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点,每一点都触犯到了官员的底线。
    一个势力要想蓬勃发展,这种害虫,都必须少。
    要么主动识去的上交部分财产。
    要么被雅顿赶出去。
    任凭他们怎么呼喊,面对怪物们的想闯他们屋子,轰出去他们的行为,都没办法改变。
    此时此刻他们的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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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
    雅顿在摩多历年一月。
    正式颁布了。
    《银龙法津草书》,以及《新税法》。
    要想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秩序,尤其是雅顿所需要的和希望的秩序。
    立法来明确制定规矩是最为简单和快捷的办法。
    雅顿以绝对的实力在整个白灵树岛,还有包括之前自己早就统治,当做底盘的后花园的苏宁岛。
    开始正式实行自己初步创立的《银龙法律草书》。
    这一行为立刻在整个白灵树岛上引起轩然大波。
    其实这套法律和其他王国出台的法律相差之间没有多少太大的区别。
    八成部分都是一模一样。
    雅顿不是标新立异的人。
    只要顺应于时代发展,而且处在时代发展的前列就足够了。
    唯一区别的就是有这几条而且特别令人在意的。
    一,法律的修改权有且只掌控在伟大的银龙领主手上。
    二,法律的一切解释权掌控在银龙领主手上。
    这是树立在所有法律之前最重要的两条。
    其他的法律条文还更加注重于平民的利益,而不是上层贵族。
    和之前贵族们只要付出一笔现金。
    即使是杀了人也就要出一笔赎买金就可以免罪,称之为赎罪金不同。
    哪怕是贵族,杀人,也要有正当的理由。
    否则不仅要罚一笔钱,还要遭受牢狱之灾。
    这一点毫无疑问令所有的贵族无法忍受。
    不过这样也就罢了,更令他们头疼的。
    是在银龙法案之后看似不起眼的《新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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