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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在即,读书用功之时,难免劳心费神,身心疲惫。家唯有老母一人,卖菜为生,且顾生活。时日正巧,连绵阴雨,某日起床或背部奇痒或手臂红肿一片。心知,此乃得病之像。
笔者好友两三人,中有一汉子名曰垚兄弟,人懒如八戒,据闻一条内裤穿两个礼拜,第一个礼拜穿好后第二个礼拜内外翻个身穿,衣物亦是如此。最终他得了皮肤病,也就是疥疮。一次疯玩,过了午夜,共睡一铺,我不能幸免的同得此病,故此埋下病灶。一到晚上挠得整张床吱吱有声,睡衣上鲜血淋淋,而他却不日痊愈,这就是为什么佛教在印度创始而在中国发展。
翌日前往街边诊所,因我此病多犯……”
余白写写停停,一边回想原文,一边改成符合自己情况的字句。
诚如笔下所写的一样,韩韩那时明显受钱钟书影响颇深,有种掉书袋里的感觉,不过字里行间都都能感受到浮在表面的灵气。
正如此篇杂文《求医》一样,因为得了疥疮就诊而展开叙事,相当完美的贴切题目。
三千字的正文,即便他记得一字不漏,只是稍作修改,也让余白耗费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才算完工。看着稿纸上被他写的密密麻麻的字迹,余白这才露出笑容。
如果真的一字不差的抄下来,恐怕前世韩韩的事情同样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修改过后的《求医》在余白看来还算能看的入眼,虽然有些字句上可能因为修改会稍微的改变的结构,但总体来说是不变的,文中想表达阐明的观点也都在。
抬头看看其他人,竟然没有一个抓耳挠腮,举棋不定,全部都在伏案疾书,好似一个个都文思泉涌一般。
然而余白很明白,这个年纪的大多数人,自我感觉良好者如云,就好像随便写上一篇,就能超过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这并不能说明他真的有这个实力,最多算是不知者无畏吧。
因为知道的越多,越能感受到自己的不足,越觉得需要学习的太多,毕竟他也是从那个年纪走过来的。
摇摇头,收起自己大叔的心态,随手将稿纸放在一旁,认真的在试卷上抄写了起来。
三个小时转眼而过,直到监考人员提示收卷,才有人抬起头,将卷子放在桌面,仍有他们收走。
大家对比赛的重视程度明显不亚于高考,这点从认真书写到后面的检查,甚至是修改错别字上都能看出来,就连平时中学生特有的东张西望的毛病在这里也丝毫都看不到。
将要离开的时候,监考人员交代一声,成绩会在后天出来,也就是那天最终入围的将进行决赛,也就表明余白要在上海至少还要待三到四天。
毕竟考完还要等颁奖之类的杂事。
这也是来之前就计划好的,怎么说这里的新概念比赛和前世记忆中的还是有些差别。
从十七中离开,即使考的还不错,稳进决赛,可他还是没有和其他人一样三五成群的去外面瞎逛,而是直接回到了旅社。
比赛出乎意料的顺利,如果按照这个进度发展,那自己完全可以在决赛获得名次后直接出版图书,或者按照之前和花火编辑部的约定,连载自己的散文集。
因此,余白想抓紧时间写一部他一直想写的书,属于他余白的《三重门》如果说《绯色年华》是他用小四的笔风完成自己最初的投稿梦的话,那么韩韩的《三重门》和他诙谐讽刺的东西,则是能让余白继新概念作文比赛之后,名声大噪的存在。
想到就做到,余白不是一个拖沓的人,再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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