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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蛋瘦肉粥, 台湾风味,加一点肉松, 盛在黑瓷碗中,看上去清淡爽口。腌制的酱瓜, 细细的切成薄片,在透明的小碟里绕成圈。
说着不吃晚饭的人,坐在桌前,嘴角微微上扬,拿起搪瓷小勺挖着粥,咸香的味道在口中随着味蕾扩散开。
害羞了吗?这个女人,迫不及待的叫来外卖想将自己喂饱, 难道以为这样就会放过她?陈墨瞅了眼卧室, 门紧紧闭着,安乐在里面换衣服,他在脑海里想象着那个画面,突然觉得热血澎湃。
食物补充了体力, 虽然一场格斗后陈墨浑身酸痛, 但是他不介意再劳累一晚,年轻,就这点好。
偏偏等他吃完最后一口粥,站起来准备吃他真正想吃的某人时,门口发出“滴”地一声开锁声。永远喜欢在不该出现的地方,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的孟行,转着车钥匙笑嘻嘻地走进来。
“老大!”他泰然自若的走近, 顺手拿起桌上的筷子,夹了一片酱瓜送进嘴巴咀嚼,眉毛很快皱起来:“呸,真咸!”
门锁该换个密码了,陈墨想,立刻,马上,必须。他思忖着将现有的密码锁改成指纹辨识的,防贼防盗防孟行。
“站着干嘛?坐啊!”孟行咂吧下嘴巴,瞅着陈墨,“还有吃的没?饿死我了,那杜依依真难伺候,我怀疑她故意折腾我!老大,我要诉苦,我要回报,我要……”
从来不把自己当外人的孟行絮絮叨叨,整句话陈墨就听进去两个词‘坐啊’和‘我要’。老天都知道,他是准备做也很想要,立刻、马上、必须——可眼前这个碍事的嘴巴一张一阖,犹如唐僧念咒般,让人那个心烦意乱。
听到外面的动静,安乐推开我似的门出来,打了个招呼:“小五。”
“乐乐!”孟行冲过去就要熊抱,被陈墨揪住了后领子,推坐在凳子上,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孟行递过去个哀怨的眼神:“人家不都是‘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怎么到我这里就沦落成‘老婆如手足,兄弟如衣服’啦!”
“乐乐,你抢我手足,就把你独门的绝学教我几招,我好去偷别人的衣服。”
这几句衣服和手足的关系转换学说,听得人晕头转向,安乐顿时感觉额头上出现三道黑线。孟行绝对是那种越搭理他越找不到北的人,根据这些日子的接触经验,安乐沉默以待,只递了个白眼过去。
明显,‘老婆’这个词取悦了陈墨,他拍拍孟行的肩膀,用动听而温柔的口气,说着疑似威胁的话:“小五,既然你下午遭受了摧残,不想再被摧残一轮,现在就应该聪明的赶快回去自己的窝里休息。”
“我不累啊,哥们晚上喝两杯吧,酒吧还存了我的黑方。”孟行嘿嘿一笑装傻,唇边荡漾着两个小酒窝,很喜庆。
孟行练就了十来年察言观色的本事,他绝对是故意的,每当陈墨那张冷漠的脸冰封瓦解之时,他就觉得很开心,这符合他损人不利己的特色。实际上,他们都是一样的人,只不过带着不同的面具,嬉笑的,或者淡漠的。从亲近的人那里看到最真实的表情,就会觉得,原来生活,还不是那么糟糕。
安乐对孟行的提议倒是极为赞同,巴不得陈墨赶紧离开,以免自己被生吞活剥,附和着道:“今晚天气挺好,适合出去遛遛。”这话说的失误程度几乎快赶上那句经典的‘今夜阳光明媚’了。
陈墨揉揉额角,餐桌上的射灯洒下明亮的光,英俊的脸上不动声色,只抬起手,在指节那里按了几下,发出‘格格’的骨头摩擦声。
孟行看到这阵势,反手将桌上的酱瓜碟子抓起来,滑溜的身子一转,朝门口奔去,闪人之际还不忘扭头丢下句:“春宵一刻值千金,有人恼羞成怒了,哈哈!”
酱瓜,咸而脆,嚼在嘴里‘咯嘣’地响,孟行靠着门背,发了一会儿怔,公寓的隔音做的很好,他也没想听到什么。欢喜过后,接踵而至的却是落寞。那种全世界,只剩他一个人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
孟行垂下头,挪开步子,狭长的走廊,灯一盏盏亮起,又一盏盏熄灭。
安全通道的门‘哐当’的打开,黑暗的楼梯间感应的灯瞬间明亮,什么时候,他也能找到一件可以变成手足的衣服?孟行在心里默默的想,这世界上,幸运的人,总是少数。
安乐将洗净的瓷碗放在厨柜的底层,弯腰,露出一截背,灯光下白皙细腻。陈墨依在厨房门框边,看着她,身体有些燥热。走近她,脚步轻盈,伸手抚摸上她的背,修长的手指,灵活的钻进衣服里,沿着脊柱慢慢攀升。
“别闹!”安乐扭动了身体,往前面靠了靠,腰部自然向前弯曲,臀部却因此微微翘起。无心的诱惑反而更具风情,陈墨的眼睛染上了氤氲的光。
喜欢是很难言说的情绪,感觉却可以身体力行。陈墨揽住安乐的腰,从后边紧紧拥抱,身体严丝密合。灰色的棉质t恤覆在手背上,柔软,而掌心下覆盖的肌肤细滑,徐徐向上,带起一串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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