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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时因为不识路才耗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回去时速度快了许多,他没花多少时间就回到了福来客栈。和来时一样,回去时也选择从后院过去,当然,这次后院倒没有人,也就没人看见他回来。他快速回到自己房间,把今天的收获都藏在床底下,确认了几遍不会有人发现之后,他才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他来到店里,看有没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就在这时,有个伙计看到他,问道:“罗杰,怎么今天一天都没见到你,你去哪了?”
罗杰可不敢告诉他,自己去打劫死人了,他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他来到厨房,看到周大厨正好做好做完一份糖醋鳜鱼,看到他进来了,说道:“你帮忙把糖醋桂鱼给二号桌的客人!”
“周叔,咱们今天中午吃啥啊?我快要饿扁了。”罗杰的样子看起来非常可怜,像是几天没吃饭的样子,眼巴巴地望着周大厨。周大厨一阵无语,对他说道:
“快要到晚饭时间了,你就不能再忍忍吗?”他对这罗杰经常很头疼,这家伙非常机灵,自己常常是拿他没办法。
“可是可是……我都饿扁了!”罗杰继续说道。
不过,周大厨可不吃他这一套,直接把一盘糖醋桂鱼塞到他手上,说道:“快去给二号桌的客人上菜!”
盯着这一盘美食,罗杰那是口水直流啊。不过,他知道分寸,客人的菜不能动口。他咽了下口水,装作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去给二号桌的客人上菜。
甚至,上完菜后,他就站在那里不动了,直盯着那桌菜流口水。二号桌的客人也看到了他这个模样,很是郁闷,一个小女孩看到后,哈哈大笑,大声说道:“大哥哥流口水啦!大哥哥流口水啦!”
小女孩声音极为尖细,经过这么一叫,整个客栈的人瞬间转过头来,看到了他那副模样,都很郁闷,议论纷纷,更有甚者,当成笑话来看待。
罗杰十分尴尬,恨不得当场找个缝隙穿进去。他快速跑回厨房,至少他认为,眼不见心不烦。若是平常,一两顿饭不吃,也不会饿成这个模样,但是今天可平常不一样,他不仅早饭午饭没吃,还干了大量的体力活,特别是挖那个坑,差点把他累死。此时早已饿得快不行了,看到众多美食在眼前飘,却不能吃,这就是世界上最痛苦地事情。
“给!”他回到厨房后周大厨罕见给拿两个馒头交给他,“这是今天中午吃剩下的!”
罗杰接过馒头,来不及道谢,就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儿,就吃完了两个大馒头。
周大厨看着罗杰的吃相,非常无语,想要告诉他慢点吃,因为就这两个馒头而已,吃完了就没有了,但话还没出口,罗杰就吞完了两个大馒头。
罗杰吃完了两个大馒头,丝毫没有填饱肚子的感觉,但他又不好意思再拿,他知道,这两个馒头绝对不是中午吃剩的,因为馒头还是热的。罗杰打了个大大的嗝,假装自己吃饱了。
夜晚,忙活了一天的人们都已经渐渐放下手中的活,吃饭过后,要么回屋睡觉,要么就聚在一起聊聊八卦,谈论今天发生的趣事。
可罗杰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看那两本书,想要知道符文是怎么使用的。毕竟,手里有一座金山,不知道怎么使用,那完全是在浪费。符文就是一座金山,而是用方法很有可能就记载在那两本书里。
回到屋里,罗杰反锁了之后,点上煤油灯,在煤油灯的亮光照耀之下,他从床底下拿出书与符文。他把符文仍在床上,不再去管符文,而是认真的翻开书本来看。
他很庆幸,来福来客栈的三年来,他经常都去向孙承宣学习识字,所以他现在倒是认得许多字。
他翻开记事本的第一页,上面写着:“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罗杰很赞同这句话,他觉得有时候很多事情自己都记不住,就算记住了也会忘记,倒不如记在本子上方便,但是说归说,罗杰还真的没有那习惯把自己的事情都记在本子上。
“万仙历10010年四月,我被万云宗收留,成为杂役弟子,获得《百日筑基心法》一本,开始了修行的道路!”
……
“万仙历10010年五月,我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进入筑基境界,虽然天赋在整个宗门不算顶尖,但在杂役弟子中,算是百年难得一见。此事引得了宗门长老的注意,他找上门来对我说,只要能在三个月内进入筑基中期,便收我为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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