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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

    一片方圆近百亩的大荷塘,那铺天盖地的莲叶在微风中起伏,比那海上的浪头多了几分清凉、多了几分闲适的惬意。风掠过去的时候,莲叶背面略微带着点白色的叶面翻转过来,在毒辣辣的太阳照耀下,银白色的光辉在那墨绿的浪头上闪烁,有如浪尖上的泡沫,生机无限。一团团人头大小丹红色的荷花被高高的笔直的杆儿顶着,随风摇曳,好似一团团火在那碧浪中燃烧,刺得人眼睛发疼。一尾尾金色鲤鱼簇拥在荷叶下阴凉的水面上,无聊的吐着泡泡。几只拳头大小的青蛙匍匐在荷叶上,有气无力的发出‘呱呱’的叫声,偶尔一只青蛙跳进水里,‘噗咚’一声水响,那些金色鲤鱼仓皇逃散,尾巴甩起了一串串的水泡。

    荷塘边停靠着几只白色的木舟,几个太监有气无力的蜷缩在木舟上,等候着主人的差遣。若非是岸边种植了大片高大的柳树,柳条被风吹拂,在他们头上洒下了一片浓荫,这些太监可能都被晒晕了过去。一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小太监张大了嘴巴,羡慕的看着一行十几名身穿细纱宫裙的宫女轻盈的顺着荷塘上的一座竹桥行向一座水榭,宫女手上的托盘中是大块大块切得整整齐齐的冰块,更有酸梅汤的香气远远的飘了过来。小太监抽了抽鼻子,猛的吞了一口吐沫,身体朝着一片荫凉处缩了缩。

    一个清朗的男声曼声吟唱道:“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一男子身穿白色长袍,手里抚弄着一柄团扇,站在那水榭的窗前曼声吟唱,一对丹凤眼里满是笑意,不是李林甫却又是谁?他一脸的春风得意,虽然面容上没有什么显著的神情变化,但他身上那股盈荡着的喜气,却是任凭谁都能看得出来的。

    娇慵的靠在湘妃竹编成的凉榻上,杨玉环笑盈盈的拍打着李隆基依偎在她怀中的脑袋。李隆基一边咀嚼着嘴里的藕片,一边含糊其词的赞叹道:“哥奴,你的学问长进了呀?朕记得你当年刚刚进宫办事的时候,可是大字都不认识几个的。如今可真正不同了,你懂了学问,就连那些奏折都能处置得这么好,实在是难得,难得。很好,很好啊!”

    李林甫矜的微微鞠躬向李隆基致谢,杨玉环微笑着拈起一片嫩藕塞进李隆基的嘴。李隆基‘呵呵’一笑,张开嘴狠狠的在杨玉环的手指头上舔了舔、咬了咬。杨玉环故作嗔怒的拍了一下李隆基的脑袋,李隆基‘呵呵’大笑起来,直起腰板朝李林甫笑道:“以后那些事情,哥奴你能自己做主意的,就直接吩咐下去罢。比如说这次哥奴你要整顿户部的事情,朕觉得很好嘛,你放手去办就是,何必又大热天巴巴的跑一趟?”

    “可不是么?这么热的天气,还能出什么大事那?”杨玉环手脚麻利的从宫女的手上接过了用冰块镇得冰凉的毛巾,轻轻的给李隆基擦拭了一下额头上脸面上的汗水。她朝李林甫看了一眼,突然笑起来:“皇上,李相他这次进宫,可不单单是为了户部的事情来的罢?嘻嘻,你看李相的那模样,肯定肚子里面藏了什么事情哩。”

    李林甫微微一笑,颔首道:“陛下,贵妃娘娘果然是聪敏得很。臣这次进宫,是想要给皇上说,我家二弟江鱼他想要成亲了。”

    “哦?江鱼想要娶亲了?是哪家的姑娘?”李隆基的兴致一下就提了起来,不过,他眼珠一转,立刻指着李林甫笑道:“丑化可得说在前面,若是张说的那个女儿,可是万万不能成的事情。张冰云的事情,柴家的人背后都朝朕诉苦了不知道多少次,嘿嘿,朕好容易才把这事情糊弄了过去,若是他江鱼想要娶张冰云,就叫他自己去柴家说清楚罢。”顿了顿,李隆基意犹未尽的补充道:“朕再罗嗦一句,你提醒江鱼,若是柴风这几天在长安城出了什么毛病,比如说断胳膊断腿之类的事情,朕可饶不了他。嘿嘿,朕让他掌管捕风营,还允许他弄了个什么什么净街虎的帮派出来,可不是让他用来争风吃醋的。”

    李林甫很狼狈的朝李隆基看了看,苦笑道:“陛下说得哪里话?我二弟也是堂堂一汉子,怎么说业不会去吃那回头草呀?”说到这里,李林甫很心虚的看了李隆基一眼,看到李隆基、杨玉环乃至后面站着的高力士面色没有丝毫变化,这才笑道:“我家二弟想要娶的女子,皇上也知道她的名头,贵妃娘娘和她更是熟识的,就是曾经的梨园教头,剑舞之技甲绝天下的公孙大家。”

    “哎哟,可不就是她么?难怪如今想要请她给本宫教授点舞技,都难得请动了,原来却是和江侯爷在一起了?”杨玉环眼睛一亮,抓着李隆基的脖子连连摇动道:“陛下,这可是好事呀?公孙大家对本宫可有师徒的情谊,你可要给她作主。”亲昵的摸了几下李隆基的脸蛋,杨玉环笑道:“公孙大家可是极好的人,只是江侯爷的爵位实在是太低了,有点配不上公孙大家的名气。”

    心里嘻嘻一笑,李林甫知道,自己送给杨玉环的那几件珍宝起作用了。果然只见李隆基诧异道:“江鱼已经是侯爷的身份啦,还待怎的?”

    俏丽的脸庞儿一皱,杨玉环一边笑一边在李隆基身上磨蹭着自己的身子,笑道:“皇上,您可不能太小气呀?公孙大家可是臣妾的师父,您啊,干脆就下一道旨意册封江侯爷变成江国公就是啦!这样他们大婚的时候,也显得庄重好看了许多嘛。”

    此时的李隆基,还是比较英明的一代君主,他听了杨玉环的话,不由得脸色有点为难,他苦笑道:“可是,江鱼他的爵位,原本就来得容易了。以他的年龄已经封侯,若非当初那几件事情是被逼无奈做的那悬赏,江鱼怎会做到县候的位置?如今又要封国公。。。”李隆基皱起了眉头,摇头道:“朕下一道旨意却是容易,可是江鱼最近没有立下什么功劳呀?朕害怕朝廷百官的悠悠之口,不容易封上罢?”

    李林甫立刻跪倒在了地上,他笑道:“陛下,如今就有一份功劳哩,不如您就让中游他领了捕风营去办了这件事情,到时候稍微封赏一下,以后大婚的时候也就好看得多了啊?臣,可就只有这么一个二弟哩,还请皇上看在臣为了大唐朝忠心耿耿鞠躬尽瘁的份上,就许了臣罢?”

    杨玉环急忙搂着李隆基笑道:“皇上~~~,无非就是一个国公的封号嘛~~~,您可不要太小气哦?”她的眸子里甜蜜得都快要滴出蜜汁来,娇柔无比的哼哼道:“臣妾还欠了江侯爷一个天大的人情那,否则臣妾怎会和皇上在一起那?还有,臣妾怎么和江侯爷,也有过一段同门的情谊嘛~~~!”她的纤纤手指在李隆基的身上一阵乱掐乱抓,高耸的胸脯对着李隆基一阵乱蹭,李隆基心头一阵火热,神魂儿都不知道飞去哪里了。两人就当着李林甫和高力士唇齿相接的热吻了一通,这才喘息着分开了四片嘴唇。

    长吁了一口气,李隆基挥挥手道:“罢了,哥奴,你说哪里有功劳可以立呢?最近捕风营也没甚大的事情,就,就让江鱼领军出去走一趟罢。”迟疑了片刻,李隆基轻声道:“不过,切记不要作出什么太招惹人注意的事情来。毕竟他那捕风营的军士,可是有点招人注意的哩。”

    李林甫立刻行礼道:“臣明白,臣理会得,臣自然会小心。其实陛下放心,臣二弟的捕风营虽然是比较犯忌讳的,可是却也并不算是真正的修道人,哪怕他领军去打仗呢,那些道门中人却也没有借口插手的。”

    兴庆宫大门外,江鱼偏着屁股坐在一架马车的车辕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棍一丝丝的啃着那苦涩而清凉的草茎,很惬意的望着天空那刺目的太阳,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山歌小调。他浑身毛孔大张,对其他人而言几乎是可以晒死人的毒辣日头,对他来说却是最好不过的补品。一丝丝的太阳热力被吸进他的身体,融入他体内的太阳真火中,通体暖洋洋的,实在是太舒服了。

    最近江鱼实在是春风得意,和公孙氏突破了最后一层窗纸成就好事后,体内藏有太阳真火的江鱼和公孙氏双修,本命属性就是火属性的公孙氏修为暴涨,那修为增进的速度实在是连江鱼都被吓了一跳――在吸收了江鱼体内大半的太阳真火能量后,公孙氏如今的修为已经到了银身巅峰接近金身的境界。而江鱼得到的好处也是超出他意料之外的,有了足够他浪费的灵石和仙石用来修炼,江鱼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就修练到了金身中期的实力,肉身的强横度和物理力量以及对力量的纯熟运用度全面超过了修炼八九玄功的地仙乃至那些魔门炼体的地魔。

    有了这样的底气,江鱼再也不在乎道门和魔门对他的威胁,他行事益发的肆无忌惮,自那贤妙真人将上次许诺给他的‘龙虎大劫丹’送来后,他立刻让净街虎的两千许兄弟加入了捕风营,在他和一干妖怪的小心护持下,这批地痞流氓居然在仅仅死了百多人的情况下,全部成为了金丹初结期的修士。更是随着李林甫的运作,大唐朝境内的十几股规模极大的绿林盗匪被官府军队清剿,近万名盗贼被‘阢神经’洗脑控制后加入了捕风营,在死伤了数千人后,捕风营的规模直接暴涨到了一万两千人。

    而上次在富岳火山中弄来的大蛇内丹的灵液,也被五毒兄弟以及其他几个妖怪吸食一空。龙赤火、白猛、龙一八兄弟他们十人已经彻头彻尾的转化为上品仙兽五爪龙,身上充盈的是纯正的仙力,再也找不到一丝儿妖气。白霞子则是转化为了八尾天狐,一身玄功变化诡秘莫测,若是能找到传说中的某种神石,以那神石的力量作为基础,她甚至就能进化成为上古洪荒时期都没有出现过的‘圣狐’!那可是实实在在的和麒麟、凤凰等神兽齐名的神兽!只是,就连玄八龟都不知道进化所需的‘圣心神石’是否存在,或者说在哪里,故而再一次进化的希望极其渺茫。

    不过,这也足够了。五毒兄弟的本体都已经进化到了中品仙兽的水准,如今一旦显露原形,五条毒虫的躯体都有数百丈大小,实在是一等一的凶狠怪物,他们的本身修为更是有了洞虚期的实力。以这一批妖怪做首领,加上那一万多名金丹期的修炼了‘阢神经’的巫卫做打手,江鱼手头上掌握的实力绝对不会弱于修道界的一个中等门派,他和李林甫行事的时候,自然就多了几分嚣张跋扈,更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了。

    “只是,要娶公孙进门的话,威武侯这个爵位,可是不够威风啊。”有点苦恼的低下头,江鱼叹息道:“大哥能让皇上答允封我为国公么?应该很难罢?不过,也难说,大哥如今,却是和以前不同了。”摇摇头,江鱼又自言自语道:“和公孙是水到渠成,可是三尾这狐狸精嘛,她最近似乎有点吃味,哎,我江鱼又不是什么人见人爱的好人,无非是将她从天欲宫的手中救了出来,她居然就对我有了那意思?呵呵呵,不知道若是大哥知道我娶一个狐狸精的话,会不会吓死?”百无聊耐的抬头看着天空,大街上传来密集的马蹄声,将江鱼从那毫无边际的遐思中惊醒。

    超过一百名骑着白色骏马身穿锦缎战袍披着血红色披风的骑士昂首挺胸的直往兴庆宫这里行来。这百多匹骏马高度都超过九尺,体长丈二三左右,奔走间步伐轻盈,每一匹嘛都好似游龙一样带了点出尘的气息。江鱼的眼珠子一下子就红了,他身边的刑天倻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低声惊呼道:“这,这可都是千里马?谁能凑起这么多的千里马?”江鱼看了一眼身边自己的那匹明显弱了两三个档次的坐骑,冷冷的哼了一声。

    这些骑士的坐骑神骏得让人眼热,他们身上的战袍也是以上等锦缎制作,胸口的云纹猛虎下山图案显然都是高手匠人出品。一条血红色的披风,让这些骑士凭空多了几分威武雄壮更带着点炽烈的杀气。而这些骑士的手上,却拎着一杆和他们身上的杀气完全不靠边的,装饰意味大于实际用途的兵器――一根纯银打造的细小马枪,长不过五尺,粗只有拇指大小。

    这一队骑士簇拥着的,是高高瘦瘦皮肤变得黧黑一片的高仙芝。身穿一套华贵的黄金甲,马鞍鞯都是用纯金打造,马镫都是银质的高仙芝脸上带着浓浓的风霜尘色,鹰隼般的眸子里射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凶光,体外有一层若隐若现的血光漂浮,也不知道他最近到底杀了多少人,身上才有了这样的凶悍气息。同时,也不知道他在西域到底抢光了多少国主的金库,才能让他手下的亲兵都佩戴上这么一套极度奢侈的行头。衣袍和兵器也就不提了,就那屁股下的千里马,这样神骏的战马,长安城的权贵们甚至愿意用十万贯、甚至二十万贯钱来拥有一匹。

    拍了拍腰间宝剑,江鱼懒洋洋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走到了那兴庆宫大门口,双臂伸了开来,拦住了高仙芝等一行人。高仙芝‘吁’的勒住了坐骑,冷眼朝江鱼上下打量了几眼,突然讥嘲的笑道:“丧家之犬,也敢在本将军面前放肆?”

    知道高仙芝在讽刺自己被道门驱逐出门,江鱼却一点儿都不动怒的笑了几声,悠然说道:“不知道高将军这次来长安做什么啊?啧啧,高将军发财啦嘛,看看您身上的打扮。知道的人知道你是我大唐朝的将军,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都是卖解出身的戏子哩。”

    ‘戏子’二字触怒了高仙芝,他怒声喝道:“放屁!他娘的,江鱼,听得你自己要娶一个戏子入门,怎么?那戏子弄得你。。。”

    “找死!”听得高仙芝言语中已经侮辱到了公孙氏,江鱼一声厉喝,身体跳起来一拳朝高仙芝劈了下去。高仙芝冷笑一声,不屑的随手朝外一挥,在他看来,被驱逐出道门,甚至一身修为都被废掉的江鱼肯定会被他赶苍蝇一样的赶走。可是,拳劲如山轰下。高仙芝的手臂发出了可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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