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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十佳好孩子
“我哪里不好了,你不喜欢我就算了,至于说那么难听的话吗?”
“混蛋,混蛋。”
姚锦抒似乎想到什么,从枕头底下将那个绣到一半的荷包拿了出来,作势就要丢在地上。
只是动作一顿,到底还是舍不得。
姚锦抒抽噎着,怔怔看着手里的荷包。
“我不管,我既然喜欢你,便一定要追到你。”
“叶溪亭,我一定会让你喜欢上我的。”
姚锦抒紧紧攥着手里的荷包,眼神是从未有过的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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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小弟是怎么了,瞧着似乎有些低落?”叶家,叶溪川凑到自家娘,也就是林氏面前问。
林氏摘着菜,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她也好奇啊,生怕叶溪亭有什么事,还问了,可小儿子说没事,可他表现得却不像是没事的样子。
林氏也有些担心。
“娘,你说小叔该不会是喜欢上哪家姑娘了吧。”一旁的姚大嫂打趣着问,她见得多了,似乎不少陷入情情爱爱的少年,姑娘时不时会露出这样那样的神色。
“怎么可能,小弟身边又没有其他女子,再说了,娘不是有让人帮他说亲嘛,可小弟都不要的。”叶溪川憨憨地反驳。
倒是林氏陷入了深思,这么一想,自己这儿媳妇说的还真有可能。
只是,能让小儿子放心上的,到底是哪家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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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溪亭本以为自己那天冰冷的话能让姚锦抒疏远自己,却没想到她还是来了,还是在他生辰这一天,将一个东西匆匆塞到他手上,他都来不及呼唤,小姑娘便飞快离开了,生怕他会追上去般。
叶溪亭站在原地,垂眸看向掌心里的东西,瞳孔微微一缩。
那是一个浅蓝色的荷包,上面绣着青绿色的竹子,说实话,针脚不算很好,有的细密,有的粗糙,竹子也有些歪歪扭扭,这是一个卖相很差的荷包,大概拿到绣坊人家都不会收的那种。
上面还绣着“叶溪亭”三个字,这三个字大概是绣得最好的了,小巧又精致,看得出那人在绣这三个字的时候有多么用心。
只一下,叶溪亭便知道,这荷包出自谁的手。
思绪一下子将他拉到了上辈子。
姚锦抒虽是女子,但打小喜欢读书,不喜欢女工,因着姚母是秀才之女,姚父又喜欢儿女会读书,便让姚锦抒读书,女工方面看她自己的喜好。
小时候是有专门学过女工,但没能学会,后来就不学了,姚父姚母也不逼迫。
所以上辈子嫁给他后,姚锦抒也是不会女工的。
但那时的姚锦抒还是费了挺长时间给他做了一个荷包,十根手指都被扎破了,那双手原本应该是拿着毛笔,写诗作画的。
她满怀爱意将荷包送给他,他看不上那荷包,但还是收了,佩戴了,含情脉脉表示自己很喜欢。
姚锦抒不知道,他只是在敷衍她,之后两人关系崩裂,那个荷包也不知道被他丢到了哪里,只知道再也找不到了。
叶溪亭视线落在荷包上,掌心处的荷包似乎在这一刻与上辈子那个荷包重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