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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我又不是不还,你也不用天天挂在嘴边上。”
“好啊,王哲,你个白眼狼,忘恩负义啊你。我妈给你把女儿拉扯到这么大,天天做牛做马,做饭给你吃,你就这么不耐烦的对她。”
于是,一场大吵之后,王哲回到了现在。
于欣就是谢红妈妈李老师介绍的谢红爸爸同学的女儿,毕业后也在滨海工作。后来老乡聚会坐在了一起,那时候于欣长的也漂亮,大眼睛,皮肤白,就是矮点,小巧玲珑的,走起路来婀娜多姿。都是在滨海的老乡,见过几次面熟悉后也便对上眼了,就开始接触了起来。
经过了近两年的交往,双方也没再遇到更好的,最后年龄也差不多都大了,各取所需,就结婚了。98年结婚时,滨海市房价虽然特别便宜,但也不是两个毕业没几年的年轻人能承担的起的,王哲家里一时也凑不起来。
租了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结的婚,年轻人心里没有愁事,工资也够花的,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两人感情非常好。那时候,王哲也是意气风发,辞职后混的风生水起,也赚了点钱;于欣也是温柔如水,一切都听他的,夫唱夫随。
两人齐心协力,买了房子,孩子也出生了,日子也过得好了,要不是后来经过的事,他们一定会幸福一辈子。
王哲的小舅子于荣毕业后去了沪海,后来找了个沪海媳妇,岳父岳母也退休了,就去照看孙子。于欣的妈妈在家里特别强势,在她们家是一家之主,所有人都得听她的,只有她说的才是对的,结果和儿媳妇处不好关系,只好回来了。因为年龄也大了,再回老家儿女不在身边也不放心,就留在了滨海市和他们一起住。
那时房价就开始很高了,王哲也没能力再去买套房,加上自家的房子也够大,住在一起也不挤。自从和岳父母住在一起后,王哲的一切行为起居、生活习惯都得按照于欣妈妈的标准来,有时饭后娘俩就坐一起说话,今天赵伯伯家的儿子升科长了,明天钱叔家的小儿子在哪发大财了。你说就这么个情况,王哲就是脾气再好,也有忍不下去的一天呀。
王哲做不了媳妇的主,就做自己的主,除了睡觉外就不回家。渐渐地,两口子因为这个,关系越来越不好了。于欣的脾气也越来越大,动辄就和王哲吵架。后来公司也由于转型慢,入不敷出,赚钱就更少了,时不时要靠于欣的赞助。男人赚钱少,在家里的地位可想而知了。
王哲混的一天不如一天,每天都在为生计奔波,人到中年,连心里仅存的一丝柔情,一分浪漫,也渐渐地随风而去了。
回想起往事,王哲心里就涌上酸楚的感觉来。他们曾经相处的很好,也有着一段十分美好的回忆。每次相约出去,于欣总会不自觉地就挽着王哲的胳膊,一路欢快地走着,王哲的胳膊就是她最有力的港湾,他是她的全部依靠。
没有了他,将来谁再为她做饭,谁在为她收拾家呢?这女人总是丢三落四,一天当中几乎有一半的时间用来在家里寻找她乱丢乱放的东西,钥匙、钱包、手机......
没有钱,再亲密的伴侣,也会因为日后的贫穷和锅碗瓢盆一类琐碎的生活吵架,最终失去幸福!他感觉自己欠了于欣好多好多,他这一世就得还于欣这个债。因为他们曾经爱过,他就不会选择背叛。他决心再去追于欣,把这个当做他重新开始新生活的起点。他也相信,于欣会最终答应他,再给他当媳妇的。
今生的命运,再不会如前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