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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低的。不过动起手来,谁胜谁负可没有个定数。
隔了一桌便有人议论这个李琰,笑得十分猖狂,陆灵儿告诉林朗说那个人叫作元钦。圈内人人皆晓元钦与李琰是宿敌,每次碰面两人都会吵得脸红脖子粗,闹得不可开交。元钦是赶尸人,湘西一带有名的赶尸匠,手法了得,就没有他带不回来的尸体。
“李琰,你上次新养的小鬼怎么又跑过来我这里,是不是又想偷我的尸体?”
隔一桌还要吵,林朗觉得这两个老顽童简直是活宝,甚至有点想笑。
“哪里有!”李琰一甩袖子,愤愤地道:“分明就是你嫉恨我的能力,看我的小童子伶俐可爱,想要用招魂术偷了去,好自己养着。”
说起童子,他的这个气呀。辛辛苦苦养了这么一只绝佳的童子,转眼间就给人家招去了。他只是忘了戒备,才不是因为技不如人呢,他李琰可是个养鬼的呀,怎么可能比不过人家元钦这个赶尸匠。
元钦摇头:“我没有故意去招你的小童子,我只不过是想招点孤魂野鬼,带动我的尸体走路,谁知好巧不巧,你的小童子就过来了。你说,是不是缘分。”
“你!你这是强词夺理!”李琰阴沉的脸越发沉郁,仿佛可以滴下墨来。他还想说什么,此时却望见一个人影飘动。
人群一阵轰动。不过大家都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了,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即便心里仍然激动不已。
白发皓首,明眸皓齿,这两个词居然可以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并且毫无违和感,林朗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
年轻的面庞,俊朗的五官,眉峰英气逼人,眸中仿佛含着日月星辰,鼻梁高挺,薄薄的嘴唇显丹红色,偏白的肤色与一头长而柔顺银发搭配得恰到好处。
俗话说,看人先看骨。骨相好看,自然生得也好。而看学医的和学美术的一样,都会看骨。这个人,真真正正地可以称得上是“美人”。美人不限男女,大美之人即是。何谓大美,不流俗,有清越之情,便是至美。
林朗这下是真真正正被吸引住了,包括在场的所有人。
直到那美人轻轻一笑,众人才仿佛被解开了**咒一般回过神来。
陆灵儿还痴痴地看着他,林朗有些吃醋了,一下子对着陆灵儿的唇就吻了上去,陆灵儿一下子瞪大了双眸,脸颊瞬间就红透了。
他他他,他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亲我。陆灵儿羞极了,想推开林朗,谁料林朗居然还抱住了她,深吻她,宣告他的所有权。
林朗放开手之后,陆灵儿就埋在他肩膀,一直捶他的胸膛。“小坏蛋。”她都不敢抬头了。他就喜欢她这样娇羞的样子,很是迷人。林朗四顾一周,发现并没有人在意到这边角落,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