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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bxwx520.cc,最快更新这个地球全是BUG最新章节!

    “艾利克斯,宫殿的防卫就交给你了。”对艾利克斯,卢茜的态度缓和了许多。

    艾利克斯什么也没说,大概是没头,所以说不了话吧。

    他将手放在胸口,行了一个骑士礼,然后就这样将大剑杵着,站在门口,宛如一个凋塑。

    但卢茜对艾利克斯却是最放心的。

    因为艾利克斯算是魔王最早的班底,甚至比她追随魔王的时间还要长。

    魔王将当时已经死去的他复活,给了他复仇的机会。

    而艾利克斯虽然死了,还成了亡灵生物,但有一些思想,从定型的一刻开始就不会改变的。

    比如,忠诚。

    活着的时候,艾利克斯能为皇帝效死,哪怕皇帝陷害他,他也依然抱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天真理想。

    这是将真正的骑士精神贯彻始终的结果。

    自从他复活后,虽然整个人的行为模式改变了一些,对人类也是毫不手软,但对魔王的忠诚,却是极高的。

    就算是卢茜背叛了魔王,艾利克斯都不可能会背叛!

    “珍妮丝,还有你,人类,跟我进来吧,魔王大人在等着你们。”卢茜将自己对李木外貌的那一丝诧异隐藏地很好,不过还是被李木看到的。

    李木心中了然,跟着卢茜走入了宫殿中。

    宫殿里的陈设,果然和他之前想的一样。

    整洁的大理石瓷砖、人造喷泉、屋顶悬挂着水晶灯,墙上居然还挂着一块电视屏幕一样的东西!

    不过看样子应该不是液晶粒子或是二极管显像的,估计是用了某种魔法制造出来的。

    总之,宫殿里的摆设,是那种尽量贴近现代化的陈设。

    这个世界的人进来看到,只会觉得这是魔王的怪癖之类的。

    但李木来到这里,也由衷地有几分舒适感,这种在异世界看到自己世界的东西的感觉,还真是挺好。

    然后,李木就见到了魔王——杨光宇。

    ......

    我叫杨光宇,是一个大器晚成的穿越者。

    原本我是地球上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理工生,正在大四实习期,即将面临失业那种。

    四千五百多年前,我穿越到了这个世界,成了一只......史来姆!

    天!

    当知道自己居然成了一只史来姆的时候,第一反应我就是我他么的......

    更坑爹的是,人家穿越都是自带金手指,王八之气一震,小弟美女纳头就拜。

    可我呢?

    变成史来姆后,不是吃草就是吃草。

    哦,不对,有时候也会吃吃土改善一下胃口。

    就TM离谱!

    史来姆,简直就是这个世界最低端的生物。

    等级低也就算了,天赋也差,攻击疲弱,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下。

    别说是人了,就是路过的老鼠都敢上来给你一个大比兜子。

    那真是一段惨痛的过往。

    害怕被打死,所以我也不敢出去,就这样一直吃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吃了多久来着?

    大概有十年,还是二十年吧?

    麻木了,记不清了。

    总之,花费了无数个寒暑,终于靠吃草努力攒经验把自己的等级升到了1级。

    异界生活,也是从这里开始稍稍有所反转的。

    升到一级后,就可以拍着果冻身子自豪地说自己是魔物,不再是以前的小垃圾了。

    而且,我还觉醒了一个天赋能力,叫做【吞噬】。

    【吞噬】,可以让我在吃掉其他生物的时候,一定几率获得对方的天赋并掠夺一部分属性。

    这天赋的潜力很高,上限几乎是无穷的。

    不过放在一只只有一级的史来姆身上,似乎又有点搞笑。

    一级的史来姆,就算是没有职业的普通人,只要鼓起勇气,也能一拳打扁。

    好在他生活的地方距离人类城镇挺远的,而且那个城镇中的普通人挺多的,当时也没有冒险者这个说法,一般情况是没有职业者来找史来姆的麻烦的——等级低了被群殴不划算,等级高了杀了又没经验。

    “LV1史来姆”杨光宇遇到的第一个劲敌,是一只硕鼠。

    这是一种专门在草原上刨坑、偷菜,还会拿史来姆当果冻嚼着吃的大老鼠。

    小萌新自然是打不过它的啦!

    不过杨光宇可是理工生,而且还是出生在那个有基建狂魔之称的国度的人。

    他早就在自己的“巢穴”附近设置了各种陷阱。

    待到硕鼠如约掉入一个坑洞中时,杨光宇就站在坑洞唯一的口子上,对着坑里吐口水。

    哦不。

    是喷吐酸液。

    这是史来姆的天赋技能。

    当然,一级的酸液属实没什么看头,伤害能力聊胜于无。

    而且因为蓝量太少的缘故,他喷一发,要缓很久。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

    花费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后,他总算是磨死了这只硕鼠。

    过程很艰辛,但收获也是很好的。

    史来姆一族因为种族潜力差的缘故,升级所需要的经验并不多。

    杀死硕鼠直接让杨光宇连升两级。

    他忍着恶心用【吞噬】天赋吃掉了硕鼠的尸体后,还为他提供了不少属性加成,然后还获得了硕鼠的技能。

    获得第一桶金后,杨光宇就彻底放开了。

    他在草原上大挖特挖,到处都是他刨出来的陷阱。

    而他就凭着这种彷佛,等级滚雪球似的飞涨,成为了史来姆一族史无前例的十级强者!

    在当时,十级的史来姆可是蝎子粑粑独一份的!

    于是,杨光宇自号史来姆王,统治了整个史来姆一族,还将那片草原命名为“史来姆平原”。

    凭借着自己那滚雪球的天赋能力,加上史来姆们的帮助,杨光宇一路崛起。

    先是打破了史来姆的种族上限,接着又一路提升。

    三阶、四阶、五阶......

    在三阶的时候,天赋【吞噬】还赋予了他一个【拟态】的能力。

    在吞噬了其他种族后,他可以记录对方的各项信息,然后变成它的模样,就连技能都能伪装过来。

    除了他自己,没人能识破他的伪装。

    不过当时的杨光宇,还是以人类自居的。

    虽然他拥有魔物的种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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