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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溆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
这里面还有一个传说,从前有位有蛊的母亲,蛊看上了她的儿子,做母亲的当然不愿意她的儿子。但是,蛊把她啮得很凶,没有办法,她才答应放蛊害儿子。当这位母亲同她的蛊说这些话的时候,正巧被儿媳妇在外面听见了。儿媳妇赶紧跑到村边,等待她丈夫割草回来时,把这事告诉了他,并说妈妈炒的那一碗留给他的鸡蛋,回去后千万不要吃。
说完后,儿媳妇就先回家去,烧了一大锅开水。等一会儿子回到家来,**妈拿那碗鸡蛋叫他吃。儿媳妇说,鸡蛋冷了,等热一热再吃。说着把锅盖揭开,将那碗炒鸡蛋倒进滚沸的开水锅里去,盖上锅盖并紧紧地压住,只听锅里有什么东西在挣扎和摆动。过一会没动静了,揭开锅盖来看,只见烫死的是一条大蛇。
这些放蛊方式和蛊的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有见过,所以有的人认为是子虚乌有的。
人们认为“蛊”只有妇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传给下一代女姓,而不传给男姓。比如某男青年“游方”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有蛊”姑娘而未征得父母的同意就娶来,那么他们的下一代,凡属女姓,均要从她母亲那里将蛊承传下来,并代代相传。在汉文典籍中,放蛊者并不仅限于女姓,为什么苗族认为只有妇女才有蛊呢?
这与汉、苗两族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关。在汉族的巫术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没有姓别的对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在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上的姓别对立遗存要强烈得多,这种对立表现在巫术信仰中,就是占据正统地位的男姓巫师成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会曾经居统治地位的女巫则成了秩序的破坏者,被诬为黑巫术的传承者。一切男姓巫师无法解释或禳解的天灾[***],统统被扣在了女巫的头上。于是,妇女有蛊的荒谬结论就这样被推理了出来。
“蛊毒?朴叔,你的意思是咱们东北还有人懂得蛊术?”我惊讶地问道。
朴叔摇头,说:“不,咱们东北肯定没有人懂得蛊术,首先,蛊虫在咱们东北的环境根本没法生存,根本就养不了。”
“那朴叔你怎么说那个病人是中了蛊毒呢?”刚子也是不解地问道。
“首先,这个人的病症很符合书中蛊的表现;其次,他拉的粪便中有绿油油的虫子,我也看过,很像一种已经绝迹的绿蚓蛊!”朴叔解释道。
朴叔知道我们心中的疑惑,便继续解释:“这种绿蚓蛊可以长久保存,根本不用巫师来放蛊,而且病人的表现与中此蛊的病症完全吻合。”
这时我们才明白怎么回事,但同时又有一个疑问出现在我们的脑海,这人是怎么中蛊的呢?
“我详细的问过病人的经历,他的确有接触蛊毒的可能,他那天出去捕鱼,当把渔网拉上来的时候,发现网里竟然有一个绿色的罐子,看上去年代很久远,上面已经生了许多苔藓。他以为是打到古代的宝贝了,费了很大劲才把那个罐子打开,结果竟然从罐子里爬出许多令人作呕的绿色蛆虫!…”朴叔回忆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