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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会哪些贵公子们大方光彩等等。
风锦听完大感不妙,离李洛选伴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难道老天让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让他尝尝被李洛掐死的滋味!!!
……
接下来的几天风锦都是呆在凤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并不是他过于淡定,而是凤锦所穿的这个身体太差,十四岁的年纪走几步就踹不过气。为了不让自己还没死在李洛的手里自己就病死,凤锦这几天不是看书就是锻炼身体,直到十天后凤锦能做上五十个俯卧撑的时候才走出凤府大门。
听着大街上买卖声,吆喝声,看着只有电影上的出现的各式摊子,凤锦露出了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真心的微笑,他现在什么都不想想,只想好好体会一下做一个古代贵公子的感觉,作为一个现在人凤锦的生活很单调,二十一岁前的生活一直在家与学校徘徊,余后的两天也一直工作着,为了早点还清房车贷款,连节假日都是陪着冰冷的电脑度过。
前面凤锦开心的挑选自己从未见过的新奇玩意,可跟在后面的小侍从施安就不好过了,不仅要跟着不停的付钱还要拿着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的物品。
就在凤锦为挑选苍龙面具和朱雀面具为难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传来,凤锦第一反应就是剧情来了。果然,回头身后路中央站着一个身穿青衣的小男孩,完全就是作者描写的小号男二!救!还是不救!凤锦的身体比大脑更早作出决定,使出全身力气抱着男孩顺着地面滚了两圈,如果没记错这个胆敢在天子脚下集市闹区纵马奔驰的人,就是当今皇帝第一宠臣郑太师的侄子—郑益。
闹这一出也并不是巧合,而是一个赌局,一个皇城贵公子哥的一个小小游戏,输的人必须撞倒血统低贱皇三子,无论用什么方法。
不得不说郑益用了最快最嚣张的方法。
凤锦突然为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不自在,他不是一个坏人,但是他更不是圣母,他为别人所做的一切帮助是建立在不会对自己有所损失的前提下,他刚刚出手相救,并不是出于同情,救,在十二天后的见面中李洛可能看在救命之恩上不杀自己,但是相对的会被皇城贵族划入敌对阵营,两者相对的还是保命重要。
就在凤锦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时候,完全忽略了自己怀中小孩那狠毒的眼神,那种完全不该出现在一个十一二岁孩子身上的眼神。
施安看到自家小少爷的英勇事迹很是崇拜,赶快丢下手上的东西扶起自家少爷和另一个青衣小公子,一看之下施安不得不感叹这小公子有一副好样貌,就在施安准备拍拍小公子身上的灰尘时,却被狠狠推开。
“谁允许你碰我的!”青衣小公子拍拍自己身上的灰尘,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这!这也太不识好歹了吧!公子救了他,连声谢谢也不说!”
听到施安的抱怨,凤锦也很惊讶,在《皇太子》中,对于李洛的描述一直是聪明而狡诈,幼年时他就是帝都的小恶魔,杀乳娘,杀伴读,剪掉自己姐姐香浔公主的头发,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越来越玩世不恭和阴暗,他进入邪教,与黑神签订契约,教唆武将反叛,在李洛二十二岁的时候占领整个南苍,用鲜血和黑暗将这片土地覆盖,同时也是在他统治的第二个月的时候被自己的兄长,上天的宠儿,神之轿子的李擎带领庞大后宫以及众多小弟推翻暴君的统治,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皇太子》就是这样一篇雷的让人大口喷血又让人拍手叫好的小说。
凤锦单手扶额,内心咆哮,怎么就穿越到这炮灰的角色上呢!!!开始的时候风锦还以为自己这副身体的原主人是个骄傲臭屁不安分的主,所以才做了什么激怒李洛的举动,但是看李洛的暴虐史以及刚刚的举动,看来原因怕不止这样吧!
凤锦并没为这件事忧郁多久,一会就又被一些新奇的玩意所吸引,他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