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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这个大家伙,他知道为什么来人没有把这个东西拿走了,因为实在是很重。
一米见方的一个大家伙,钢铁的材料,这重量根本就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够抬得起来的。克劳德看着地上的拖痕,显然之前也有人想把这个东西挪走,可惜力气不够只好放弃了。
努力的抬了一下,克劳德也放弃了。尽管他的力量现在到了9点,已经接近人体的力量极限,但显然也是对这个几百斤的大家伙没办法。
克劳德看着这个巨大的发电机,这家伙长得很像那种拖拉机的发动机,或者说就是那种柴油发动机改装的。巨大的轮轴露在外面,表面有的地方已经生锈,有的线圈还裸露在外面,估计也是废弃已久。
现在放在眼前的就是两个选择,是自己想方设法的把这个可能已经坏了的大家伙弄回去,还是就这么放弃了。显然之前来的人选择了放弃,克劳德选择了坚持。
一个人不行,就想办法找其他的劳动力来。这么重的家伙放在这里,首先要想想人家是怎么搬过来的对吧,既然他们有办法,自己也就有办法把这个东西移出去。
在末世想要活得好,就要学会动脑子,一个不会动脑子的丧尸不是一个好哥哥。
首先,要想办法找到一个带轮子的小车,这个有个现成的东西,隔壁老王家有个四轮的小推车,如果那个东西还在的话,应该能够承受这么大的重量。
然后是要找一个能够把这个大家伙抬起来的东西,克劳德觉得有两个办法。一个是找那些丧尸帮忙,嗯,算了,不太可能。第二个是,用滑轮组。
很简单的设计就能把省力的动滑轮给弄出来,问题是上哪里去找合适的滑轮。
嗯,用自行车的轮轴可以代替,克劳德大体的在脑海中想了一遍需要准备的东西,之后就兴冲冲的跑向了隔壁老王的家里。
“叮咚。”按了下门铃,克劳德估计里面没人,当然这算是一种习惯吧,按完门铃,克劳德自嘲的笑了笑,打碎了一楼的玻璃爬了进去。
嘿嘿,早就想过来看看了,老王家的小女儿和克劳德差不多大,长得也很漂亮,要不是两家太熟悉了,克劳德早就想要下手了。
“喂,王叔叔,我来串门来了!”克劳德在屋子里喊了两声,然后故意弄出一些动静,果然没多久,一个穿着polo衫的丧尸蹒跚的走了出来。
“哈,王叔叔早上好啊。”克劳德伸手打了个招呼,后者看到也是一只丧尸便失去了兴趣般晃悠走了。
克劳德凑了过去,伸出手来抓向了丧尸老王的脑袋,从上面抓下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我就说嘛,小的时候就奇怪你怎么一直都没换过发型,哈哈,原来是假发啊。”克劳德找到了一个乐趣,拿着假发在老王的面前晃动,后者依然呆愣,很快克劳德就一幅得意洋洋的样子走开了。
他小的时候很喜欢看人家狼狈的模样,所以经常欺负人,当然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早就想这么做了。
从小事上寻找乐趣,这是克劳德在末世中学会的第一课,要不然他会被这混乱的世界弄疯掉。
(第一更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