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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的一部分。雷必达忠实地为恺撒工作,在恺撒于东方打败庞培之后,他设法让雷必达于前46年当选为执政官。前44年2月,恺撒被元老院宣布为终身独裁官。雷必达被恺撒任命为骑兵长官,这是一个相当于恺撒代理人的重要职务。
屋大维又被称之为奥古斯都,生于罗马,原名盖乌斯?屋大维乌斯?图里努斯(gaiusoctaviusthurinus)。其父亲盖乌斯?屋大维乌斯(gaiusoctavius)来自一个尊贵但是并不出名的骑士阶级家庭,他在公元前58年逝世前是马其顿的总督。更重要的是,其母亲阿提娅是罗马最伟大的将领与实际统治者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的侄女,凯撒领养了屋大维,并经由遗嘱指定其为第一继承人。
安东尼指控屋大维是靠充当娈童讨得凯撒欢心收养他的。罗马历史学家苏埃多尼乌斯(suetonius)分析安东尼的指控是想泼屋大维脏水。身为凯撒的养子,依照罗马的习惯,屋大维乌斯因此接受了新的名字:盖乌斯?尤利乌斯?凯撒?屋大维亚努斯(此后被称为“屋大维“)。
公元前44年3月恺撒被刺杀时,屋大维正在阿波罗尼亚军中。他年方十八,那些对手们常常下意识地轻视这个年青人。然而,他反覆强调自己是恺撒的儿子以唤起人们对他的好感(以至自称盖?朱利乌斯而故意省掉屋大维)。
他行军到意大利,并招募恺撒旧部扩充军队。到罗马后,他发现首都掌握在谋杀恺撒的共和派,马尔库斯?尤尼乌斯?布鲁图与卡西乌斯手中。在一阵紧张的僵持之后,他与马克?安东尼,以及马尔库斯?埃米利乌斯?雷必达,凯撒的重要同僚,组成同盟。这三人组成被称为第二次三头执政的军事独裁。然后他们开始清理元老院。300元老与3000骑士被籍没产业并殒命。这不仅是场“净化”,很大一部分籍没的财产被用来维持扩充他们的军队。
而安东尼的身份也不是一般人能比,在某个意义上甚至是比起屋大维与凯撒的关系更近,因为安东尼是凯撒的女婿,外加作为埃及女王的第二个情夫……
前54年,马克?安东尼加入了凯撒在高卢的参谋部。在高卢战役中他再次体现了他超众的军事才能,但他本人的性格则到处制造麻烦。据说凯撒本人就多次因为他的举止而发怒。
虽然如此马克?安东尼成为凯撒的一个强烈的支持者。前50年他作为市民的护民官为凯撒效力。当时凯撒为期十年的行政总督职务到期,凯撒想参加竞选执政官的职务,但罗马元老院中庞培领导的保守派要求他首先放弃他的行政总督和军队指挥官的职务。但凯撒无法满足这个要求,因为假如他放弃他的职务的话他就成了一个平民,在他获得执政官的职务前他可能作为平民受到迫害,而且没有兵权他完全无法防御庞培的军队的攻击。马克?安东尼建议凯撒和庞培同时放弃他们的军权。但这个建议被反对,马克?安东尼本人成为攻击的对象,他被元老院驱逐,逃离罗马参加凯撒的军队。
凯撒此时已经将他的军队开驻到他的行政总督领地的最南端:卢比孔河畔。此时他知道已经无法与庞培达成一个和平解决的方案了,因此他率军渡过卢比孔河进军罗马,开始了最后一场古罗马共和国内战。在这场内战中马克?安东尼是凯撒的副指挥官,在所有与庞培的作战中,他指挥凯撒的左翼军,显示了凯撒对他的信任。
凯撒成为罗马独裁者后马克?安东尼成为他的骑兵统帅,他的右手。凯撒于前47年赴非洲与庞培的残余势力作战时将意大利半岛交付马克?安东尼管理,但马克?安东尼作为管理员的技巧比起他的将帅技巧来就逊色多了。当到处不满之声兴起时他决定使用武力。上百市民被杀,罗马城陷入无政府状态。凯撒对此非常不满,他解除了马克?安东尼所有的权力。两人在此后两年中没有再见面。前44年马克?安东尼被任命为凯撒第五任执政官的助手后两人才和解。
不论两人之间有什么争执,马克?安东尼始终是凯撒的支持者。在前44年2月的牧神节上马克?安东尼公开向凯撒敬献一顶王冠。凯撒拒绝接受这个礼物来表示他不想成为帝王。
前44年3月15日凯撒被该尤斯?卡西乌斯和马可斯?布鲁图斯为首的一群元老们谋杀。
马克?安东尼怕谋杀者会血洗凯撒的支持者,化妆为一个奴隶逃出罗马。但当凯撒的刺杀者没有对凯撒的支持者采取任何举动后马克?安东尼很快又回到了罗马。他与刺杀者谈判。一开始他作为当年的执政官似乎打算追求和平和减轻各方之间的紧张。在西塞罗的建议下元老院决定****刺杀者。在凯撒的葬礼上,马克?安东尼作为凯撒多年的副官、助手和亲戚是理所当然的说悼文的人。在他的悼文中他指责谋杀的罪行,发誓与谋杀者誓不两立。他显示了他的辩论的天才,扯下覆盖着恺撒尸体的宽外袍来显示凯撒身上的伤痕。当晚罗马市民袭击刺杀者的住居迫使他们逃亡。
(古罗马的领养制度:在古代罗马,领养男孩是很常见的事,尤其在上层社会元老院阶层中。罗马人认为一个家庭至少要有一个男孩,但男孩又不能太多。因为家族需要一个男性继承人,但养育孩子的花费又太高。领养就成了解决方法。它还能密切家族间的关系,培养巩固他们的联盟。在帝国时期,这个制度也成为保证帝位顺利交班的手段:皇帝把他选定的继承人收养为子。
罗马是由有权势的家族统治。每个元老的责任是生育孩子来继承他们的产业、家族姓氏和政治传统。大家庭是奢侈的事情。女儿们要丰厚的嫁妆,儿子进入仕途(cursus-honroum)也要花钱。一个家庭的政治地位越高,钱也花得越多。所以,罗马家庭限制他们孩子的数目,避免超过三个。
首席元老appius-claudius-pulcher(生活在公元前1世纪)有六个孩子,在当时被认为是政治自杀。有时,孩子过少也不是好的选择。婴儿会早夭,男性诞生太少都是致命的。对那些受诅咒而多子或因天谴而无后的家庭,领养是救命之方。即使像lucius-aemilius-paullus-macedonicus这样富裕的人也毫不犹豫把他最大的两个孩子过继给别人:一个给了西庇阿家族(这孩子就是小西庇阿,第三次布匿战争的胜利者),另一个给了费边。
据罗马法,转让孩子由他人领养是家父(pater-familias)一种法定权利。被领养的孩子通常是最长的,健康和能力都合格。领养是无子家庭一项昂贵的投入,质量必须有保证。大部分有领养协议的家庭地位相近,常常是政治联盟或者有血亲上的联系。一个被贵族收养的平民会成为贵族,反之亦然;然而,至少在共和国时期,这需要元老院同意(如publiusclodiuspulcher的著名案例)。领养需要花笔钱,男孩使用他养父的名字,再加上一个指明他本来家族的cognomen。领养不是件隐秘的事,也不被认为可耻,被领养的孩子也不必和他原来的家族断绝关系。就像一个婚约,领养是加强家族间联系和政治联盟的方法。被领养的孩子通常同时享有原家族和现家族的好处。几乎所有的罗马豪门望族都领养孩子和把孩子过继给其他家族。
共和国时期最著名的被领养者是屋大维。他本名gaius-octavius,被尤利乌斯?恺撒领养,得名gaius-julius-caesar-octavianus。罗马人还可以收养比他年长的人,如clodius,他姐姐clodia也是一个著名的被领养的女性。
临死的人把孩子留给他人监护也是种常见的不正式的领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于是也有了家父的权利。如独裁者苏拉把孩子托孤lucullus;奥古斯都亦抚养马克?安东尼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