茶楼,甚至说贩夫走卒,歌妓乞丐,但有风骨,无不是他交往的对象,所以他的朋友很多,而且他也终日里为朋友往来奔波,所以他的外号“踏月乘风的小雨”也是指代他待友热忱,为人慷慨。

    至于守正持重,说的是家训,夜家是个大家族,大家族自然首重的是品格和仪态,对于小雨这样子玩世不恭当然和家训格格不入,所以作为异类,他往往也就成了全家的反面教材。

    最后的恪尽本分,却是大家长夜勋的无可奈何之举,夜家码头船渡买卖,和鱼鲜生意遍及燕云漾水古道,手里掌握着朔望坡全城丁壮和渔户的生计,自然也就处事尽量克制,但能容忍且容人,即使不为自家,也得为了靠着听风阁活计的三万余口子老少们多考虑,故此少年闯荡任意豪侠的夜勋夜家大爷也做了住家翁,平安度日但求无祸。

    小雨的跳脱性子,却是不耐这样韬光养晦的生活,为人仗义疏财的他总是隔三差五就招惹些是非,总被人登门讨扰,当然也有不少是受了恩惠来致谢者,故此这小少爷的名声远播,他惹麻烦的本事也是一流。

    说实话,他肯和木讷的夜孤鸿还有滑头的夜慕云一起出门,完全也只是出于方便,毕竟大哥的车架要比自己的那匹“追风”舒服很多。

    追风是他花了五十两银子从骡马市的胡人那里买来的,据说这是一匹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不过夜慕云却是毫不客气地指出他被骗了,这匹小马头细颈长,身体单薄,而且后腿明显比前足略长,走起路来一蹦一跃,明显是个瘸腿的“二串子矮骡”。

    两兄弟为此还大吵了一架,小雨足足三天没有踏进夜慕云的房间一步,直到夜慕云主动买来了他爱吃的松仁桂花糖这才罢兵休战。

    其实小雨自己也很少骑乘这匹马出门,一个是比起伊犁马来它的个头确实有些矮小不够拉风,另一个就是这匹马的模样怪异,而且走路一蹿一跳地硌得他胯骨生疼,偏偏还是个暴躁的脾气,除了小雨本人,它根本不让别的马和外人靠近,所以它在马厩是独门独户,冷冷清清的被隔到了一个角落里。

    今天出门他早就提前和夜孤鸿和夜慕云打了招呼,他要到半路上去拜访无涯洞的邋遢老道,他们约好了棋会,时间就定在了上午。

    这道士是个云游四海的闲散人物,平日里最喜欢吃肉喝酒睡觉下棋,并且因此而在当地颇有些薄名。老道士喜欢吃肉,尤其爱吃狗肉,粘着蒜泥一顿可以下肚半条大狗,这种时候,他往往要喝酒,这酒是村里家酿浑酒,老道总要来上个斤把半斤有余才能过足瘾头。吃饱喝足了他就蒙头大睡,最长记录是五个日夜不醒,但是才一醒过来就满世界找人陪他下棋,他的黑白子功力却远不如吃喝睡的本事来得高明,棋品也不甚好,输了就撒赖央告着再来一局,偶然赢上几子便狂吼乱叫,自诩个中强手,把对手贬得一无是处,直到其拂袖而去才后悔夜及,捶胸顿足恨不能嚎啕大哭……

    其实小雨根本就不会下棋,但是在一次偶然机会里,他路过无涯洞附近被拦了下来,自然被杀得面如土色。这老道士罕见没有发作,只和小雨定下了七日一场的约会,不见不散。

    今日正是七日之约,小雨当然不会失约不见。

    当春二三月,轻风微拂,千条万续的柔柳,尽展婀娜,树下尚有红的白的黄的花,绿的草,叶卷平舒,星罗棋布缀满山岗。

    春天,它不像夏天那样干枯炎热,不像秋天那样冷清,也不像冬天那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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