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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直到脑海中全是星星,再看不到那熟悉的身影。
她,应该不需要我去保护她了吧?因为有人不会再让她受伤了啊。
那时,她和杨中军的关系在我们那里人人尽知了,孟雪晓医大毕业参军去新疆,在大家口中成为一种美谈。
而我是什么呢?我是她的弟弟,在她眼中我就是一个小孩,而她是大人,小孩怎么可以喜欢一个大人呢?
我在笑,我在微笑……抬起头,昂首挺胸,不会让人看到双眼中的忧伤,越感到忧伤的时候,就跑得越快,跑得越久,跑得越让自己大汗淋漓,气喘不已。
杨肖雪走要走的时候她过来看我了。
记得那天她穿着一身肥大的绿军装,站校门口时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当我看到她时,心里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那种紧张是从来没有的,后来,才知道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那种紧张总会伴之而生的,而紧张之余,甚至有点卑微,你好想努力将自己最好的都给她,却发现自己根本给她不了什么时,一种淡淡的卑微开始在胸膛集结,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
我们称之为什么呢?称之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小子,我要走了。”
“去当兵了啊?”我觉得自已说了一句多余的话。
“是啊,以后得自已好好照顾自已,学习成绩还怎么样了?”
孟雪晓笑着问道,秋日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显得她的皮肤格外的白皙,她的眉毛没有经过修饰,却是那么的修长与整齐。身上有种女孩子特有的那种香味儿扑向我的鼻孔,我不由地呆了。
“怎么不说话呢?”
“哦,还好吧,我也打算去上卫校,以后也想当兵。”其实说这句之前,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当什么兵,只是那句话不知不觉地说了出来。
“怎么这样想啊?可以啊,只是得要更加用功,明白么?我走了以后,你以后给我写信吧。记得要好好交待你的学习情况哟。现在你还小,不要在学校里谈朋友哟,不然我知道了告诉你妈去。”
听到“谈朋友”这个名词时,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好像心事被人看透的感觉,我马上把头转过一边,不想让孟雪晓发现我的小秘密。
孟雪晓走了,我在原地怔了一半天。她的那张脸刻在我的脑海里,以后无论怎么都再也擦不去。
那一年我十六岁。
回去的时候有同学问道:
“袁睿,那是你女朋友吧?”
“呵呵。”
我居然没有反驳,听了那话有种喜滋滋的感觉,但还好这里没有几个认识她。
十六岁的那年,我有了心事,心里有了一个秘密,只是这个秘密到最后也没有说出口。
十七岁那年夏天我终于拿到了医大的录取通知书,而且是和她同一个医学院的。我在第一时间写信告诉了孟雪晓。半个月后我收到她的回信,在信里夹着一颗弹壳,铜制的弹壳上面隐隐还能闻到一股硝烟的味道,那上面打了一个孔再拴着一条红线,刚好能戴在脖子上。然后在信中除了向了道贺外还叮咛我去她家把她之前的教科书拿去可以先看一下,以便对一些医学常识有个好的了解。
从那年夏天起,我一生中最珍贵的东西就是那颗弹壳。
虽说在大学中的确是比前自由多了,好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在那样的环境中青春朦胧期的禁欲加上费洛德的分泌旺盛,在大学中谈恋爱的情况是及为普及的,虽然校方对此事一直是抱着禁止的态度,但是这事放在哪所大学里都禁止不了。而在那时每个周未我大多都是在图书馆里度过的。这期间我们的每次的通信差不多每周都有一封的样子,我们交流一些医学上的知识。在孟雪晓的指教下,我的实验课常常能考个满分。
有时我会在信中说一些班上的一些笑料,比如说一些女生们在参观尸体标准吓得住后退,有的人在解剖青蛙时不小时触动了一根神经,结果扒了皮的青蛙一下子坐了起来,然后那人便吓得连解剖刀都掉地上,再如有次我的同桌看到一副人体骨架时,在那里摆来摆去的,结果一不心固定骨架的钉子从脱落了,那副和他差不多高的骨架一下子顺势爬在他的身上,让他几晚都会恶梦。
其实,我给她写信,并不止想说这些,十八岁的我已经知道什么叫恋爱,虽然不能确定要怎么进行它,但是知道一旦选择,就不会在中途结束。我不喜欢冬天,因为太过萧条,不过,不得不去习惯它。
在大学里的第一个冬天就这样简简单单地度过,学习,阅读与跑步成了我三件最重要的事。空气中的冰冷让人不想说话,也不想说我喜欢你,因此那样好俗气,有的事真的不必说出口,这样给你的是与众不同。
知道你很优秀,但是我也在努力,再累,再苦,也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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