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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而现在,她看到我的面目,越来越觉得我以后会很像那个照片中的人,只可能脸会小一点。
当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真的有些吃惊,因为世界上找不到两对几乎雷同的眉毛。她也知道自己的母亲会认出我来,所以刻意保护过我。
和她聊了很久,因为一时也无法离开。长砻江水太急,过不了对岸去,师傅的拐杖还在对面的山洞里。而我无法背着慕容冰雨爬上陡峭的新天刀峰,那样太有风险了。
看那情况,只能等江水退去之后再说。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都待在洞里,饮食也只有红山果可以吃,吃得最后牙都有些酸软。个人卫生问题不难解决,我在采山果地方的更前面砍到了一些长藤,做成了软梯,可以下到崖下的。
白天,我们聊天,总是有很多话题。或者,她看我训练,看得入迷,神情里透着一种享受。她甚至说,她在见证一代枭雄的成长,希望看到我成功那一天。
有她在,似乎训练成绩提高得很快,全身的力量更汹涌到变态。师傅说对了,女人是男人成功的巨大动力。
我真希望她能找到合适的心脏供体,能够活下去,哪怕目前这种手术的成功机率也很小,但有希望总是美好的。
夜里时分,无法述说,欢腾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也激动,她也主动,就那样,我拒绝不了一年的期限。虽然不能带她在身边,但我答应做她一年的爱人。她甚至希望我们就在那里,永远也不出去。
但到了第四天,江水开始消退,我能在崖底的乱石丛里捕到搁浅的大鱼,做一炖烤鱼吃。
第七天的中午,江水彻底回到原来的水位,森林的夏日再次热烈。我们在崖壁上留下了字迹——雨缘洞,然后我背着慕容冰雨,游过了长砻江。
她一直没有病,也许是因为沉浸在幸福之中,所以身体素质还算不错。可能那枚龙禁果也起到了作用吧?所以,过江湿了身,也不打紧。
但是,背她顺藤爬上对面山坳,我还是钻木取火,让她烤干了身上,再找回师傅的拐杖,背她继续上路。她赤着嫩脚,不如我老茧脚,也只能我背她行走,她说希望就这么一直在我背上,一直走,直到生命的尽头,听来就让人心里生疼。
多日的相处,我不疼爱她,是不可能的。
没多久,我在她的眼前捕杀了一头野猪,硬生生追上这野物,杀死。她为我鼓掌,带着自豪的笑容。她是我的女人,我是她眼中的唯一。
十天后,八月中旬,宽阔的长砻江汇江口就在眼前。远方,繁华的城市影子倒映在江中。我们穿着兽皮衣物,脚穿兽皮靴,这些都是慕容冰雨用牛筋藤制作的,她的手艺比我这个做过服装厂员工的人差了些,但一针一线,是她的心意。
遥望远方的城市,慕容冰雨紧紧地抱着我,眼睛湿润了。她不舍,我又如何放得下?多日翻山越岭,朝夕相处,缠绵悱恻,如何不生情?
她依旧主动,就在高峰林子里吻了我。我们站在那里,尽情地诀别,直到落日在远江水面之上,倒映半江残红。
我爆之后,留她在山上,自己下了山,到江边渔村偷到了男人女人的衣物鞋子,顺利返回。我记下了主人家的地址,一定会奉还所窃。
朴素的着装穿在我们身上,我觉得慕容冰雨依旧美丽傲然。十日的风餐露宿,不减她的韵味,反而在滋润之下,嫩如初生,线条起伏得让人眩晕,眉目含情。她有时候自己都在溪水边照照,说从未那么美过。
她看着我,说小雨是大男人了,更坚毅、坚韧,充满了雄性的魅力,一入尘世,一定也要顶天立地,早点归来,她在离尘山庄等我。
吃过最后的肉干,喝了些山泉,我最后一次背她,下了山,穿过低矮的丘陵,进入江边的郊镇。
她早已用黄石花抹了脸,又是宽大衣物,像个平凡的村女。我们走在街上,没人注意她。倒是注意我的人多一些,因为我一头乱,光着脚,衣物普通,拄着拐杖,像个搬砖的瘸子,慕容冰雨也说像极了,因为我一手的老茧,指节粗大。
不多时,到达江边的休闲公园。我将慕容冰雨安排在公园靠近水边,人迹少处,拐杖留给她,关键时候可以保命。而我,一瘸一拐地,弓着背,又像个可怜的流浪汉,离开了公园。混世的形像,逃亡的最好隐身装扮,就是我这一套,没办法,我师傅就是个瘸子。
我得去找钱,并且联系慕容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